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范例通用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范例通用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篇】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三、管理规定1.上班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必须本人亲自签到。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二次以上者每发生一次处以罚款处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罚款50元)。3.行政工作人员上班须着工作服,佩戴胸牌;车间工作人员上班须着工作服,工作裤,佩戴胸牌,穿劳保鞋及其它防护用品。如不按上述要求穿戴者,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2/29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5.上班前10分钟和下班前10分钟对办公室进行整理与卫生工作,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办公桌面不允许乱堆乱放,香烟头不允许乱扔(尤其是花盆里),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6.下班时各部门最后离开的工作人员必须关锁好本部门的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及不必要的浪费。如没关门窗及设备电源,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记录人等重要信息。8.公司员工外出办公时要向领导请示,说明去向,并在公司前台工作簿上登记。9.公司员工如有特殊私事外出要向领导请假,在公司前台工作簿上登记,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请假制度详见本公司考勤制度)。10.当天能够完成的工作不得拖延至第二个工作日完成。11.爱护公物,节约物品。12.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积极学习业务知识。3/2913.每周一的公司例会关联人员必须准时出席。无故缺席者,出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出现二次以上者每出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50元人民币);无故迟到者(公司规定的开会时间十分钟后到达的一律视为迟到),出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出现二次以上者每出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如出现例会因故不能按期召开的情况,例会召集人要及时发出通告。四、附则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部。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二篇】第一章是什么?第一条是规范本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防止腐败,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定本单位的实际制度。第二条,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都适用于本制度。第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尊重基本建设规律,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重视程序规范,不影响效率提高。4/29(二)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责任具体、责任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达、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的先进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四)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坚持报价控制概算,报价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五)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质量、工期控制、投资节约、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的五控目标。第四,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是:(一)提出项目建议,必要时进行可行性研究(二)申请立项;(三)办理规划、用地、环境评价、消防和人防等行政审查手续(四)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五)征地、拆迁;(六)进行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七)开始建设;(八)竣工验收、项目交付和成本结算。需要向上级政府科批准或招聘。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办5/29理。第三章项目立项与设计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立项程序方可确定。第六条办公室可根据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或本职工作的需要,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项目建议,申请立项。立项申请一般应于每年年初提出,单位根据各个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和资金情况制定每年的基本建设计划。第七条需要到上级发改科室立项的项目,依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第八条不需要到上级发改科室立项的项目,由提出建议的科室填制《单位立项申请表》后,依照如下程序和要求向单位办申请立项:(一)估算造价未达到50万元的项目,加附现场照片后,报分管领导、分管建设工作领导以及分管财政工作领导会签后,再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二)估算造价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分管领导加签意见后,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如获通过,需制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当明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工期、资金筹措办法、项目主管领导和主办科室等要点。第九条未经立项的项目,不得对外委托勘察、设计或签订任何合同,不得审核预算或结算,不得为其合同盖章,财6/29务室不得支付资金。第十条项目委托设计时应向设计单位下达设计任务书,明确项目设计的基本要求或意向。第十一条办公室应当组织对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报告、勘察报告和规划设计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评审时应有项目使用管理单位的代表和本单位相关代表参加;重要的公共建筑方案应当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和向社会公示。本单位的专业技术力量不足时,可对外有偿委托审图。评审会议应当制发会议纪要。第十二条未开展工程勘察的项目一般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未有施工图纸和根据图纸编制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进行招标或发包;未签订合同的项目,一般不得开工。除抢险救灾工程或特殊的零星工程外,禁止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项目。第四章招标管理第十三条合同价款达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外包业务,应当进入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进行招标。第十四条下列合同价款达20万元以上未达200万元的项目外包业务,由单位以适当的招标方式自行发包:(一)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项目专项规划、施工图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前期工作业务,以邀请招标方式发包,且接受邀请的承办商不得少于三家。7/29(二)合同价款达20万元以上未达100万元的施工业务,由单位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招标方式。(三)合同价款达1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务,原则上应进入武昌区招标投标中心公开招投标;拟采用其它招标方式的,应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决定。第十五条单位应就每个拟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起草招标文件,并于发布招标公告之前报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应于招提交招标文件草稿后一周内召开会议,就招标文件建议的发包范围、招标方式、定标方法、定价办法及价款下浮幅度、邀请投标的承包商人数及具体邀请对象、合同的主要条款等问题作出决定,并制发会议纪要。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已有决议的项目,按照决议的原则制定招标文件。以低价中标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制定标底以确定投标人有效报价的上限和下限。制定标底的方法由招标领导小组在审议招标文件时一并确定。第十六条单位需根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的决定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填制《招标文件审核表》报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分送单位主要领导和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修改招标文件和办理签字的过程应在会后三天内完成。第十七条招标文件确定之后应当即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五个日历天。招标文件公告之后,单位招标服务中心方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接受投标8/29人报名。第十八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应当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举行。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和地点时,应经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投标人。迟到的投标人应取消其投标资格。第十九条开标会议由单位办公室组织,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主持,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和项目主办负责人共同出席开标会议。第二十条开标会议应当参照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做法规范化操作,并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单位工作人员均应签到并在定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招标结果。招标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应按项目独立归档,交相关科室妥善保管。第二十一条招标项目的报名人数或者出席投标会议的投标人数不足三家时,应当停止该项招标活动,报告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另行组织招标。第二十二条项目完成招标后,单位应发布公告公示招标结果。第五章项目造价管理第二十三条一般工程项目应预先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第二十四条办公室是工程造价的主管科室,统一审核本制度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预算和结算。9/29第二十五条预算和结算的编制应委托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承办。相关科室可通过邀请招标或者议标的方式,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签订一揽子协议,承办一定时期内全部项目的预算和结算业务。第二十六条经办人应将所管项目的施工图纸附上《单位立项申请表》或有关会议纪要后送财务室统一对外委托编制预结算。第二十七条应认真履行审核职能。委托咨询机构编制的预结算,其成果初稿应经造价工程师复核以后方可同意出具正式的成果报告。每季度应将预结算的复核情况按项目列表向有关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第二十八条下列没有合格施工图纸的工程项目,其预结算可由责任科室自行编制和审核:(一)小额维修或装修工程;(二)抢险救灾工程;(三)其它难于出具施工图纸的零星工程。第二十九条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按如下原则进行管理:(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需迁移的市政管线和建筑物进行详细的拆迁设计;编制预算时,应据此算足所需的迁移恢复费用。(二)编制预算时应合理考虑施工措施费用并实行包干,除非发生重大特殊情况或重大漏项,否则不予调整。10/29(三)编制预算时应足额提取预留金。(四)对事先难于准确计算的市政、水利等工程的软基处理费用,应在预算书和发包合同中预先说明,施工时再根据现场实测结果确定工程量,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签证。(五)以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场地状况为依据,尽量将零星土石方、现场残留建筑物清理、青苗清理及场地平整等费用纳入施工预算,在发包时一并包干,不另行签证。(六)对于少数未列入市建材价格信息的建材或设备,可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根据不少于三家供货商的报价情况研究确定进货价后,再按规范计算发包价。(七)建筑材料、劳务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动的机遇和风险全部属于承包商。(八)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工程量,原则上按编制本项目预算时的同期信息价计价,并按发包时主合同的下浮比例同等下福(九)现场工程量变更签证必须有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手续方予承认。(十)工程发包价中均应包含税收、报建及验收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临时设施费和文明施工费等费用。第三十条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经济签证按下述办法进行管理:(一)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或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联系报告。11/29(二)相关负责人和办公室会审后,由相关负责人填制工程联系通知书按下述程序报批:预计增加造价未达到5万元的送项目主管领导和分管建设领导会签(不超过3个工作日)。5万元以上未达到10万元的加报分管建设领导和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会签后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不超过5个工作日)。达到10万元以上的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议(不超过两周)。经批准后由相关科室盖章发出工程联系通知书。(三)施工单位按工程联系通知书完成施工后,按实际增加的工程量填报现场签证单并于一个月内报项目主管科室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四)监理单位、项目主办负责人根据掌握的情况在现场签证单上加具意见后,由项目主管领导签署作为结算时增加造价的合法依据。(五)工程联系通知书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签收。第三十一条拟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达到原发包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