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离婚纠纷【最新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离婚纠纷【最新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离婚纠纷【第一篇】上诉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上诉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1.2.3.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一、原审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在二审程序中给予纠正。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协议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了明确约定:_________________婚生女儿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抚养。上述《离婚协议》以及对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上诉人以及被上诉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遵照履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意见第十六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_________________(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却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可知,首先上诉人的现有状况并无不利于孩子的抚养条件,其次被上诉人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上诉人对于孩子怠于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换言之,自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至今,上诉人一直严格遵照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孩子抚养问题的约定履行抚养义务,被上诉人不能举证证明上诉人的生活环境存在重大变更导致不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因此被上诉人诉求变更抚养权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法院对此依法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二、原审判决将父母二人对孩子共同抚养随意变更为孩子由其母亲单独抚养,恶意剥夺上诉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反而不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参考资料,少熬夜!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共同努力,父亲和母亲在孩子的生命中起着纵横交错而非单一的影响。上诉人对于与孩子的母亲离婚这一事实非常遗憾,但是希望父母的错误对于孩子的影响能够尽量减到最低。事实上,上诉人认为,父母离婚后,由二人对孩子共同进行抚养就是对孩子伤害的最好弥补,这样不仅能让孩子同时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面的疼爱,更是对孩子的身心成长大有裨益也许孩子的母亲,也就是被上诉人并没有考虑孩子的感受,没有考虑如何给孩子一个幸福的童年,这让上诉人觉得很难过。但是更另上诉人震惊的是,一审法院偏听偏信,恶意袒护被上诉人,随意剥夺上诉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将原本父母共同抚养的和谐格局强行打破,直接导致一个年仅5岁的孩子将要面临失去父亲疼爱的局面,上诉人认为这对于孩子今后的人生道路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反而更加不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随意剥夺上诉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对孩子的成长造成恶劣影响。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和孩子的共同权益。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离婚纠纷【第二篇】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族别,**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电话:。被告:姓名,性别,族别,**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2、请求判令婚生子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元抚养费;3、请求判令位于房产归原告所有;/请求判令分割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位于房产;/请求判令分割位于房产,婚后共同按揭及增值部分;4、请求判令分割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车牌号为的**牌车辆/婚后共同按揭部分;5、请求判令夫妻共同存款**元;6、请求判令分割被告证券公司账号为账户中的总资产;7、请求判令分割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的理财保险/基金**元;8、请求判令分割被告婚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累计余额元;9、请求判令分割被告婚后养老金账户个人缴费累计余额参考资料,少熬夜!**元;10、请求判令分割被告婚后取得的企业年金**元;11、请求判令分割婚后产生的债权**元;12、请求判令分割其他财产:1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婚后共同债务**元;1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年相识,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育有一子/女,取名(身份证号码:)。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无法调和/被告屡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自**年起双方常年两地分居/被告与他人同居/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告未能尽到一个做父亲/母亲的职责。由此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原告现依法要求解除双方间的婚姻关系,请求判令婚生子归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用。依法分割共同财产,望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请。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离婚纠纷【第三篇】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1、判令被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2、反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根据起诉状内容进行书写,整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反诉人请求贵院在查明本诉事实、判决驳回原告起诉的同时,判决支持反诉人的请求。此致_____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离婚纠纷【第四篇】审判员: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______的委托,指参考资料,少熬夜!派我们担任高______与刘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根据刚才庭审的调查情况,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属于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依法应判决离婚。原、被告双方系经人介绍相识,因家人不断催促,原告无奈与被告匆匆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互相了解,原告在婚后才发现被告有暴力倾向,加上被告在婚后不履行家庭义务,且双方性格不合,根本无法进行沟通、交流。如果原告婚前了解到这些,是完全不可能和被告结婚的。有哪一个女人希望自己经常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呢?这充分说明,原告婚前对被告是缺乏了解的,结婚非常草率。加之被告婚后不履行家庭义务并且有多次打骂原告的行为,导致双方本来基础就很薄弱的一点感情已经被彻底破坏掉,原告无法继续与一个有暴力倾向、不履行家庭义务的人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鉴于本案原、被告双方的感情基础很差,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原、被告离婚。二、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以及不履行家庭义务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破裂、应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因此应当判决原、被告离婚。《民法典》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在今天的庭审中,原告已经提交证据证明被告殴打原告的行为,且原告被打以后,肉体上遭受了很大的痛苦,并对其精神造成了较大的伤害,原告的精神一直都处在恐惧之中,经常整夜失眠,有时从恶梦中惊醒,不敢接被告的电话,不敢独自出门,被告的暴力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精神伤害。婚后被告经常猜疑原告在外有人,对原告不信任,造成原告精神压力非常大。这不是家庭暴力又是什么?原告与被告生育小孩后,原告在外打工挣钱照顾小孩,但被告却在家什么也不做,依靠原告的收入来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不履行家庭义务”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三、原告离婚的态度坚决,双方再无和好可能,如不判决离婚,对双方并无实际意义。在今天的庭审中,原告一再表明态度:坚决要求离婚。如不判决离婚,将再次起诉,直到离婚为止。原告认为,根本无法和被告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人对于生活的最低要求,除了温参考资料,少熬夜!饱问题,莫过于能有一份平静的生活以及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和被告生活在一起,连这么一个小小的、可怜的基本要求都不能得到,这婚姻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虽然被告一再表示不同意离婚,但感情是双方的事,婚姻的存续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被告的一厢情愿,不等于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民法典》规定可以诉讼离婚,其立法目的就在于,对于一些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对方执意不肯离婚的情况,对于婚姻确实没有存续的必要的,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结束双方的痛苦。如果只有双方同意离婚法院才可以判决离婚的话,法律就没有必要规定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了。四、双方共同所生育的婚生女__________应由原告抚养。代理人认为,双方婚生女__________的抚养归属问题应当本着有利于__________今后的成长和教育的原则出发考虑。为此,应综合考虑女儿__________自身的年龄、原被告的经济能力、女儿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等因素。这样既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也能缓解原、被告双方的经济压力。从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来看,婚生女___________自出生以来,一直由原告带在身边抚养,原告也非常喜欢女儿,处处呵护有加。婚生女__________已经形成了与原告共同生活的习惯,也熟悉这样生活环境。这样的环境属于婚生女__________一贯以来的生活习惯,也有利于___________今后的成长作为女孩,在成长过程中,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的呵护,相比之下,母亲对女孩的健康成长所起的作用比父亲更为重要,有些方面是父亲所无法替代的,且被告有家庭暴力倾向对孩子的成长容易造成负面影响。2、从经济能力上讲,原告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原告工作非常清闲,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反观被告在外打零工,收入不稳定,工作时间不固定,不能给孩子很好的照顾。3、从以后的教育环境看,离婚后婚生女刘______将与我在济南共同居住生活,按照日常生活经验,城市的教育环境、教学质量比老家要强好多,对孩子以后的成长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对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更多的保障。综上所述,本案由于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且被告在婚后实施家庭暴力、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完全没有和好的可能,原告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具备了判决离婚的条件。请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解除双方的痛苦婚姻,给双方一个重新寻找幸福的机会。以上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