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 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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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学习本章学习目的1、掌握货币资金的构成内容。2、熟悉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3、掌握各种银行结算方法及其适用范围。4、掌握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概念和相关会计核算。5、掌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6、了解货币资金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教学内容第一节现金第二节银行存款第三节其他货币资金第一节现金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可以随时用于购买商品、劳务,支付费用,偿还债务。现金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广义的现金是指除了库存现金之外还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可以被普遍接收的流通手段。本章所指现金是指狭义的现金,仅包括库存现金。一、现金管理的内容现金的管理与控制一般涉及三个方面1.现金的适用范围企业只能在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主要包括:①职工工资、津贴;②个人劳务报酬;③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④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⑤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⑥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⑦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属于上述范围内的支出可以使用现金结算,超出此范围的款项支付均需通过银行转账结算。2.现金的库存限额保证企业的正常周转运营,企业必须按规定持有一定的库存现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五天,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企业的库存现金限额核定后,若需要增加或者减少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在日常经营中企业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应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从银行提取。3.现金日常收支管理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对现金日常收支的规定主要有:①企业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②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③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④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企业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二、库存现金的会计处理在日常会计处理中,企业除设置现金总分类账户对现金进行总分类核算外,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现金收支的明细核算,逐笔登记现金收付,做到账目日清日结,账款相符。1.现金收付企业的现金收入主要包括:从银行提取现金,收取现金销售货款,收到职工交回的多余出差借款等。企业的现金支出包括现金支付范围以内的各项支出。企业实际收到现金时,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企业实际支付现金时,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借记相关科目。【例2-1】根据某企业发生的有关业务,编制会计分录(1)企业,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1000元备用(2)业务员王路因出差预借差旅费500元(3)支付本月电话费170元2.现金清查为了确保资产安全和账实相符,企业应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现金清查包括两部分工作内容,一是每天营业结束由出纳人员进行账款核对,二是由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核对和盘点。对于在现金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并追查其原因。如为现金短缺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同时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分别处理:①属于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的,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科目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②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③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如为现金溢余,应借记“库存现金”科目,同时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分别处理:①属于应支付给相关人员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科目;②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例2-2】某公司发生如下现金清查业务,编制分录(1)发现现金短缺1000元,原因待查。(2)经核查,该现金短缺是由于出纳人员杰瑞责任造成,应由其赔偿。(3)发现现金溢余900元,原因待查。(4)该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3.备用金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有部分开支金额较小、发生频繁的一些支出项目如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差旅费等。为了便于管理,减少工作量,企业可以设立备用金。备用金按照企业的情况不同分为定额备用金和一次备用金(或非定额备用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1)一次备用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现金时,由财务部门为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一定的现金,待业务办理完毕业务部门再凭相关原始凭证到财务部门进行报销,报销后冲销备用金。一次备用金制度下,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备用金”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财务部门为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现金时借记“备用金”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待业务办理完毕业务部门凭相关原始凭证到财务部门进行报销时贷记“备用金”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借记相关科目。【例2-3】某公司行政部因采购办公用品需要,向财务部申请备用金1000元。采购办公用品供使用900元,采购完毕后向财务部办理报销且退还剩余现金。(1)建立备用金(2)办理报销,退还剩余现金(2)定额备用金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一般由财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为有现金使用需要的部门提出一笔固定金额的备用金,以备日常小额支出。备有金管理人员平时保留相关业务原始凭证,定期向财务部门办理报销补足备用金。建立备用金时,借记“备用金”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办理报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日常使用或报销有关支出时不再通过“备有金”科目核算。“备用金”科目仅用于备有金额度增加或减少时的核算。【例2-4】根据某企业发生的有关业务,编制会计分录(1)会计部门开出1000元支票,用于人事部门建立备用金。(2)采购部门支付差旅费300元、购买办公用品100元,备用金管理人员将相关单据一次向会计部门报销。第二节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款项支付除现金收支范围以外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1.银行结算方法转账结算程序收款人交易付款人开户行划款开户行定义;适用范围(经济业务、地域的要求);有效期限;种类;核算需设置的账户;(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可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机构办理。迁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③出票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银行不予受理。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核算时需设立“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账户。(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核算时需设立“应收票据”“应付票据”账户。(3)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帐,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银行本票见票即付。核算时需设立“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账户。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③确定的金额;④收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核算时需设立“银行存款”账户。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支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5)信用卡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单位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核算时需设立“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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