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_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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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_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通用5篇)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网友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第一篇】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23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2/15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第二篇】年满3周岁(即20__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园学区适龄儿童。在幼儿园招生计划尚有空余学位时,按出生日期的排序适当放宽。二、招生范围参照《天堂镇公、民办幼儿园20__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天中心字[20__]34号)中的规定本园招生责任区为:“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北社区、东山社区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在招生计划内有空余名额时,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三、招生计划计划招收小班幼儿,共计80人。四、报名时间1、8月20日(上午8:00---10:00)招收本园学区适龄儿童(逾期不报,责任自负)。五、报名经费1、保教费1200元/生·学期2、保险费100元/生·学年(由保险公司收取)六、报名须知3/151、报名时需携带幼儿及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孩子页的复印件。2、提交新生体检合格表:体检时间8月5日-8月7日。注意事项:(1)携带儿童户口本;(2)空腹;(3)体检地点: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二楼儿保科;3、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还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第三篇】学校在县教体局直接管理、监督、指导下进行招生,依据分批错时、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的录取,额满为止。(一)房户一致,第一批录取(8月14日-15日)。房户一致是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居民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儿童和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户口本为准),需同时提供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儿童父母两人的无房证明。4/15(二)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优惠对象子女(8月16日)。(三)非房户一致,按以下三个顺序分批根据班额认定录取,前一批次录满则停止录取,剩余人员报请教体局做统筹安排(8月17日-18日)。1、有房无户。指户籍不在我校辖区,在辖区内购置有房产。户籍、房产需和儿童及其父母或祖辈(祖辈的房产需同时提供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保持一致;否则,一律不予认定。2、有户有房,但无产权。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儿童父母在我校辖区居住,但住所不是自己的房屋产权。3、有户无房。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但没有自己的住房。(四)入户落实(8月15日、8月16日两天)学校要对预录取的全部学生进行入户调查落实,在两天的集中入户调查时间里,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五)通知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家长拿到录取通知书方算被学校录取。获嘉县凯旋路小学20xx年7月20日5/15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第四篇】(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_〕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_]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_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二)招生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二、组织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一)招生对象1、高中毕业生;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6/15工学校)毕业生。(二)招生人数单独招生院校20_年招生计划如下:序号学校名称计划总数备注1、长春职业技术学院1_0含中职升学1502、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900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060含中职升学100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505、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900含中职升学1006、四平职业大学1050含中职升学2007、吉林工程职业学院1050含中职升学7008、松原职业技术学校520含中职升学1009、辽源职业技术学院500含中职升学20010、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1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12、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13、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14、白城职业技术学院300含中职升学6015、延边职业技术学院130含中职升学10016、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70含中职升学10017、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490含中职升学10018、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9019、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1607/15合计99501910四、招生工作程序(一)报名条件1、符合吉林省20_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_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2、符合吉林省20_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_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_年3月2日—9日。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三)现场确认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8/15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四)缴费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五)考试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2、考试形式:笔试。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_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六)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_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9/15考证》公布时间为准)。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七)录取原则及说明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_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10/15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第五篇】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xx年11/15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单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二、成立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徐江荣副组长:郭化山徐振国成员:董武忠、宁国强、李锋、钟晔、王翔、胡鹏华、程峻、孔外平、俞艳华、于海胜。三、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符合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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