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报告【参考5篇】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多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我给大家分享的“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报告【参考5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报告【第一篇】1、治安防范。一是加强门卫管理。各学校要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审查、通报、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危禁品等进入学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凭学校的批准单。外来人员入校必须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严禁进入校园。门卫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门卫和学校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学校要明确开、关校门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学生上课期间,学校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学生出校必须由教师陪同至大门,否则不准出校。保安值勤时要统一着装,要认真填写值班、交接班记录。二是加强学生(幼儿)上下学秩序管理。在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校门口要切实加强保安保卫力量,佩戴明显标志;要至少安排1名领导和2名教师2/32在校门口迎送学生;要争取公安、交警在大门口、主要交通路口路段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严格实行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不得将幼儿交给陌生人员,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门卫代管。三是加强治安防范。要严厉收缴管制刀具等攻击性器械,严控学生打闹。对滋扰校园治安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做好防控工作。继续落实校园治安事件首遇制度和教职工值班、领导带班的夜间巡查制度。2、校舍安全。积极推进校安工程,加快校安工程进程。要建立健全校舍使用维修制度,定期对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进行排查,重点部位及时邀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要立即采取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有效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决不允许学生在危房中上课。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负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要书面上报当地政府和县教体局审查审批后使用。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幼儿园(所)楼上活动平台、二层及以上楼房窗户应加护栏、警示牌,加强对悬挂物、高处堆放物的管理。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幼儿园)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3、食堂食品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和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3/32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明一律不准上岗;要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维护,建立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坚决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食堂。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间,做好防盗防投毒工作。要加强食堂燃气管道、线路等方面的检查,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加快食堂标准化建设进程。要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配合,服从其指导和监管。要畅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所有学校、幼儿园一律不准设立小卖部。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认真落实《临沭县教体局临沭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一是要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超员超速车等违法违规运行车辆;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具备骑车、开车资格学生不得骑车、开车;告知家长,幼儿园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要由家长接送。二是要争取交警部门支持。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要联系公安交警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维护交通秩序。学校周边路段交通标志不全、设4/32施不到位的要主动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及时予以解决。三是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交警、交通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工作,坚决禁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建立明细台账,并及时报当地交警、交通部门。采取定期和突击检查的办法,每月至少进行2次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四是要严格落实教师跟车制度。驾驶人员和跟车教师要在学生、幼儿上下车过程中认真清点人数,要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要加强对驾驶人员、跟车教师的培训与管理。五是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发动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举报违规违法行为。5、消防安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鲁教安字[20]3号),要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临政办字[20]26号)文件的要求,修订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配足配齐、及时维修、更新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方面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线的安全检查检修,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学校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5/32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交司法机关处理。6、楼道疏散。凡有楼房的学校都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从学生实际出发,在出操、集合等活动中,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及学生集中活动场所负责维护秩序,管理学生。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确保通畅。要配足配齐消防及应急照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在显要位置规范张贴张挂安全警示语和设置指示、警示标志;要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严防校园拥挤踩人事故发生。要坚决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推拉门、卷帘门、内开门等;对楼道外廊栏杆、楼梯拐弯处窗台高度低于110cm以及楼梯扶手、内部栏杆(窗台)低于90cm的,立即采取加高加固措施。7、宿舍管理。学校要加强对住校教职工宿舍特别是女教职工宿舍的安全管理。8、疾病防控。各学校要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必须完善新生体检、定期体检制度,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身体情况。对在体检中发现的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要书面告知学生监护人,并建议其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检。各学校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坚决杜绝“脏、乱、6/32差”。突出搞好季节性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检查防控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大面积传染性疾病的发生。认真落实临沂市卫生局、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临卫发〔20〕17号),严格执行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卫生防疫等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各学校要按照《临沂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20年)》要求,将学生慢性病防治列入学校工作中,积极推广适龄儿童龋病预防适宜技术,做好适龄儿童龋病预防工作。9、设施设备。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严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等教学用危险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按要求进行运输、贮存、领用、管理。学校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管理。要加强对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器材、教学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线路等必须进行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隐情,果断采取应急措施,严防发生事故。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任何经7/32营活动。10、大型活动。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体局审批,审批时要填写好《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表》,审批报告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应急方案和责任人,要提前排查不安定因素,提出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要根据女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予以关照。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山林火灾和防汛、防洪活动及校外体育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等活动。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八、整合社会力量,搞好周边整治各学校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当地综治、安监、公安、交警、城管、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执法部门等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及时掌握辖区内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动态,对师生反映、学校发现的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执法部门报告,切实形成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动机制。要坚决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坚决整治校园门口及周边因乱摆、乱放、乱停、乱买、乱搭、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个体性矛盾8/32纠纷以及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切实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要联合相关职能执法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2到3次集中整治活动,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要搞好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起社会关注,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九、开展创建活动,打造平安校园“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是“平安临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紧紧抓住这个学校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创造一切有利条件,积极争创“平安和谐校园”。一是要积极创建省、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要认真对照《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临沂市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细则》,以“平安和谐校园”创建为总抓手,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掀起创建高潮,实现质的飞跃、量的突破。二是要积极创建县级“平安和谐校园”。继续开展县级“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今后推荐市级“平安和谐校园”必须先获得县级“平安和谐校园”方有资格申报。各级“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继续纳入学校安全年度考核评估中。十、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1、认真搞好安全考核。按照《临沭县学校安全工作考核9/32奖惩办法》、《临沭县镇街中心校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临沭县学校安全日常工作考核方案》的考核办法,突出安全过程管理、日常管理,突出安全专项工作的推进,加大日常检查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分值。各学校要将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对各科室及教职工个人的量化考核评估中。2、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突出责任追究。对思想不重视、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得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单位和个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