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前党宣发〔2011〕号中共###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媒体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各镇党委、旗委各部委室,旗政府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驻旗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使事件妥善处置,关系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关系鄂前旗发展的良好形象。为规范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因突发公共事件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经旗委宣传部研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一)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二)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三)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突发事件的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坚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依托主流媒体,积极引导外来媒体;坚持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主动引导舆论,正确引导舆论。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媒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旗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组长:分管对外宣传副部长和旗负责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成员:旗委宣传部、旗直负责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二)主要职责一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成立各工作小组,有关部门迅速派员集中办公,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二是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三是管理采访事件的记者;四是收集、跟踪舆情,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正确引导舆论;(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开展工作。一是新闻发布组:由旗委宣传部相关人员、负责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新闻发言人组成,负责制订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二是信息监控组:由旗委宣传部、旗公安局和负责事件处置的有关单位网络评论员组成,负责境内外媒体对有关事件报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时上报重要信息;组织对互联网的舆论引导。三是新闻中心:必要时临时设立。由旗委宣传部、旗外事办负责事件处置的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为事件现场采访的中外记者提供采访服务。三、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事件的旗有关部门和事件发生单位在及时向旗委、旗政府报告情况的同时,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报告的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已知事件的起因、状况,以及对事件发展趋势的估计和分析等,事实要力求准确。(二)报告的时效: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获悉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报告。(三)报告的方法:突发事件的情况可以分次连续报告,由简至繁,不宜等情况全部搞清后报告。四、严格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程序(一)报道程序: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拟订新闻报道方案,报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经领导同意后,做出具体部署。(二)处置程序: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面对新闻媒体要第一时间建立新闻中心,受理所有采访需求;在24小时内召开多次新闻发布会,更多内容跟进;对到场记者登记造册、全面服务;互联网主阵地随时更新,电视滚动直播;各有关单位守土有责,不缺位、不越位;积极关注舆情,不断预测问题,周密拟定口径。五、严肃把握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各环节(一)报道要求:报道突发事件的新闻稿,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旗委、政府主要领导领导审核后,统一口径在新闻媒体发表。任何新闻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在当时和事后自行采访和发稿。(二)报道时效: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要讲求时效,对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稿,先对基本事实做客观、简洁、准确的报道,再发后续报道。六、加强对采访突发事件记者的管理(一)国内记者管理: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旗委宣传部外宣办要严格审查来我旗采访的国内各级媒体记者的记者证、单位正式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并了解采访目的和内容,做好新闻采访的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接待。在获得采访许可后,媒体记者方可在旗外宣办人员的陪同下进行采访活动。采访稿件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旗委、政府审核批准后刊发。对于未经许可或没有宣传部外宣办人员陪同的媒体记者在旗内采访时,旗内各单位和个人可拒绝采访。(二)国外记者管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本着依法、低调、快速、稳妥的原则,在旗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应对外国记者采访突发事件,阻止违法违规活动,同时避免处置当引发新的炒作。一是宣传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对辖区内境外记者采访情况及时上报旗委、政府,经批准后,派相关人员全程陪同服务并具体负责审核和统一把握新闻宣传口径。二是外事部门负责境外记者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研提对策建议,指导现场处置工作;搜集舆情信息并上报。三是维稳和综治部门负责相关信息会商、研判工作,通过相关信息,动员各单位加强属地现场监控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制定实施好境外记者管理有关规定。四是外宣办和公安部门按照国务院第537号令《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对国外和台、港、澳记者的常驻记者证、签证及护照进行检查;负责制定境外记者非法采访现场处置工作方案,密切监控敏感人物与境外记者接触情况;负责现场处置境外记者非法采访案件;负责突发事件和其他应急场合的境外记者现场管理及执法,监控境外记者动向,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报;疏导围观群众必要时封闭现场。五是交管部门要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挤压境外记者采访空间,依法劝离非法采访的境外记者。六是城管执法部门要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从维护正常社会管理秩序的角度出发,对非法采访的境外记者实施劝离。七是其他部门和社会单位也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对本辖区内有无境外记者及活动情况及时上报。七、严明突发事件新闻宣传责任(一)严明纪律:各新闻单位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各项规定开展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新闻宣传的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做好具体工作。(二)责任追究: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利等原因导致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失误从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主题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中共###委宣传部2011年4月27日印发(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