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通知(黄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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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中医〔2011〕102号关于确认海丰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继承人的通知各科室:根据《海丰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科室推荐、个人答辩、专家评议和表决的程序,通过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及淘汰机制办法,由医院最后审定妇产科黄力婧同志为海丰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继承人(培养人)。培养期为3年,培养期内每年年终需提交个人阶段性报告表。培养期结束,书写个人总结报告上报医务科。医院将组织专家家每年一次一次对黄力婧的医教工作及专科建设的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会进入下一年度的培养计划,考核不合格者,则终止资助;对业绩特别突出者给予特别奖励。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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