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协会章程(精选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协会章程(精选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协会章程【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xx市xx区志愿者协会。简称:xx区志愿者协会。第二条xx区志愿者协会是由自愿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组成的,是开展地方公益性活动的专业性和非赢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全区广大志愿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基本方针,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努力为提高全区公民道德素质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第四条xx区志愿者协会接受主管单位中共xx区委宣传部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xx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第五条xx区志愿者协会的办公地点设在中共xx区委宣传部。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xx区志愿者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1、为社区管理和建设提供各种服务和帮助。2、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生活服务、物质支持和精神慰籍。3、开展环保、卫生、法律、禁毒、科普知识、惠民政策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4、为各种公益事业和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5、规划、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志愿者服务部、服务队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志愿服务工作。7、开展与区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第三章会员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条件:年满14周岁、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无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第八条愿为本协会无偿提供资金、物质支持,对本协会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本人自愿,可聘请为本协会名誉会长和会员。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向住所或单位所在地的服务参考资料,少熬夜!部或服务队提出申请,并进行注册登记,通过协会审查后,由协会统一颁发志愿者会员证。协会、服务部和服务队可根据需要举行志愿者入会宣誓承诺仪式。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有关研究、考察、培训、会议等活动的权利。3、根据本协会章程和决议的精神,依法参加本协会活动。4、根据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5、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2、按照服务协议,无偿为他人或社会提供志愿服务。3、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4、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5、维护协会社会声誉。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会员如果半年或三次以上不参加协会或所属服务部、服务队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违反协会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协会将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3、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制定本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5、决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六条理事会是本会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体会员负责。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是: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6、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和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八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参考资料,少熬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十九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会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期闭幕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一般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第二十条常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召开。因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中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会长任期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届。第二十二条本协会会长负责如期召集和组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检查全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落实情况;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文件等。第二十三条本协会下设志愿者服务部和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达100人以上的街道、乡镇、院校、大型企业、单位可组建志愿者服务部;100人以下的可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部和服务队须报协会批准成立,并接受协会管理和指导。第二十四条各志愿者服务部和服务队负责所属志愿者的审报、日常管理、档案登记、培训工作和组织服务活动等。每年年终向协会提交书面工作报告。第五章协会标志第二十五条为便于志愿者的统一管理,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协会设会旗、会徽、会帽和会员证。协会和各服务部在开展集体服务活动时应携带会旗,会员应佩带会徽、会帽。第二十六条会员证用于证明注册志愿者的身份,记录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所获得的志愿服务荣誉。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由服务对象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证明。第二十七条志愿者注册后即获得全区统一使用的注册号。注册号在会员证标明并记录在志愿者本人的注册档案中。每名志愿者的注册号永久使用,因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违法、未履行志愿服务义务等情况而取消注册志愿者资格的,应注销其注册号,被注销的号码原则上也不重新使用。注册号由协会统一确定编制。第六章、志愿服务第二十八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坚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以自愿参与为基础,突出公益至上,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第二十九条志愿者要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除参加服务队、服务部、协会组织的集体服务活动外,志愿者可自行联系服务岗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服务后,需认真填写志愿服务表,并在服务证中注明。每名志愿者一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至少累计需达12个工作日96小时。第三十条各服务部和服务队根据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志愿参考资料,少熬夜!服务项目,向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岗位。要求各服务部和服务队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大型集体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也可广泛吸纳符合条件但未注册登记的其他志愿者参加。第三十一条各服务部开展50人以上参加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需书面向协会报告;协会组织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各服务部需按要求派员参与。第七章激励和表彰第三十二条协会每年2-3月份召开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年度工作进行部署,并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第三十三条对志愿者实行星级评定工作。志愿服务时间一年内累计达12个工作日96小时,评为一星级志愿者;累计达24个工作日192小时,评为二星级志愿者;累计达40个工作日320小时,评为三星级志愿者;累计达80个工作日,640个小时,可评为四星级志愿者;累计达120个工作日,960个小时,可评为五星级志愿意者;评为三星级以上志愿者可推荐为优秀志愿者。对荣获优秀志愿者的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对特别优秀的志愿者,协会将联系媒体予以大力宣传推荐。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协会申请专门账户,设立志愿服务基金,接受个人和单位的捐赠。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每年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协会章程【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第二条本协会是由xx地区出租汽车行业的企业、个体客运经营户自愿组成,为实现同行业共同意愿,按照本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为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供服务,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沟通会员与政府联系,维护公平竞争,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进步和行业发展。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协会接受xx市经济委员会、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协会的地址:江苏省xx市鼓楼区五台山1-6号。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对全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发布工作,参与本行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经济参考资料,少熬夜!技术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服务;(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调企业关系;(三)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制订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行规行约,并督促执行;(四)参与制订、修改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等行业各类标准,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五)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客运行业市场信息;(六)组织本行业的展览会、报告会、研讨会,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七)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八)编辑出版行业报刊;(九)与国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十)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十一)开展行业协会宗旨所允许的其他活动。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体经营户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自愿加入本协会;(三)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和城市客运经营许可证的本市企业、个体客运经营者;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出入会申请;(二)填写会员登记表;(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和表决权;(二)出席会员大会;(三)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考察、调研和经验交流等活动;(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五)对本协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六)享有协会免费提供的《客运》报;(七)享有优惠优先办理登报遗失证明手续;每个会员单位有一票表决权,会员单位通过会员代表人行使上述权利,会员代表人一般由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个体经营户会员代表人一般由各区个体大组长担任。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决议;(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支持和参与《客运》报的投稿和发行工作;参考资料,少熬夜!(七)维护和增进行业内的团结和协作。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登记表。第十三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会可依据章程停止其行使会员权利,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一)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二)不履行本章程会员义务;(三)有损害本协会名誉或违背本协会宗旨行为的。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为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确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讨论协会有关的重大问题;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经五分之一以上会员请求,可召集临时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召开。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员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一)章程修改;(二)理事的选举、罢免;(三)本协会的终止与清算。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两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经委审查并经市民政局批准同意。第十七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理事会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履行职责。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负责召集会员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三)制订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