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汇报5篇根据您的需求,我为您寻找到如下相关内容:“检察工作报告汇报5篇”。众所周知,实践是理论宝库的解锁者,总是在我们完成任务之后。报告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兴的行业,编纂报告能够真实地记载我们前一阶段的工作。期望这些商品能为您的生活增添更多的色彩!检察工作报告篇1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为全面了解我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2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傅克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以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就如何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和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如何加强宣传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如何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20xx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检察工作主题,以“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全面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98件,从“监督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拓宽渠道广辟案源”四个方面入手,以“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为主要手段行使法律职权,化解社会矛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量化考评中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同时,县检察院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着力从“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个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注重办案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转型速度加快,民事行政诉讼出现很多新问题、新情况,给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当前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依申请监督的案源相对较少,多数案件没有找到有效法律途径而是直接进入信访环节,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二)检察监督形式和手段有限。目前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检察手段主要是“提起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两种,“提起抗诉要求再审”的案件占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比重较小,而“发出的检察建议”往往对人民法院没有强制约束力,监督难度较大,效果不佳,客观上削弱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检察队伍力量薄弱。一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广、涉及法律法规多,我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只有两人,且仅一人有办案资格,与担负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和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履行新增职能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民事执行、审判程序监督案件相对增多,加之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新型案件不断涌现,都对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急需办案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增强监督检察力量。三、几点建议:(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县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纠正和克服“重刑轻民”的思想观念;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要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检察方式和手段,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实效,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要主动融入普法平台,依托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信微博等媒介积极拓展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和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以及办案工作流程,提高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的社会影响力。(三)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一是要和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协调配合,制定和完善有关联系制度和办案协调机制。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对抗诉案件要依法及时审理,对再审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检察建议要及时研究,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二是要加强与政法委、纪检、信访、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联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领域。(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升监督能力。一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加强队伍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政策和其他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优化干警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三要加强队伍管理,保持队伍相对稳定,通过充实、调整等方式把熟悉民商事法律的业务骨干安排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努力建立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队伍。检察工作报告篇2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赖于思维方式变革的牵引。在某种意义上讲,要取得突破性的工作业绩意味着必须先实现思维方式的科学性变革。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是与时俱进的客观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抓好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的贯彻落实,笔者认为需要认识和把握以下几个问题:一、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带政治性的问题增多的趋势理性执法不仅要求检察干警要有法律专业素养,而且具有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具有群众工作能力,能够理性地把握和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要实现理性执法的效果,一是要在实践中强化检察工作的党性,强化检察人员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防止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情况发生,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理性思维去分析矛盾、及时化解矛盾,满足普通老百姓正当的利益诉求,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二要强化学习,强化预测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检察机关的干警,必须以学习强化理性思维锻炼,才能善于抓住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出现的新特点和规律,抓住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不同的工作侧重点和主要矛盾,从而服从服务于全局工作的需要,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二、转变工作思维方式平和执法首先就是要求以平等谦和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冷漠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对群众的涉检诉求,不能采取堵的办法拒之门外,要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使群众感到理有处可说,冤有处可诉,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对社会的信任和友善,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其次要理顺群众情绪。平和执法既是一种执法心态,更是一种执法境界。和而不同,尤其在接待群体性上访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不能只满足于暂时的平息,而是要着力做好群众工作,从根本上理顺群众的情绪。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在对非对抗性矛盾的处理过程中,遇到挑衅、阻碍等复杂情况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心态和权力的谦抑,设身处地地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感同身受地体谅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以平和的心态、平等公正的态度,尽量化解矛盾,以公信力实现动态稳定,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三、强调文明执法的重要性文明执法就是要创新执法理念,加强执法管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注重执法的方式、方法,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以良好的执法作风和执法效果使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能感受到检察队伍的良好素质。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做到文明执法关键点是要有文明执法的先进理念,才能切实在办案和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对于检察人员来说,一要体现在程序文明上。在工作中特别是在办案中要严格遵循程序,不做违反程序和纪律的事情,尊重和维护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应有的人格尊严。二要体现在举止文明上。接访群众中一请二坐三喝茶细节虽小,但能够充分体现出检察人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四、加强规范化执法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行和普法教育的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日益强化。但群众的利益诉求有相当部分是改革不断推进深化的产物,这些问题与诉求涉及面广、层次深,而且往往与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如果不依托与之发展配套的政策制度,仅靠检察机关解决起来难度是很大的。也就是说,新形势下检察干警思维方式必须转变到规范执法上来,规范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规范办案环节,力求使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从某种意义上说,规范执法也是解决许多现实涉检信访等问题的一剂良方。控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检察环节信访秩序的双向规范。一方面是规范工作程序,在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分流、办理、督察、反馈等环节上,做到程序到位,工作规范。另一方面是规范来访人的信访秩序,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依法、文明、有序上访,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这样就能够以规范赢得公信力,减少来访人与检察机关的对立情绪,努力营造接访场所的和谐氛围,为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奠定基础。检察工作报告篇3标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报告篇1: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报告:守护公正天平,维护社会秩序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刑事案件的数量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为司法领域中不可忽视的一环。本文将从执法规范、服务社会和预防再犯三个方面详细阐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具体内容。首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核心在于执法规范。作为国家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判处刑罚和暂时失去行为能力等情形的被告人进行监督。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注重司法公正,确保判决的正确执行。具体而言,一方面,检察机关要督促与之合作的法律执行机关依法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确保扣押、冻结、变卖、拍卖等执行措施合法有效。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还应当对可能导致再犯的环境进行监督,如对服刑人员在狱中的生活条件、安全管理、人身健康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得到人道化的对待。其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为社会提供服务。一方面,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进行帮教和教育工作,引导其重新回归社会并重新融入社会。具体而言,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为被执行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帮助他们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人民检察院还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矫正工作,为社会治安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具体而言,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开展刑释人员的就业培训等方式,切实减少再犯率,保障社会的安定和谐。最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是预防再犯。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与有关机构的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多部门合作,确保预防再犯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具体而言,一方面,可以通过与警察、社区矫正机构等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再犯行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对社会风险因素的监测和预警,制定相应的社会维稳政策和措施,从而有效减少刑释人员的再次犯罪行为。总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的重要环节。通过执法规范、服务社会和预防再犯等多方面的工作,人民检察院不仅可以确保判决的正确执行,还可以帮助被执行人回归社会,减少再犯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检察工作报告篇4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