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辅导员工作室【实用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辅导员工作室【实用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辅导员工作室【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导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进一步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形成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氛围,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培育和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不断2/21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第二章工作目标第三条通过课题资助、经费扶持、专题培训、选派进修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逐步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培养一批专家型骨干辅导员,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第四条为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使其工作实践能力得到加强、理论水平得到提升。(一)在工作实效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结合工作室的建设方向,探索出解决现实工作难题的特色工作方法和路径,产生良好的育人效果,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工作精品和实践成果。(二)在工作研究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养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思维习惯,能够具备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够独立主持厅局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能力。(三)在知识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系统掌握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在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及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等方向中的一个方向上有专门的研究和专业特长,并能结合工作将其3/21深化,力争成为该领域的骨干分子。(四)在能力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进行良好的自我调控,积极相处于各种工作环境,有效实现工作需求;具有很强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方法,具备开展各种工作创新的能力,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五)在作用发挥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本校或全省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能够指导本校或全省辅导员开展实践创新和工作研究,具备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第三章工作任务第五条通过对工作室的指导和培育,使工作室成员在理论水平上有强化,在工作实践中有突破,在工作实效上有提升。(一)培育工作精品。工作室以培育工作精品项目为根本任务,以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目标,针对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难题,结合日常工作的实际,以学生为“实验田”,积极探索破解各种难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和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4/21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须完成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1项,并以我校为著作权单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完成1项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并作为主要成员带领工作室成员出版学生工作类专著1部;或以我校为著作权单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三)培养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成员培养方案,积极做好示范,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引领全校辅导员围绕“三辅三主六导四员”,践行“一线规则”,回归主责主业,提升专业素养。(四)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在周期内至少承担2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第四章领导小组第六条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遴选小组,遴选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工部、科研处、教务处、财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专家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第七条遴选小组负责指导辅导员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方案设计;监督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推广辅导员工作室特色做法和经验。遴选小组负责整合各种培5/21训资源,及时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第八条学工部全面负责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管理考核。工作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工部思政科具体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经费由学校提供。第五章建设方向及命名第九条每个工作室应明确1个建设方向。具体内容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分类,结合本校特点和工作室成员工作特长凝练提出。工作室的设立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靶向建设,实实在在研究和解决困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些问题。第十条工作室以建设方向命名,由遴选小组评审立项后进行建设。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工作室只设立一个。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名称。每个工作室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遴选小组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学工部对该工作室进行正式挂牌。已经挂牌的工作室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学工部将根据需要赋予工作任务,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第六章人员构成及职责第十一条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由主持人任命,报遴选小组6/21办公室备案),团队成员6-10人。每人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工作室。第十二条辅导员工作室人员(一)主持人申报条件1.原则上为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含心理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专职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及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并将研究成果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原则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主持或参与(前三名)学生工作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写与学生工作相关专著1部;3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且所带学生团体或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4主持运行过与学生事务相关的工作室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二)主持人主要工作职责1.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2.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和良性发展。7/213.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第十三条工作室成员构成及职责(一)成员构成1.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2.一线专职辅导员占比80%以上,须有副教授或副处级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并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格局。3.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2名的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4.每个工作室可以以勤工助学形式聘请不超过2名(不占用团队人员名额)的学生科研助理协助工作室运转,科研助理的聘期为1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可续聘1年,聘期结束后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发放聘书。(二)成员职责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自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第七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8/21作岗位,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不再投入建设经费。确因工作需要不再从事学生工作的,工作室可申请变更支持人,新主持人主持工作室建设时间不得少于建设周期的一半,工作室原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第十五条工作室成员确定后,一般不得脱离工作室岗位。对于工作积极、成果突出的成员在推优评选、职务职级晋升上给予优先考虑。在工作室构建完善时,优先选派部分优秀工作室成员参加校内外的培训、交流以及各项评选。在全省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评选中,将辅导员参加工作室情况作为重要参评条件。验收为优秀的工作室,授予工作室主持人“西安财经大学名优辅导员”称号并颁发证书。第十六条工作室是辅导员开展育人实践探索、培育输出精品项目的实践平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平台。学校将工作室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到辅导员“双线晋升”业绩范畴,与同级别的教学、科研成果同等认定。第十七条辅导员工作室以学生工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指导实践工作。在工作室构建完善、具备一定资质时,应积极承担学校相关部门委托的一些活动项目。第十八条工作室建设周期完成相应成果并验收为优秀的,可在下一申报年度继续申报,获批后学校予以经费支持。验收为合格的,自筹经费运行工作室。第八章申报程序第十九条工作室秉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9/2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十条申报人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上交遴选小组办公室。由遴选小组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组织实施遴选,确定公开答辩名单。遴选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答辩会,申报者就工作室规划等内容进行汇报并接受评委提问。遴选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最终择优评定不超过2个不同建设方向的工作室,工作室命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工作室名称)辅导员工作室”,授予匾牌。第九章成果管理第二十一条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所取得的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成果及其他能够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均纳入西安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第二十二条工作室成果公布时须标注“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成果”等字样,其知识产权归属按照法律法规和西安财经大学相关规定处理,西安财经大学具有使用权和推广权。一切成果如未按规定标注的,在考核时不予认可。第二十三条工作室建设过程中,主持人及成员要坚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第十章条件保障第二十四条学校为每个工作室提供30000元/周期的经10/21费支持,经费按照预算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示范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考察等。第二十五条主持人所在单位为工作室提供场所,帮助主持人做好宣传工作;学工部网站首页设置辅导员工作室交流平台,建立特色网页。第十一章评估与考核第二十六条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采用年度考核与终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年度考核。每个建设年度,各辅导员工作室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报送遴选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评估,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达不到建设要求者撤销其资格。年度考核要求具体如下:1.工作室团队或个人,成功立项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1项;2.组织1—2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3.积极参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类课题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