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碳资产开发深圳嘉德瑞碳资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主讲人:肖明–深圳嘉德瑞碳资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肖明–TEL:13602538826–Email:xiaoming63@gmail.com–第一部分:碳交易环境治理方式环境治理方式禁令技术经济方式美国于1990年,在《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中建立的“酸雨计划”确立了总量限制与交易(CAPANDTRADE)机制的法律地位,并力图使电力部门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1980年减少50%。多年的运行情况表明,这种机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统计数据显示,从1990年到2006年,美国电力行业在发电量增长37%的情况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了40%。“酸雨计划”取得成功后,一系列针对其它污染物的类似交易机制也逐渐展开。美国于1998年在东部37个州推行了氮氧化合物预算交易项目,使2006年东部氮氧化合物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了74%,较2000年减少了60%。总量限制与交易(CAPANDTRADE)定义:对稀缺的资源和必须限制的资源用总量限制和交易的经济方式达成预定控制目标的规则。总量摸底---确定限额方---确定限额量---制定交易规则---交易气候变化催生了碳市场新概念——碳可以成为商品!!!新市场——碳可以进行交易!!!新契机——碳可以获得融资!!!碳交易的历程国际“碳交易之父”:桑德尔(RichardSandor)博士1990年,在桑德尔博士的推动下,美国国会通过“清洁空气法案修正案”,开始了二氧化硫排放配额的“capandtrade”。2003年,有了成功运作利率期货和二氧化硫市场的经验,桑德尔博士融资1500万英镑,创建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2004年,桑德尔博士又融资1500万英镑,创建了欧洲气候交易所,为欧洲企业提供了一个碳交易平台。全球碳市场交易价值US$million碳市场交易价值迅猛增长,2020年有望达3万亿美元,未来将超过石油市场。全球碳市场与欧盟碳市场交易价值在全球碳市场中,欧盟市场(EUETS)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碳市场现状与趋势报告”)国际碳交易市场分类双强制市场(强制加入+强制减排)–当前最成熟的碳交易市场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其交易金额占到全球碳交易总额的80%以上,还有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计划(GGAS)、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计划(RGGI)、西部气候倡议(WCI)和中西部地区温室气体减量协议(MGGA)。单强制市场(自愿加入+强制减排)–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天津气候交易所自愿市场(自愿加入+自愿减排)–大多数的市场碳交易产生的法律依据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155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届缔约国会议通过具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200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七届缔约国会议,通过“马拉喀什文件”,确立碳交易三种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联合履行(JointImplementation,JI)-排放交易(EmissionsTrade,ET)京都议定书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160个国家签字通过。规定︰在2008年-2012年间(第一承诺期),39发达国家须将他们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准,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约5.2%。开发中国家不承担任何减排义务(第一承诺期)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共有156个核准国京都三机制ET是指一个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减排义务的指标,以贸易的方式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并同时从转让方的允许排放限额上扣减相应的转让额度。JI是指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级的合作,其所实现的减排单位(以下简称ERU),可以转让给另一发达国家缔约方,但是同时必须在转让方的“分配数量”(以下简称AAU)配额上扣减相应的额度。CDM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以下简称CER),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定义碳交易是《京都议定书》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以国际公法作为依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₂)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₂e)为计算单位,所以通称为“碳交易”。碳交易意义碳排放权经过限额和市场定价,强迫企业把破坏环境的外部因素纳入了生产成本,抑制了制造碳排放的生产和消费行为。由于各排放源的减碳成本不同,碳交易为发达国家提供了更多履行义务的灵活性,降低了减碳成本,使资本得到了最优配置。碳交易为发展中国家实施减碳引进了资金和技术,对实现全球减碳总目标和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有明显促进作用。碳交易产生的根源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需要治理,而治理温室气体则会给企业造成成本差异。既然日常的商品交换可以看成是一种权利(产权)交换,那么温室气体排放权也可进行交换。由此,碳权交易便成为市场经济框架下解决污染问题的最有效地方式。从经济学角度看,碳交易遵循了科斯定理。两种类型交易配额型交易(Allowance-basedtransactions)–指总量管制下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如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制的“欧盟排放配额”(EuropeanUnionAllowances,EUAs)交易,主要是被《京都议定书》减排的国家之间超额减排量的交易,通常是现货交易。项目型交易(Project-basedtransactions)–指因进行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如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排放减量权证”、联合履行机制下的“排放减量单位”,主要是透过国与国合作的减排计划产生的减排量交易,通常以期货方式预先买卖。全球碳市场架构全球碳市场强制市场自愿市场CDM-CERsJI-ERUsAAUs+RMUs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计划京都市场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英国排放交易体系NGACsEUAsCCLAsVERs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主要碳交易平台介绍国际:•欧洲气候交易所ECX•欧洲能源交易所EEX•北欧电力交易所NordPool•国际环境衍生品交易所Bluenext•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国内:•北京环交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交所•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欧洲主要碳交易所市场份额ECX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数据来源:EuropeanCarbonMarketSurveyCER和EUA期货价格05101520Futures-CER-Dec10SettFutures-EUA-Dec10SettCER期货价格紧随EUA价格变动ECX现货及期货第三阶段(2013~2020)EUA期货合约已经开始交易,且2020年价格在20欧元以上。2012年后碳市场展望分析者价格DeutscheBank25~30欧元BarclaysCapital40欧元NewCarbonFinance40欧元UBS(瑞士联合银行)20欧元PointCarbon35~40欧元麦肯锡29美元--去年哥本哈根会议明确发达国家将向发展中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不管针对2012年后机制是否达成协议,CDM是继续走下去,就算协议未达成,也有国家之间的区域性协议。2020年碳价预测第二部分:碳资产开发碳资产—新形势下的新型资产总资产=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碳资产碳资产的独特点(以CDM为例):–时效性:事先报备–主体的特殊性:中资?外资?–严格的过程审核和监测六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碳资产定义及特点在环境合理容量的前提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受到了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特点:1.无固定形态;2.伴随生产(生长)过程;3.核定过程复杂,周期长4.时效性碳资产—对应的碳产品碳市场强制市场自愿市场CERsERUsEUAsAAUsVER基于项目的市场基于配额的市场VCSGSCARACR……EuropeanUnionAllowances(EUA)即欧盟碳排放配额,简单的说就是欧盟国家的许可碳排放量。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制定了国家分配方案(NAP),明确规定成员国每年的二氧化碳许可排放量(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标准相一致),各国政府根据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EUA。如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使用完EUA,则可以出售;一旦企业的排放量超出分配的配额,就必须从没有用完配额的企业手中购买配额。特点:每年由欧盟统一分配,具实效性,不可保存。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CER)即核证减排量,指的是附件1缔约方国家(发达国家)以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非附件1国家(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合作(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所实现的CER可经过碳交易市场用于附件1国家完成《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的承诺。特点:可保存。主要碳产品分类及特性AssignedAmountUnits(AAU)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附件1缔约方国家(Annex1Countries)之间协商确定的排放配额。这些国家根据各自的减排承诺被分配各自的排放上限,并看根据本国实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对超出其AAU数量的部分或者短缺的部分,通过国际市场出售或者购买。EmissionReductionUnits(ERU)指联合履行(JointImplementation)允许附件1国家通过投资项目的方式从同属于附件1的另外一个国家获得ERU。附件1国家在2000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项目可以申请成为JI项目,主要碳产品分类及特性EU-ETS的核心部分就是EUA的交易。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制定了国家分配方案(NAP),明确规定成员国每年的二氧化碳许可排放量,各国政府再根据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EUA。如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使用完EUA,则可以出售;一旦企业的排放量超出分配的配额,则需从市场购买碳配额。其中13%的量可用CERs代替。CDM机制是双赢的机制!开发碳资产的意义从宏观上来说:促进了新技术应用。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调节,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减少了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同时又使发展中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从微观上来说:企业可从发达国家获得额外的收入,提高项目的盈利性和还款保障性。刺激企业用更清洁的新技术取代陈旧的技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提升企业注重环境及社会责任的形象,从而提升品牌竞争力。碳资产开发流程--CDM原理发展中国家減排活动资金、技术減排量发达国家CDM实施的主要模式•由附件一和非附件一缔约方共同实施的双边模式,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模式。•由非附件一缔约方和代表附件一缔约方的国际组织或基金共同实施的多边模式。•由非附件一缔约方单独实施的单边模式。CDM实施程序国际程序:2001年第七次缔约方会议1组织机构:CDM的执行理事会(EB),是CDM的全球管理机构。2实施规则:通过了“清洁发展机制的方式和程序”,是CDM的总指南。国内程序1组织机构:中国CDM项目审核理事会2实施规则:中国“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碳资产(CERs)开发流程应用方法学编写PDD与买方签订ERPA东道国发改委审批DOE核查ERPA谈判以及取得买方国家LOA项目识别交易所或场外进行交易EB注册监测及DOE核证CER签发CDM方法学的概念《京都议定书》对CDM项目的基本要求:–每个缔约方的自愿参与;–产生真实、长期和可测量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益;–项目所产生的减排效益必须具备额外性。CDM方法学:审查CDM项目合格性以及估算和计算项目减排量的技术标准/基础,确保CDM项目能够满足议定书的要求CDM方法学的概念基准线方法学和监测方法学基准线方法学–“基准线是一种假设情况,合理代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