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实用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实用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2、凡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3、在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组织本单位新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集中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取证手续。4、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档案和台帐,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超期未进行复审的`不得上岗操作。5、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学习的内容包括: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特种设备业务知识、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分析、故障排查处理,故障应急处置技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事故案例剖析教育等;安全教育分为班组教育、车间教育和厂级教育,班组教育每月应安排业务知识学习一次,教育学习记录应存入档案。6、及时安排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机构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学习考核记录存入档案。7、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奖惩制度,经常开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情况的检查,每年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工作表现的考核奖惩,考核意见存入档案。8、按规定定期配发特种设备作业劳动防护用品,改善特种设备操作条件,稳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队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1、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参考资料,少熬夜!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相关部门:生产部、各工段;负责电工、电焊工、钳工、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办公室: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4、内容与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a--年龄满18周岁;b--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c--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d--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各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5、相关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装卸人员特指lng站液化天然气的充装设备和lng站充装人员。第三章特种设备要求第三条充装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第四条充装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第五条充装设备的档案、台账、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参考资料,少熬夜!用证,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第六条充装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严禁超期运行。第七条充装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第四章充装操作规程第八条槽车对位后,检查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第九条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第十条每班充装工都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第十一条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第十二条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第十三条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第十四条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第十五条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第十六条接好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各个环节,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开机。开机后要做到听(有无异样响声)、摸(电机温度)、看(有无溢漏)、查(找原因修复整改)。第十七条汽车槽车上要有一人在上风方向监视罐装情况,罐内必须留出空间,达到安全液面,示意关机。第十八条作业中遇到电机发热、雷电交加时应停机停泵。第十九条操作过程起火时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用石棉被盖槽罐口,拉阀断电、拉报警电铃、拨打119报火警、110救援、关死上下游阀门,汽车开离火场,启动消防水源冷却着火罐和邻罐。第二十条配置两个轮式、四个手提干粉灭火器。第二十一条立式贮罐从底部阀门输入,卧式贮罐将管子伸入贮罐底部输入,严禁从顶部向下猛烈喷射。第二十二条作业开始后,要有一人专门巡视管道,预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顶溢满等情况。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lng站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参考资料,少熬夜!1、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员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3、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电工作业(含发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质化验工);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保管员等;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作业。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5、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报市建委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6、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7、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8、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9、《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10、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参考资料,少熬夜!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一、总则目的是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化验工、化工操作工、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三、规定内容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维护、检修、焊接、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5、安装、检修、维护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8、各车间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10、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11、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以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招聘或培参考资料,少熬夜!训和考核。1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1)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变动。(2)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提醒,组织相关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培训。1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14、生产部对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15、外来人员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生产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人员或单位,确保安全作业。四、附则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