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范文(通用14篇)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是最常见和通用的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从内容上讲,工作总结就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检查、总体评价、总体分析和总体研究,分析成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的文章14篇,欢迎品鉴!第一篇: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县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和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杜绝干预司法行为,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确保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推动审判、执行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高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市法院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扎实有效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行动。主要在以下五方面展开:一是积极组织学习,提高纪律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学习”三个规定”具体内容,相关文件精神及领导讲话原文,学深吃透,弄懂弄通学习要义,在思想上统一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组织全院干警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身岗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加深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让干警们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情况发生。二是认真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落实”三个规定”自查表,签订《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院政治部审务督察室会同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执行”三个规定”全面摸排情况进行了监督,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敲响警钟。充分利用法院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三个规定”有关精神,警示干警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四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守住规定红线不放松。将以省法院的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各项要求的落实,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案件评查等有效方式,认真摸排本院干警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格追责,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工作机制。该院为了保证专项整治有效开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翁建军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组织,规定以部门为落实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分管院级领导全面抓好分管部门专项整治,承担分管责任。还对具体负责抓落实监管部门及联系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整治督促检查等事宜作出安排。第二篇: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开展的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苏家屯区法院认真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持续开展学习《法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十个严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十个不准》等法规制度,以庭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掌握具体内容,指出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在法院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内楼梯间屏幕上发布以上法规制度,更加方便学习,夯实思想根基。以案为戒,强化警示教育召开民事审判部门党风廉政会议。对《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通报》《关于全省法院2018年查处十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和《2019年全市法院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进行全文传达,引导干警汲取深刻教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涛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体干警要以案为鉴,注重与律师的正当交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遵纪守法。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要求大家思想上要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并针对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用发生在我院的典型案例进行提醒教育,要求干警要遵规守纪,提升办案质效。召开执行部门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会议。针对近期查办的我院干警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和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对执行局全体干警分别从廉政方面进行提醒告诫,提出要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律师之间不正当交往,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完成好本职工作。集中申报、摸清底数、认真排查纪检监察室下发《关于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院人员集中申报亲属从事律师执业的情况,建立工作信息台账,定期跟踪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便于全院干警知晓,加强有效监督。为了进一步查找法院突出问题,对执行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过电话沟通的形式征求本辖区执业律师代表意见,为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廉政回访工作。随机抽取本年度已结案件,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廉政回访,询问了解承办法官等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情况。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通过抽查部分案件,发现个别执行案件没有廉政监督卡,已告知整改并要求在以后工作中严格规范廉政监督卡。通过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全面加强法官的司法作风建设,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的行为,切实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促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第三篇: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县人民法院在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学习认识到位、对照查摆到位和监督检查到位,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学习认识到位。该院扎实抓好三个规定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从内心深处构筑起不为案件找关系、不办关系案的隔离墙。一是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6月5日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年颖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三个规定。通过学习,全体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出台三个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致表示自己要在干警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二是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6月8日下午,该院集中全院干警学习了三个规定,院党组成员分别组织各分管的部门认真开展讨论与自查,每个干警写出了学习心得体会;三是组织退休干部学习。6月9日,该院邀请退休干部召开座谈会,该院监察室主任与退休干部一起学习了三个规定全文,老干部畅所欲言谈三个规定的意义,同时进行了自查,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照查摆到位。全院干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有个别干警解剖了自己曾因碍于亲情、友情,在自己所办的案件或同事所办的案件中打过擦边球,但今后在办案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自行回避。监督检查到位。为了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该院从四个方面强化监督措施。一是公开承诺,全院干警及退休人员写出了一式两份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向院党组作出承诺,一份留给本人,一份交监察室。部门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的承诺书张贴在院内公示栏,自觉接受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监督;二是充分利用政法系统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精神,引导全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三是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四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第四篇: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锡盟公安机关多措并举,不断加强三个规定的学习教育,积极引导全体民(辅)警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安队伍安全稳定。组织动员全方位东乌旗公安局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东乌旗公安局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了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队伍的监督管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全方位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学习教育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党委把三个规定作为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的重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涵盖全体民警、辅警集中组织学习,各支部累计学习21场次,参学民辅警314人。做到了警示常提、逢会必讲,对所有民警、辅警的学习教育做到一个不漏。签订承诺书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一个不漏地签订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共签订《承诺书》314份。发放口袋书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把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口袋书314份,一个不漏发放到全体民警、辅警手中,随时随地可以学习,提醒民警、辅警严格遵守规定。制度上墙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把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海报240份,在全局每间办公室、每个办案区进行张贴,全部上墙,严格遵守并执行三个规定,做到一个不漏。自检自查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对照回头看目标任务逐一进行自检自查,全面彻底深入查找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中是否存在突出问题,并由各警种统一填写了自检自查报告。督导检查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科室所队对民警、辅警的学习、自检自查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次,做到一个不漏。督促全体民警、辅警熟记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的内容,对学习效果不好的督促部门领导加强学习、责令整改。第五篇:整治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工作总结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使三个规定落地生根。一、制定相关制度。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了学习心得。三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二、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8月30日把从2012年以来执行贯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