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推进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推进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防止隐患反弹,按照省、市燃气专班办公室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多地燃气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总队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系列部署,对我市范围内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储气、用气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火灾调查处理。二、工作范围及时限范围为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6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改并建立台账,7—12月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动态更新排查整治进展。三、工作重点(一)开展餐饮用户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采取联合检查、部门和企业自查等形式,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排查。要突—2—出四个方面排查重点:1.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2.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行为;3.集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理单位和业主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瓶组间的行为;4.超量储存、不符合安全条件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情形。(二)开展燃气经营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推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落靠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关键环节管控,提升城镇燃气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突出四个方面排查重点:1.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存漏洞等突出问题;2.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是否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改;3.燃气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有缺失和应急救援演练走过场等问题。4.企业消防设施配置、设置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三)严格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要强化源头把关,在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督促餐饮等场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和燃油燃气管道紧急切断装置,提高相关场所燃气消防安全技防水平。(四)加强燃气相关单位、场所熟悉演练。各地要强化防消联合,会同住建等部门对燃气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调研踏查和实地熟悉,制定针对性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大熟悉演练力度。要与各地燃气、环保、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3—开展联合演练,切实做到科学、专业、安全、高效处置。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切实扛起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住建、市场、商务等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想,确保此次排查工作有序开展。(二)加强职能配合。各大队要与属地住建部门或燃气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沟通,获取本地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底数,在持续做好燃气使用、储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采取联合检查、部门和企业自查等形式,根据工作底数指导督促储气、用气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三)严格监督执法。各地要紧盯燃气消防安全风险高、问题多的场所和企业,聚焦易发事故以及不放心的单位和部位,加大排查检查频次,理直气壮严格执法,敢于较真碰硬,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法问效,开展案卷自查,积极上报消防执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四)大力宣传引导。要结合消防宣传月等各项活动,将燃气消防安全宣传内容有机融入“五进”工作中,依托“中心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黄花式”消防科普体验场馆的日常开放,—4—积极组织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参观学习,开展好“双向双百绿卡”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推动燃气领域有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培训、宣讲、教学,加强冬季密闭空间安全用气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