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提纲说明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下面是网友分享的“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提纲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关于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提纲》的通知(非正式)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提纲》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20xx年6月2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到2017年全省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现将《江西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制度整合的良好氛围。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把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近期各级政府民生宣传的重要内容,作为工作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制度整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加大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力度。要结合制度整合进程把握宣传节奏和进度,实现宣传活动与推进制度整合工作相互促进。二、突出宣传重点,注重整合资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理论性强、覆盖面广、关注度高,宣传内容必须突出重点,要着力回答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力宣传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要意义以及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发挥政府自身优势与利用社会资源结合起来,在挖掘自身潜力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积极协调工会组织、文艺团体、新闻媒体等共同开展宣传活动。三、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工作实效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着眼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社会,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代性和实效性。要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中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转化成通俗易懂、简明好记的形式,传递到田间地头和千家万户,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悉自身医疗保障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城乡居民医保的信任度和社会各界关注度,进一步增强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理解、支持,提升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贯彻力和执行力。附件:江西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提纲20xx年7月日附件江西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提纲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在全省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整合医疗保险政策制度,有利于增强保障待遇的公平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提高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促进三医联动。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的必要性20xx年与20xx年,我省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工作要求,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公平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义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在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有利于实现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有利于促进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将促进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奠定坚实基础。三、我省全面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办管理资源,统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到2017年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顶层设计,强化体制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坚持统筹城乡、普惠共济、公平享有;坚持政府、社会、个人分担,权利义务对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坚持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统筹后参保城乡居民待遇水平不降低。(三)目标任务。各设区市在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的职能、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归口整合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2017年在全省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四、我省在制度政策设计上如何体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要求?从政策入手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重点是要整合其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我省在研究比对原有两项制度差异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体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出了“八统一”的政策整合要求。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允许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全省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三要统一保障待遇。均衡城乡保障待遇,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妥善处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过渡与衔接。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筹资能力和国家政策变化,建立筹资与保障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四要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按照国家“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的要求,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建立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监管机制。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六要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七要统一统筹层次。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设区市级统筹制度,条件成熟的设区市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暂不具备基金统收统支条件的设区市可实行市级风险调剂金制度。八要统一大病保障机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免费救治制度。五、如何突出理顺管理体制,为城乡居民提供一体化经办服务?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一体化经办服务,有利于解决不同部门管理不协调、难衔接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增强基金的安全性和管理的规范性,避免重复建设、重复补贴,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实施意见》对理顺管理体制,提供城乡一体化医保经办服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整合管理职能。整合各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二是整合经办机构。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整合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资源,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统一经办、统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和能力建设标准。三是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统筹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服务体系,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目标、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网点、服务条件、服务标准,优化规范医疗保险服务流程,加强医疗保险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服务网络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六、如何突出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优化医保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对推进制度整合、实现整合目标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实现制度的平稳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对此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要完善信息系统。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信息资源,将信息系统延伸到基层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和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同步结算,实行全省城乡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服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二要完善支付方式。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三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监管办法,充分运用协议管理,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四要完善经费保障。健全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激励机制。七、整合制度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保障待遇等会有什么影响?按照参保缴费“就低不就高”、医疗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制度政策“八统一”,整合经办管理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城乡居民将获得更多实惠。一是制度更加公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二是保障待遇更加均衡。按照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的原则,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和就医管理,同时适度提升了群众保障待遇,城乡间、地区间居民医保待遇更加均衡。三是服务更加规范。通过统一定点管理、整合医保基金、整合经办资源、提高统筹层次等措施,参保群众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同时,制度整合后,实行一体化的经办服务管理,消除了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八、整合制度工作如何组织实施,确保平稳有序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涉及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做好制度整合工作组织实施,确保平稳顺利推进,《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