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流动资产第一节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一般包括硬币、纸币、存于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以及本票和汇票存款等可以直接支付使用的交换媒介。一、货币资金管理与控制的原则一般来说,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当遵循如下原则:(一)严格职责分工即将涉及到货币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货币资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二)实行交易分开即将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三)实施内部稽核即设置内部稽核单位和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改进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控制。(四)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即对涉及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减少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二、国家有关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一)现金管理办法1.现金的使用范围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是:(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2.库存现金的限额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企业,银行最多可以根据企业l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3.现金收支管理(1)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二)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存款开户管理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2.银行结算管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3.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一)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二)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无论单位或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都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分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面值分别为l000元、5000元、l0000元和50000元。在票面划去转账字样的,为现金本票。本票结算方式申请人收款人开户行开户行1、交存款项,申请办理银行本票;2、银行受理,签发银行本票;3、发出商品;4、支付银行本票;5、交存银行或提取现金。6、银行间划转款项125643(三)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程序(收款人签发)收款单位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1、签发商业汇票;2、付款人签章承兑;3、汇票到期要求付款;4、银行受理退回“回单”;5、传递凭证;6、通知付款;7、同意付款(应无条件付款);8、划转款项;9、通知收款单位款项收妥入账。349857621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程序(收款人签发)1收款单位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1、签发商业汇票;2、向开户行申请承兑;3、开户行签章承兑后退回;4、交付承兑好的汇票;5、到期要求收款;6、传递凭证划转款项;7、通知收款单位款项已收妥入账;8、通知付款单位款项已付出。57683241(四)支票支票是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结算方式是同城结算中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支票由银行统一印制,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现金支票结算程序121、签发现金支票交开户银行。2、交付现金企业开户银行转账支票结算程序124351、开出发货凭证2、签发支票3、送存银行4、收到送款单回单5、银行内部转账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五)信用卡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信用卡在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允许善意透支。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l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l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算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者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称为恶意透支。持卡人不得发生恶意透支。(六)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信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邮寄方式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电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电报将款项划给收款人。汇兑结算方式汇款单位汇入单位124汇款单位3汇入行开户行1.填写“信汇”或“电汇”凭证,办理汇款。2.开户银行受理后,退回“回单”。3.银行将款项汇入汇入行。4.A、可留行待取;B、可将款项转入收款人账户,C、可开立临时存款户,分次支取;D、可转汇,但用途及收款人应相同。(七)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款项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收款单位办理托收承付。必须具有商品发出的证件或其他证明。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l000元。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单位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1、发运商品;2、办理托收;3、银行受理,退回“回单”;4、传递凭证;5、通知付款单位付款;6、付款单位同、意承付货款或拒付;7、划转款项;8、通知收款单位款项已收妥入账。18327456(八)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该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可在同城和异地使用。按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款单位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付款单位开户行开户行1、按合同、发运商品;2、到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结算手续;3、银行受理后,退回“回单”;4、传递凭证;5、通知付款;6、同意付款;7、划转款项;8、通知托收款项已收妥入账。23657481(九)信用证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可以办理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信用证结算业务。比较:同城业务主要采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委托收款、信用卡。异地业务主要采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卡、托收承付。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信用证。三、其他货币资金在企业的经营资金中有些货币资金的存款地点和用途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等,这些资金在会计核算上统称为“其他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