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字诀”提升城乡教育供给水平经验材料供借鉴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县“人向城走”的趋势加剧,农村学校空心化、城乡教育两极化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中心城区与边远乡镇学校学生数量最大差近百倍。为打通城乡教育“壁垒”,破解城区学位紧张、城乡师资不均、教学水平分化、农村校舍闲置等问题,*县着力推动校点布局与人口流向配套、师资力量与就学需求对应,精准提升农村办学水平、转化利用闲置校舍资产,有效实现城乡教育供给质量的整体性提升。截至目前,累计整合职中3所,新增中小学2所,撤并中小学10所,分流学生4283名、教师769名,逐步构建起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明显增强的基础教育发展新格局。一、“四个集中”优化校点布局针对全县优质教育资源总体有限且城乡间、校际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按照“适度超前规划、相对集中办学”思路,推动教育布局从分散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使学校发展更均衡、学生就学更方便、接受教育更公平。一是高中向城区集中。采取整体合并方式,将农村综合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并入城区和中心镇普通高中与*县职业技术学校,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教学资源覆盖面。目前,已推动3所农村高中、3所职业技术学校“全面进城”。二是初中向中心集镇集中。按照“合理布局、效益最大”原则,撤并教学质量低、生源相对较少的农村薄弱初中34所,规划在中心集镇和县城所在地新建初中1所、以“扩容”等方式改建保留初中16所,满足周边乡镇就学需求。三是小学向乡镇集中。规划撤并小学80所,新建中心小学2所,保留中心小学39所,设置教学点43个,将师资力量向集镇和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乡镇中心小学转移,着力构建以城镇小学、乡镇中心小学为主,教学点为辅的多元协调发展的小学新格局。四是幼儿园向人口聚集区集中。通过在乡镇中心小学增设幼儿园、将被撤并普通小学校舍改建为幼儿园等方式,逐步推动公办幼儿园向人口聚集区靠拢,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二、“四种方式”合理分流师资为解决校点新布局下被撤并学校教师的“进退留转”问题,将教师分为“校长、普通教师、临退休教师、退休教师”四类,分类施策进行分流安置,着力推动全县教师队伍的优化重组。一是竞聘上岗选校长。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通过“教师测民意、专家评素养、党委考实绩”,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学校校长,对于落选的学校校长,综合使用调剂到学校其他领导岗位、参与普通教师竞聘上岗等方式予以消化。目前,已交流使用学校领导人员38人。二是双向选择聘教师。明确各建制学校给予20%的岗位总量实施跨校竞聘,教师可自行选择竞聘上岗去向;对落选人员实行待岗管理,待岗管理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在空缺岗位中参加竞聘上岗,对连续三年未竞聘上岗的予以解聘。目前,已通过竞聘上岗教师457人。三是综合施策安临退。对被撤并学校临近退休不足三年的教师,采取“就近学校直接聘用一批,县内其他事业单位安置一批,教辅转岗一批”等方式进行安置,逐步消化超编教师。目前,已就近学校专岗安置教师23人。四是承接管理定归宿。采取区域性集中管理和并入学校承接的方式落实被撤并学校退休教师退管工作,定期开展文体及公益活动,充分营造“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良好氛围。目前,已累计接收退休教师251人。三、“四种模式”提升办学水平针对城乡办学水平差异大的问题,通过“以优带新、以强带弱、以面带点、以研提质”等方式,切实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一是名校领办全面融。推行集团化办学,由质量高的学校领办新办的学校,全面提升新校管理质量和办学水平。目前,已将城区新办的2所义务教育学校设为2所教育质量高学校(潼*二小、*一中初中部)的分校区,实行一校两区、一套班子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强弱共建结对帮。实施12所城区学校与15所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支教计划,建立“同步管理、同步教研、捆绑考核”体系,鼓励城区学校教师下沉,有效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三是优化设置统一管。采取“一校多点”的方式,将距离乡镇中心集镇较远的43所小学设置为乡镇中心小学教学点,提供小学低段教学,实行“统一建制、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筹教师”,有力推动一校化发展。四是特色打造质效提。着眼打造区域优质特色化课程体系目标,将办学实力相当、地域相近、特色相似的学校建成区域教育质量监测联盟,实行抱团发展,动态监测教育质量水平,设立城乡教育质量提升科研专项,大力促进校本研修,不断增强教学科研能力。目前,已成立区域教育质量监测联盟14个。四、“四种类型”处置闲置校舍为避免被撤并学校资产“撂荒”,实施闲置资产利用工程,对学校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在册,针对性开展改造处置,深入推动校舍功能转换、保值增值。一是资源利用型。根据各地学前教育入学需求情况,将部分地段较好、设备功能齐全的闲置校舍改建为公办幼儿园,巩固学前教育“80、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目标。目前,已纳入规划建设校舍30所。二是功能拓展型。对部分被撤并学校闲置校舍进行功能改造,用于建设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增值育人效益。目前已将4所闲置校舍纳入改造规划。三是合理处置型。清理位置偏远、设施破旧、利用价值低的闲置校舍18所,由县教体局登记造册,并移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资产处置,将部分处置收益用于其他学校改扩建工程。四是科学转化型。全面推进中心镇和城乡结合部寄宿制集中规模办学,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要求,将17所闲置校舍转化为邻近学校寄宿宿舍,建好配套设施,确保“应住尽住”。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