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和措施通用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和措施通用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和措施1一、主要问题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2/12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二、对策及建议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3/12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4/12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和措施2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明确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具决定性意义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吹响了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增加了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力,在扶贫领域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的处分规定,体现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彰显了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的鲜明导向,为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增加了一个强大的制度武器,同时也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结合基层实践工作,个人认为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作如下分析并提出初浅对策建议。一、存在问题(一)对脱贫攻坚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国内外皆知的庄严承诺,言必行、行必果,脱贫攻坚战是一场输不起的战役。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识上还有差距,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嘴上说重要、说服从,但思想深处还存在这不是纪检监5/12察机关的主责主业,甚至认为是小题大做,出现对扶贫领域的政策知识不积极学习,不主动作为,遇到问题不会思考、没有解决的办法,没有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二)对扶贫领域政策知识掌握不够。扶贫领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进退、低保户的确定、农危改、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都有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和程序。学习不够,导致政策掌握不清,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如何判断乡村组干部及扶贫队员是否履职到位、是否优亲厚友、建档立卡贫困户进退中是否触碰政策红线,遇到问题只得找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咨询,给开展工作带来难度。(三)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脱贫攻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到村、到组、到户的各项扶贫政策很多,是否落实到位、哪些环节容易出现问道甚至滋生腐败,光听汇报是不够的,不深入基层、不了解实情就会导致在发现问题上抓不住重点,把重要的线索遗漏掉,把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忽略掉。(四)部分老好人思想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脱贫攻坚工作时间跨度长、考核严,各级干部及扶贫工作队员工作苦、压力大。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少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认为现在每个人工作都不容易,甚至认为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好得罪人、不敢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于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在纪律处分上能从轻就从轻。同时对存在问题不深刻分析原因,提不出有效的对策6/12建议,没有从建立长效机制上进行预防和治理。(五)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该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眼睛”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都是本地人,了解村情民意,参与村级重要事项的决策和落实,包括扶贫政策的落实,能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但从目前情况看,存在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不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分不清轻重缓急,有的被村上支书主任牵着鼻子走,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二、对策建议(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脱贫攻坚重要性的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统一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涵养为民情怀,领悟精准方略,领会深远意义。学习上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纪检监察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文件精神,从上级文件、信息通报中学方法、受警示。通过学习,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和政治性,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的高度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从政治的高度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最大的政治任务,决不允许7/12消极懈怠、讨价还价,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加强学习,掌握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1+N”识别标准、十条剔除红线、低保户的确定、农危改、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政策业务学习。通过学习,熟悉政策知识和工作流程,掌握扶贫领域滋生和易发腐败的关键环节,从而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为正确履行职责,高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夯实政策基础。(三)强化培训指导,发挥各级监督作用。把工作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将压力传导到基层。各级纪委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让基层纪委明确自身在扶贫领域工作中的职责,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让工作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有成效。要进一步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保障和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两委”组织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纪委,让基层纪委敢监督、会监督。(四)动真碰硬,严格监督执纪。在今年7月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出总攻令:“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要打赢这场攻坚战,既需要精准施策、上下同心,更需要严谨的制度和纪律,在冲刺的道路上保障每一项政策落实到位,保证每一分资金用在扶贫攻坚的刀刃上。各级纪检监督机关要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力8/12度,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微腐败”、“不担当”、“慵懒散”等问题,切实解决不好得罪人、不敢得罪人的思想问题,对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只要触碰了扶贫“高压线”,不管涉及多少钱,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务“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切实为扶贫攻坚保驾护航,为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有序健康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五)强化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阳光是最好的杀虫剂,群众是最有力的监督员,要把扶贫领域的各项政策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让群众知晓,把到村、到组、到户的各项惠农政策通过公开公示的方式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渠道,拓宽线索来源,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优亲厚友、徇私舞弊、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各级纪委特别是乡镇纪委要把村组公开公示情况作为扶贫领域工作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让群众在扶贫领域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得到充分发挥,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风清气正、有序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和措施3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强化责任担当9/12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中有一种倾向,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往往没人管、不追究。带来的后果是,纪委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要转变这种状况,就需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及时治“病树”、拔“烂树”,保护好整片“森林”的健康。2015年以来,各级纪检机关从以往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紧紧扭住纪律不放,抓早抓小、敢于批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违纪必究,治病救人,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能否敢于监督,是否善于监督,是纪检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准。实践中,不乏纪检干部责任感不强,担当意识不够,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习惯于做“老好人”等情况的发生。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要求,坚决维护党章、执行纪律,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同时,着力克服能力不足问题,多措并举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促使纪检干部善于用理想信念的高标准和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纪律审查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线索,加强谈话函询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