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通用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通用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第一篇】我镇人大主席团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各村各代表组,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分析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我镇现有11个建制村,乡镇人大代表54名,其中党员代表33名,占代表总数的61%;非党代表21名,占代表总数的39%;妇女代表15人,占代表总数的28%。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察、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年开展1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代表视察、建议能够2/21在规定的人代会召开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三、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1、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3、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人大开展好工作。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人大的职权,把人大工作搞好。3/21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第二篇】当前,乡镇县政府处在我国行政管理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承担着很多具体的行政法律工作,但因为法律给予乡镇县政府的行政处分权很少,招致很多法律工作无法获得令社会满意的法律效果。为使乡镇县政府更有效的施行行政管理,基层有关部们认为,应尽快给予乡镇县政府行政处分权。一、乡镇行政法律近况当前乡镇县政府行政法律主要触及三个方面:一是公共安全管理,触及安全生产、乡道养护管理、水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二是人口资源情况监管,触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乡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人口方案生育管理、情况维护、文物维护等;三是乡村市场管理,包括产品质量、农资安全、动物防疫等。在这些行政法律领域中,乡镇县政府拥有的行政处分权却很少,只要《城乡规划法》、《任务教育法》、《乡村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少量法律法律授予了乡镇县政府行政处分权。大多数法律法律给予了乡镇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却没有给予其响应的行政处分权。比方依据《消防法》的规则,乡镇县政府在农业收成时节、严重节假期时期以及火警多发时节该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但关于发现的违法状况乡镇县政府却无法进行行政处分。依据《省施行〈乡村土地承包法〉方法》的规则,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乡镇县政府投诉、告发乡村土地承包案件,但关于违法的土地承包案件乡镇县政府4/21却没有行政处分权。在行政法律实践中,因为地区、认识等方面的原因,人民群众老是选择到乡镇县政府去投诉、告发有关问题,但愿乡镇县政府可以给本人一个公道、公平的“说法”。然则因为没有行政处分权,乡镇县政府对投诉、告发问题的处置老是很难到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水平,然后在乡镇县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发生很多矛盾。同时,关于一些发生在乡镇辖区内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分因为道路较远、人员缺少等原因,对违法行为很难进行实时、有用的查处,不只不利于完成行政管理目标,也浪费了很多的行政管理资源。二、处理乡镇县政府无行政处分权的路子当前,处理乡镇县政府无行政处分权的路子有两种,一种是法律受权,一种是行政机关托付。在我国大多数法律均规则县级以上县政府及其主管部分才具有行政处分主体资历的状况下,假如乡镇县政府要经过法律受权获得行政处分权,需求修订有关法律,明显难度太大,可操作性也不强。因而,经过行政机关托付的方法使乡镇县政府获得行政处分权就是现有法律框架下处理乡镇县政府法律窘境的一条主要路子。依据《当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当地各级人民县政府组织法》的规则,乡镇县政府可以处理上级县政府交办的事项,《行政处分法》也规则了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律或许规章的规则,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托付符合前提的事业组织施行行政处分。因而,建议国家有关部分在制订和修正法律、法律和规章时,可以经过托付的方法给予乡镇县政府行政处分权。乡镇县政府和有关5/21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签署托付和谈的方法,确定托付处分的事项、期限、权限等,并以托付行政机关的名义在本辖区内施行行政处分,既可以补偿行政机关法律力量的不足,也充分发扬了乡镇县政府高效便民的地区优势。还,在托付乡镇县政府施行行政处分的还,行政机关也应切实实行法定职责,经过行政机关和乡镇县政府的齐抓共管,切实有用的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次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第三篇】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6月至7月,法工委牵头组成调研组,在陈先平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江口、双江、工商、市政园林等乡镇(街道)、部门及部分企业,采取座谈、走访、查阅执法案件资料、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出《XX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86份,在接受问卷调查的人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50%以上。全部问卷显示其身份构成:农民%、商户(企业家)%、工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取得的主要成效近年来,县政府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狠抓落实。截止6月底,全县39个职能部门,42个乡镇(街道)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633名,初步构建职能明确、6/21覆盖全面的行政执法网络体系(一)依法行政成效好坚持政务公开,依托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云阳新闻网、云阳电视台、云阳报等媒体,公开行政许可机关、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采取强力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整顿干部作风,优化行政执法和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率,受到了群众好评。调研中,群众普遍认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趋好,依法行政推进力度大。问卷显示,认为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体现了执法为民要求的占%;认为处罚公平合法和基本公平合法的占%。(二)队伍建设速度快县政府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岗位设置和人员的选拔,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快速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加强法律培训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问卷显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三)监督制度要求严县政府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依法界定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合理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绩效考核,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构建投诉体系,建立评议制度,形成了目标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行政执法机制。同时,建立了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多元化监督制度,强化重点部门的7/21执法监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一是职能重叠交叉。问卷显示,认为当前行政执法多头、交叉、重复执法的占%,认为执法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占%,认为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的占50%。由于行政法律规范不完善,行政职能相互交叉,造成执法主体多元化,某些领域出现交叉、重复执法或者监管盲区,比如城乡违法建设、畜禽规模养殖等。二是权责分离突出。问卷显示,认为当前行政执法体制“权责脱节”的占%。一些乡镇反映,全县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乡镇(街道)执法[1],“权力上收、责任下放”的现象客观存在。乡镇(街道)承担一线社会管理任务,再承担大量的委托执法,容易出现执法缺位、越位执法、或执法主体资格欠缺等情形,执法质量和水平难以保证。三是法治观念不强。有的`执法相对人不重视、不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执法不支持、不配合。有的干部法治观念比较淡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干预行政执法的问题时有出现。(二)行政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问卷显示,认为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加强行政8/21执法保障”的占%,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反映,行政执法保障乏力,经费短缺装备差,乡镇(街道)几乎没有行政执法经费,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如有的单位反映执法车辆较差,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错过调查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造成工作被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因无专业检测设备而无法解决,只好草草处理了事;有的执法不得不核算成本,避免过重的经费负担。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运管、市政执法人员反映,他们常遇暴力抗法者,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希望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三)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问卷显示,对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评价一般的占%,较差和很差的占%;对行政执法队伍的作风评价,认为清正廉明的占15%,一般的占%,不正的占%,不好说的占%;认为“行政处罚不公表现比较明显”的单位(前5个)是:交警(%)、安监包括乡镇街道交安办(%)、国土房管(%)、交通包括运管路政港航(%)、消防(%)。这表明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满意度不高。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四点:一是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偏少且配备不齐,多数行政执法单位反映执法人员缺乏,有的借调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有的临时聘用社会人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执法权威。二是部分机构人员结构老化,少数执法人员服务意9/21识淡薄,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时有发生。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只要处罚结果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无所谓”、“违反程序规定不算违法”、“只要收集到证据,手段在所不惜”的错误认识。问卷显示,认为执法机关在运用法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的占%,认为当前执法机关“存在重处罚、轻管理的倾向”的占%。三是缺乏激励机制。不同执法主体之间待遇差距大,执法人员待遇低、专业职称评定难,挫伤了部分同志的工作积极性,部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人心涣散、队伍不稳定。四是一些单位执法人员更换频繁,虽然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财力开展基础性培训,但执法水平“年年培训,却始终保持一个低水平”。(四)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但现阶段行政执法监督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法制监督主体不明确。在制度层面,政府法制机构仅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如何定位政府法制机构、怎么发挥政府法制监督的作用,没有明确。二是执法监督手段乏力。由于部分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执法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政府法制监督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不到位,行政执法监督难以深入推进,已经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