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一、县民营经济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县民营经济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在经济发展中所占的份额不断增加,所起的作用愈加明显。其发展现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民营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从历年数据来看,2018年以来我县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县实体经济达1.77万户,民营经济达1.73万户,占97.6%,是实体经济的绝对主体。2022年民营经济比2018年增加了0.41万户,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4.5%;2022年全县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56.19亿元,比2018年的35.88亿元增加20.31亿元,占全县经济总量的比重达49.8%,比2018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二)民营经济税收贡献突出。近年来,我县接续优化减税降费结构提振民营经济发展。2022年全县民营经济实现税收3.45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的84.9%,其中县级民营经济实现税收1.94亿元,占县级税收的83.3%,比2018年提高5.2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全县民营经济上缴税费3.07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的89.4%,其中县级民营经济上缴税费1.34亿元,占县级税收收入的89.1%。(三)民营经济就业规模扩大。我县民营经济从业人数持续增长,私营企业和个体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成为吸纳就业人员的重要渠道。截至2022年末,全县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数为12.31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93.2%,比2018年提高2.9个百分点。其中全县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3.89万人,比2018年增长20.4%,占民营经济全部从业人员的31.6%,比2018年提高6.6个百分点;县民营企业发展态势强劲,有效地支持了国有企业转型,为缓解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容纳剩余劳动力和社会新增劳动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民间投资日趋活跃,民营经济成为推动全县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一批民间资本陆续投入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推动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四)民营经济数量明显增加。近年来,全县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77万户,比2018年增加0.78万户,增长78.4%。其中:个体工商户达1.26万户,占全县市场主体的71.1%,比2018年增加0.57万户,增长83.8%;私营企业0.37万户,占全县市场主体的20.9%,比2018年增加0.16万户,增长74%。2023年上半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264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34户,私营企业287户,分别占当年市场主体的73.9%和22.7%。(五)“四上”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和住宿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的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的法人单位)、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上企业”统计旨在全面客观地反映和支撑各级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同时作为影响利税来源主要因素的“四上”企业,对地区经济的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22年末,全县共有“四上”企业109个,从业人员9216人,其中民营企业达85个,从业人员9146人,分别占全县“四上”企业总数的78%、99.2%,民营经济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大。“四上”企业中民营企业分别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户,从业人员2435人,实现营业收入27.74亿元;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7户,从业人员691人,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资质等级建筑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户,从业人员368人,实现营业收入2.6亿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4户;从业人员167人,实现营业收入0.88亿元。民营经济成为全县经济增长的重要推手,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日益显著。(六)民营经济行业门类齐全。2022年全县民营企业法人达0.31万个。从三次产业划分来看,全县民营企业的分布呈“三、一、二”的格局。从行业角度看,全县民营企业法人涉及行业齐全,除了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外,其他行业均有民营经济,其集中趋势仍很明显,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和制造业,其中批发零售业857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28.1%;农林牧渔业555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18.2%;制造业401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13.1%,三者合计占59.4%。居第四至六位的分别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6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8.7%;建筑业236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7.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9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4.9%。这六个行业占据了全县民营企业数的80.7%。二、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形势下,受政策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县域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惠企政策落实落地难。有的民营企业家反映,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很“诱人”,但是具体到连接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往往容易“悬空”,有的想去对接却不知道怎么办得到,有的看得到却享受不到。一是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部分政策出台后,没有及时公开,宣传手段不多、力度不大,业务培训不足、政策解读不深,不仅相关企业和社会不知晓,甚至连本部门本系统具体经办人员都没吃透、不会操作。二是政策执行不够有力有效。有的搞选择性执行,对自身有利的政策积极落实,反之则千方百计找借口、设障碍。有的搞简单执行,如个别地方把“切一刀”的政策变成“一刀切”,甚至个别地方一出现安全事故就把相关同类企业全部停业整顿,“一人患病,全家吃药”。三是政策效果评估监督还需强化。部分惠企政策落实的监督评估缺乏统筹性,有些政策刚出台,就立即组织检查或要求上报落实情况,一定程度上迫使基层弄虚作假、应付过关;有的部门对政策落实缺乏后续跟踪和监督指导,导致一些政策到了基层“挂在墙上”“藏在柜里”,实际上没有去推动和执行。(二)信息共建共享力度不够。调研访谈中一些民营企业反映,民营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长期存在信息不共享不对称的问题,企业经常因不能及时掌握政策信息而错失发展机会或影响办事效率。一是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封闭不够畅通。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如企业注册、纳税、不动产登记、保险缴纳等信息尚未实现共享,降低了政府的服务效率和协同管理水平。信息公开、信息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一些部门采取内部联网等方式防范信息泄露风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和共享,客观上降低了数据信息的价值。二是企业与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存在壁垒。政府部门掌握着大量的信息数据,但自上而下尚未建立信息资源的采集、开发、管理等相关规则,一些部门存在人为设置信息壁垒现象,将政府信息资源部门化、分割化,阻碍了信息的交换、整合与应用。民营企业遭遇了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行政审批还停留在“并联”办事,没有“串联”起来,企业办事仍需多次跑、往返跑。特别是企业办证难、办事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亟待提升。当前,县域民营企业总体呈现出“小、散、弱”的态势,一部分企业发展信心不足,能力不强,创新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一是产业结构传统化,不利于转型升级。大多数县域民营企业都居于传统行业,位于产业链低端,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产业链短,缺乏市场竞争力,发展后劲严重不足,面临转型升级的困境。二是经济结构单一化,缺乏发展后劲。县域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产业,多点支撑、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尚未形成,且产业融合度不高,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三是内生动力较弱,创新能力不强。经过三年疫情冲击,由于融资渠道不畅、外部环境不优等影响,民间投资下滑明显,实体经济普遍处于发展低谷,部分企业信心不足,投资意愿明显减弱。同时一些中小微民营企业存在小富即安、小成即满、得过且过的落后思想观念,舍不得在创新上投入。四是人才吸引力不足,高端人才匮乏。一些民营企业普遍缺乏长远发展规划,对知识产权、专精人才培育重视不够,在发展空间、经济待遇、生活保障上对人才吸引力不强。特别是中小企业不但难以招引高层次人才,就是企业内部中端实用型技术人才也难以留住。企业高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匮乏成为制约民企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民营企业反映,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是梗在民营企业心里的“一根刺”,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一是宏观经济环境造成的影响。宏观经济环境是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经济下行周期中,货币政策紧缩,金融市场风险增加,导致银行不愿意放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也难以获得足够资金。二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少。县域小微企业抵押难、担保难。企业普遍缺乏有效的抵押,而县域内担保机构规模小、风险补偿机制缺乏,再加上没有完善的小微企业信用制度,使担保功能的发挥受到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还包括所能享有的信贷资金较少。一些金融机构“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小微民营企业不仅与优惠利率无缘,甚至要支付更多上浮利息和隐性成本。(五)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法治是最大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尚未完全落下来,基层地区仍然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依法行政、严格司法的能力水平还比较欠缺,部分政策的合法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够。一是优惠政策难兑现。一些部门只注重前期招商数量和速度,有些政策制定时没到基层调研,导致政策不接地气,与实际相脱离,最终难以落地,一些项目还留下了不少的“后遗症”“烂摊子”。二是执法司法随意性较大。安全生产、环保领域等行政执法过于简单化,一刀切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地方管“拆”不管“建”,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内的企业关停力度大,但对企业搬迁、补偿工作缺乏统一协调;有的地方只管提要求,不管怎么办,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缺乏必要指导,简单地把一些工作推给第三方公司,增加了企业负担。三是账款难收回。政府部门、大型企业拖欠中小微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还不少,一些“旧账”找各种理由推卸,一拖数年,几经领导变化,以致无法兑现。同时由于基层法院执行力量缺乏,制裁手段有限,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得到有效保障。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关心支持是广大民营企业最大的方向和底气,只要我们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坚持审时度势,奋发有为,就能实现我县民营经济更好发展、高质量发展。(一)着力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民营企业长成“参天大树”,离不开政策的“阳光雨露”。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支持民营企业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纾困惠企政策,要一项一项梳理研究,编印民营经济支持政策手册,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率,提高惠企覆盖面,使民营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建议将各部门单位涉企的职能职责、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涉企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等整理归集,在统一平台公开发布、及时更新。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单位定期开展惠企政策落地效果的自查,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推动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三是强化效果评估。紧扣新形势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