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学籍管理制度(精编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学籍管理制度(精编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学籍登记自我鉴定1通过对自己在校期间学习经历的回顾不难发现自己已经成长了许多,毕竟无论是学习中付出的努力还是生活方面的重视都能让我有所成就,而我在学习中也很重视老师的教导自然不会因为沉迷外物导致学业停滞不前,对我来说能够通过对学习的钻研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才是重要的事情,因此我对以往的学习生活进行了简单的自我鉴定。思想上很重视老师的教导并经常向成绩优异的同学请教,在我看来作为学生的自己应当重视思想建设才能够促进学习成绩的提升,所以我经常对自身学习状况进行反思从而找到可以改进的地方,而且我也能够意识到榜样的重要性并在学习中设立了目标,这样的话我便能够通过阶段性目标的完成不断提升自身的成绩,而且我也具备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并为了班级的发展倾注了很多精力,这样的话作为班级一员的我才能够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找到归属感。学习上能够保持专注的态度并认真记录老师讲述的知识点,我明白学习机会的获得本就很不容易自然会重视老师的教导,所以我很珍惜自己的学习时间并记录了大量的知识点,即便是在课后也会与同学对照笔记从而查看自己是否存在遗漏之处,除此之外我也会利用校园图书馆学习的机会补充课本上没有的知识点,实际上这种课外拓展的机会对我知识面的补充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因此我很享受在学校的学习时光并为了成绩的提升付出了很多努力,当我在考试结束以后也会因为自己成绩的提升感到格外高兴,毕竟能够获得成绩的提升也是我在学习方面不断努力的结果。生活中积极参与各项校园活动并很好地锻炼了自己的能力,虽然我很重视自身的学习却也明白自己在实践经验方面是比较欠缺的,所以我热衷于参加校园活动并通过自身的积极表现获得了成长,尤其是演讲能力与活动组织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并得到了同学们的认可,但是通过校园活动的参与让我意识到自己在学习方面仍存在不少需要进行强化的地方,所以我很重视同学们的建议并在活动结束以后通过探讨找出自身的不足,在我看来能够在校园生活中取得成就也是令人感到高兴的事情。正因为学习并非一帆风顺才需要作为学生的自己不断努力,而我也会认清自身的定位并在以后继续强化学习力度,我会利用学习的契机提升自己并为了未来的发展打好基础。学籍管理规章制度2参考资料,少熬夜!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小学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二、学籍档案按学生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四、学生退学、休学、复学、转入时要及时按规定办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学籍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学籍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学生入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升级、跳级、退学、奖励、处分、毕业等事项的处理。第二章入学、学籍第三条新生入学,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的招生规定办理。第四条凡贴合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取得中学学籍。新生无故延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若发现系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学学籍的,取消其学籍。第六条新学期开学后一月内,由学校负责将新生名单造册,并按统一要求编写学籍号,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建立学籍档案。第七条凡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的,均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原学籍号注销,不再启用。第三章成绩考核第八条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科和操行两个方面。学科方面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操行方面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的教育目标资料和要求,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第九条学科成绩的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根据考试、考查的成绩和平时的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年成绩,作为升级的依据。第十条考试科目不及格的学生,须按规定复习补救。第四章升级、跳级第十一条学生学年考核,操行评定、学业成绩均贴合要参考资料,少熬夜!求者,准予升级。第十二条经学年操行、学业成绩考核,若有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个性优异并已到达上一年级的学业水平,可由本人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考核批准,予以跳级。第五章休学、复学第十三条凡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三个月以上)休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书,保留学籍。第十四条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休学生须持休学证书和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书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要求,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学籍认可手续后,方可复学,编入适当班级。第十五条学生在毕业学年一般不予休学;如遇特殊状况,确有正当理由务必休学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以休学为名,搞变相留级或插班重读。第六章转学第十六条无特殊状况在本区内学生不准转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第十七条学生因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变更而随家搬迁到外地,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校同意,由转出、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第十八条外省、市转入我校的学生,贴合条件可办理接收转入手续。第十九条学校对转入学生的转学证明和转出学生的转学证明存根,每学期应整理成册,并列入学生档案保存。第七章奖励和处分第二十八条奖励和处分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要以奖励为主。第二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到达国家颁布的体育合格标准,并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可评为“三好学生”;是学生干部的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第三十条对于极少数有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破坏学校和社会秩序,破坏公共财物,道德品质败坏等违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对学生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由学校大队辅导员审核,校长批准公布,处分报主管学籍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