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实施方案及【汇集4篇】【导读指引】此篇由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实施方案及【汇集4篇】”精选优质文档,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及【第一篇】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确保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涉及党委的相关内容,同时适用于各党支部;涉及纪委的相关内容,同时适用于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指没有对应设置党支部的学校二级机构。第三条全校上下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领会和把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自觉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第四条党委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体责任包括:(一)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时时、处处、事事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治理有方、管理严格、校风清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和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教师授课纪律和规矩,改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管理。(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和师生头脑。通过党校培训、干部培训、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将纪律教育作为必修课,使党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集中开展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载体、创新内容、改进形式,切实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廉洁风尚。(三)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时刻关注隐形变异、潜入地下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纠正改头换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大力度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和教风学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四)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选拔任用程序,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实施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问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发挥好学术委员会、工会、教代会、团学代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学校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事项目录。(六)领导和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视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委工作的监督。(七)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部署和考核。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校每年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抓好对落实责任情况的年度检查考核和总结报告等工作。第五条党委书记是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其责任包括:(一)领导、组织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督促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廉政勤政、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等情况。主持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情况报告。(二)践行“四个亲自”。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既挂帅,又出征”,尤其是涉及到人事、财经、资源等重要权力运行、党务政务公开、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大案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抓好上级精神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于重要工作做到专门研究、专题部署、专项检查。按照省委巡视办的要求,认真抓好党委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四)率先垂范、严以自律。带头讲政治,提高政治能力,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第六条党委委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其责任包括:(一)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进相关制度规定的建设完善,特别是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建工作,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性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四)以身作则,严以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对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有监管责任,是学校党委主体责任的衍生和重要组成部分。其责任包括:(一)认真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工作等相关部署安排中的任务,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拿出具体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全面负责抓好业务范围内党的理论学习,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到业务管理与工作环节中,既要强化经常性的教育、监督、管理,又要抓好集中警示教育、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工作。(三)结合业务管理工作和部门实际,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抓好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四)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做业务管理范围和系统内廉洁从政表率。第八条纪委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监督责任包括:(一)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建议。协助党委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责任人,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做好相关的检查考核工作,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对选人用人、教学科研、招生考试、学生奖助学金发放、财务管理、基建工程、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倡廉重大工作情况。(二)严格纪律监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执行情况和上级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执纪监督,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三)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件及时实名通报,形成有效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职员工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四)严肃执纪审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认真分析研判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及时解决发生在师生员工身边的腐败问题。落实监督执纪工作以省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立案审查等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五)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在作风和纪律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及通报曝光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切实防止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第九条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领导体制、主要职责、工作权限、工作机制、组织体系等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和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培训和考核。第十条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的整改要求,充分发挥党委巡察的重要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十一条建立完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学校坚持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考核、部门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并通过适当形式通报考核结果。党委及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第十二条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追究。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对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在查清有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查清“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按规定程序实施问责。第十三条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日常工作。第十四条本实施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及【第二篇】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计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如下:1、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确党总支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同时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