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汇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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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汇报整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12023年,在XX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弘扬如皋治沙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工作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皋市复审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获评省金融生态优秀县,法宣办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公安局被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被表彰为全省食品安全先进集体,信访局被表彰为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司法局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公证处被表彰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省法律援助“十佳十优”办案单位,文广旅局某处罚案件被确认为全省依法行政优秀案例等。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一)政府职能依法高效履行1.及时调整公布权力事项。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权力清单实施调整。梳理公布《如皋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287项,梳理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计36项,梳理公布《如皋市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开展镇(街道)赋权清单贯彻实施情况评估,提高赋权针对性和实效性。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优化体制,推进如皋高新区(城南街道)与如皋工业园区实施“一区多园”改革,落实“条块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精准科学谋划、理清职责关系,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统一领导体系、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政策保障、统一招商引资。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如皋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形式,形成“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76项,实现结婚证、残疾人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十余种证照实现与省、市电子证照库的调用对接。二是持续深化基层赋权增能。按照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经济发达镇、一般镇三种类型,下放12个部门120个审批服务事项,各镇(区)累计办理赋权事项87260件。三是积极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共对涉及农业、教育培训等1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共惠及市场主体890家。四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以精简、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所有项目立项等均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办理,同时,将环评、节能程序分为预审评估阶段、受理公示阶段、审批发证阶段,实现公示结束即审批结束。制定《如皋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延”服务事项清单》,明确项目“前延”服务事项,组建22名审批服务首席咨询师队伍,全方位、全过程提前介入服务项目审批。创新“云”评审项目服务模式,在线上对项目开展评审,大力提高了项目评审效率。五是强化“就近办好”“只进一门”完善“一站式”功能。推动重点部门进驻,补齐“审批链”短板,全市1500项依申请事项均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将村居便民服务事项纳入“XX市县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做到“一窗受理、全程留痕”,累计办件数据180万条。出台《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镇一品”工作的通知》,打造独具镇(区)特色的政务服务品牌,今年以来,长江“五心铸梦”、经开区“开心办”、如城“城事·e赞”、下原“原满无忧”、磨头“磨默奉献”等乡镇特色政务服务品牌陆续发布。4.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科学搭建“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发布“不见面审批”权力事项的服务标准,固化“不见面”的服务手段、实现途径,简化了办事流程,拓展“不见面”形式,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压减自由裁量权。二是拓展“一件事”服务领域。提供60余项“一件事”服务的线上办理渠道,开发如皋市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推出“上学报名一件事”服务。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苏陕对口协作等工作,采用信息互认、材料转递、统一收件标准等方式,签订“一件事”跨省通办合作协议,让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即可享受“新生儿出生”“子女上学”“买房置业”“就业参保”等一系列“一件事”服务。三是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办事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通过开通敬老助残绿色通道、配备服务设施设备、保留现金缴费等方式,推动高频事项就近办、上门办等举措,全方位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周到、更贴心、更便利的服务。四是综合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办件评价和窗口评价“好差评”总量764533件,好评率%。5.优化营商市场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和后置许可审批事项以外的行业、领域在登记注册时一律不予限制准入或设置登记准入条件。二是统筹谋划“无证明城市”建设。制发《如皋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召开“无证明城市”建设部署推进大会,梳理公布《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第一批)》。三是大力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应用。主动接入XX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共75家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对外发布78条项目需求信息。6.强化市场监管措施。一是加强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如皋市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类分级监管的实施方案》,对全市10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85家建筑企业进行试评价,已在建筑、工程监理、食品经营等16个领域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实施失信惩戒。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共开展工业产品许可获证企业检查、食品经营安全检查等抽查任务1397项,共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养老机构等领域部门联合监管964次,检查市场主体15666家次,检查频次下降40%以上。三是落实国家、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认领监管事项903个,监管行为覆盖率达%。四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方案》,实现了群众诉求统一受理交办。7.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制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提出16项园区公共法律专项服务事项。依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红律护企”、法治体检等,打造普惠性法律服务品牌。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治调研、风险评估等方式,对企业开展“点对点”上门走访,帮助企业梳理和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的苗头性、趋势性法律风险,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反馈和预防预警机制,主动对接企业200余家,为23家重点企业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实现“产业链+法律服务”的精准对接。建立“公证律师”护企工作站,推动建立公司律师事务部。强化精准普法,先后组织3批70名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聘任318名同志兼职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发放“普法邮品、普法快递”资料22万余份,集中轮训2475名“法律明白人”,并下沉服务融入道德讲堂、农家书屋、百姓茶馆等平台,发挥“法润民生”塔群作用,指导沿长江、如泰运河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二)制度和决策质量不断提高1.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管。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印发《市政府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目录》。二是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专项检查。制发《关于做好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监督。三是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做好省备案审查平台和人大报备平台“双备案”,全年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四是备案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出具备案审核意见书5份。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5名专家对教育局《如皋市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进行备案审查论证。五是组织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如皋市城市犬类暂行管理办法》《如皋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进行实施情况评估。六是建立公布市政府有效规范性文件电子查询库。2.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及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是否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必审内容,确保全市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运行,切实保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等决策问题警示。印发《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烟花爆竹禁限区调整等重大决策听证会。落实决策后评价制度,市政府听取了《关于全市“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群众参与现状分析报告》,对一年来“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决策事项进行了评价。3.严格合法性审核措施。及时调整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召开合法性审查质询会5次,咨询涉法事项122件,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件处置9件,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的质效。报送市合法性审查工作典型案例,被汇编交流2篇。市政府文件签发、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9份。(三)行政执法严格公开规范1.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下放行政权限。制发《市政府关于赋予长江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的通知》《市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有关事项划转的通知》。二是持续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印发《如皋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就统一执法文书、案件案由、执法流程、法制审核和办案平台进行了具体明确,对执法人员(主要负责人)、执法辅助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法律顾问等以及培训、装备、经费等方面进行规定,保证综合执法队伍稳定性,不断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推动全市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三是推进“大指综”试点改革。根据“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试点要求,创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综合行政执法一张图”,建立了执法人员信息库、当事人库、案件库等综合行政执法数据库,通过市镇两级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控”。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共查处医疗美容方面投诉举报6起。对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实施了风险分级安全监管,开展“一老一小”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提高消费者参与度,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对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和“春雷行动”。严防重处违法建设行为,拆除新增违建32起。建立市容环卫责任制履约评价体系,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百日行动”,累计执法查处600余起。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率100%。开展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成立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站。3.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温度”双提升。二是持续紧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对27家执法部门开展了督查活动。三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抽查考试。集中对152名包括新任公务员在内的执法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执法基础知识培训,抽取部分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督查各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情况,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学法质效。4.改进优化执法方式。一是推进柔性执法。通过政策性辅导、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服务市场主体。去年公布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推行容错纠错运用,通过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完善配套制度,为做优一流“如意”营商服务品牌保驾护航。全市共办理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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