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调研报告发表时间:2009-04-02信息来源:市人大研究室字体:【大】【中】【小】为了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促进我市部门预算工作,4月中旬和5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杨爱金副主任的带领下,财经委和市政府办公厅、财政局、审计局的同志前往广州、南宁、厦门等地调研部门预算工作。调研前,调研组一行根据审查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和部门预算编制中反映的难点,详细拟定了调研提纲。调研过程中,与当地人大财经委、财政局、审计局座谈探讨、沟通交流,还详细察看了部门预算编制指南、总预算草案、部门预算报表等相关材料,收集了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调研结束后,结合外地经验,调研组一行就如何改进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行了反复的研究讨论,最后形成调研报告。外地经验广州市一、规范预算编制,预算公开、透明。1、早部署、早报送。政府及财政部门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对年度计划、预算安排早研究、早部署。部门预算编制从7月开始,11月底完成各项报审程序。在人代会召开前45天将总预算草案、部门预算报送财经委,保证人大有充足的初审时间。2、细编制。预算要求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科目细化到项,每个部门都有一本厚厚的预算。涉及多个单位使用的资金,列入牵头单位的部门预算。3、建章立制。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规范预算编制的标准、程序、项目申报条件,使编制工作有章可循,减少人为因素。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制定上,根据部门实际制定了定额“两类六档”标准,对编制少于30人的单位,允许标准适当上提一档,使编制更为合理、准确。明确将事业、后勤、临时人员的经费列入预算,避免预算执行中挤占专项经费。在项目支出上,出台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项目的申报标准、审核程序,要求部门的预算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遴选,项目的初选、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必须在预算编制开始前完成,解决了项目“谁该上,怎么上”的问题。4、实行“阳光财政”。目前除国家安全局外,全市113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议。人代会期间,预算全部公开,内容简明清晰,除印制厚达805页的预算表外,还发给代表每人一张详细的数据光盘,会后不收回。在每个代表团会议室还配备装有部门预算数据库的电脑,供代表查询,并配有专职人员介绍情况,即时解答代表提出的疑问。二、创新人大审查监督的方式、内容。1、专题审议部门预算。人代会期间,除对所有的部门预算进行集中审议外,今年还重点选择教育、卫生2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进行专题审议,参加专题审议的对象除财经委委员外,每个代表小组分别派两名代表参加。2、启动预算修正案。人代会审议中,代表可以对预算提出修正案,由财经委对修正案进行审议后,报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3、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挂钩。在审查部门下年度预算时,将部门上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送交大会,作为审查的参考,促使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4、探索预算绩效监督。监督重点由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向效益性审查深化。今年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开始启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的监督,将“就业再就业专项支出绩效情况”列为常委会听取的议题。5、组建专家库。成立了60个专家组成的预算监督专家库,由高校、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组成,参与财经委的预算监督,强化监督力度。6、实行在线监督。人大财经委与财政局联网,设置实时在线预算监督系统,对支出进行实时监督。三、强化代表的培训,突出体现人民当家作主。2006年预算审查中,新闻媒体提出预算本子“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代表审查预算“凭印象”。为了让代表看懂预算、审准预算,广州市人大人代室在代表培训中强化预算监督知识的培训,邀请广东省人大、高校和财政、审计部门的专家授课,详细讲解要领。通过培训,代表审议质量得到提高,现在代表的审查细化到每个项目。南宁市一、规范项目支出编制和结余资金管理,重视预算的论证、沟通。1、对项目预算实行“准入制度”。要求凡是1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要列入部门预算,资金要细化到用款单位和项目。制订了《南宁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预算项目的申报条件、程序和部门项目库、财政项目库的建立等,项目支出的编制规范、有序,避免了随意性。2、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预算安排与上年执行情况有机结合。要求部门要将历年结余编入预算,统筹安排;上年结余较大的部门,下年度预算从紧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先动用部门上年净结余,对结转两年仍未使用的予以冻结。2006年起,财政局每年都组织清理结转,避免资金沉淀。3、加强预算的论证,体现与部门互动。财政局内部设立预算编审服务中心、由各相关处室组成的预算联审小组,建立初审、联审、复审、平衡性审核机制。在预算编制中,注意与部门交流和互动,财政局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与部门召开碰头会进行沟通、交流。部门预算“二上”后,市政府成立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还邀请重点支出部门的领导参与。二、实行综合封闭式审查,强化实质性监督。预算审查中除了一般的会议审查外,采取综合封闭式审查的方式,强化监督力度。封闭式审查以财经委为主,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广西财经学院、财政厅、审计厅、市审计局、纪检监察部门以及部分城区财经工委的专家参加,集中10天,对部门预算进行封闭式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每个部门的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审查过程中,有关部门、财政局列席会议,回答询问。在审查的基础上,汇总审查意见反馈财政局,要求财政局认真研究后书面答复财经委。三、严格审查程序。预算法要求预算草案要在大会前一个月报送人大财经委,实际操作中,实行“能快不慢”的做法,要求财政局在人代会前40天—1个月报送,保证人大有足够的时间初审。初审中,注意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参与预算编制的全过程。同时,在送审材料的要求上,逐年细化、公开,除自收自支单位外,部门预算全部报送人大审查。大会期间,除将总预算和部门预算汇总表印发全体代表外,还将详细的部门预算表放在陈列室,专门供代表查阅。厦门市一、严格预算编制程序,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1、严格编制程序。预算编制从7月份开始,由政府统一部署,政府常务副市长亲自参加。8月10日前,部门编报收支预算建议数,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部门一把手签字后“一上”上报财政局。9月10前,财政部门进行初审下达“一下”建议数。9月30日前,部门根据“一下”的建议数编制正式预算草案,送财政局会稿后报分管副市长,经分管副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二上”。10月31日前,财政局审核各部门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定。2、重视预算的细化。一是财政资金细化到部门预算的比率不断提高。除土地收支预算由市土地开发总公司编制外,财政资金基本细化分解到部门预算中,2008年细化比率达70%,2009年准备把预算内基建的偿债支出列入市发改委的部门预算,细化比率可达85%。剩余15%未列入部门预算的资金主要是:社保风险准备金、预备费、预留调资、中央及省驻厦单位的补助、税务补助、大型外资企业的税收扶持等。二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在部门预算编制中,要求资金尽量要细化到具体项目、用款单位,项目支出细化率要达到70%,其余30%的待分配资金,必须在预算年度的上半年落实到具体项目。3、实行预算项目事前绩效审核。制定“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办法”,在资金分配环节引入评审论证、竞争优选机制。部门2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在预算编制部署后20天内,经市财政局审核中心进行事前绩效审核,由审核中心组织考评、打分,分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等级为“优”的优先列入年度预算或项目库,“良”和“及格”的,其分值作为项目安排次序的重要依据,未达到“及格线”的,不得列入年度预算或项目库。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经绩效评估后,必须报送预算评审委员会审议是否排入年度预算。二、强化预算约束,加大财政监管力度。1、严肃预算执行。督促部门要严格按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人员支出、项目支出不得互相挤占挪用、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要报财政局批准。2、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下发《关于严格控制财政预算追加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打足预算,不留缺口,对预算年度中可以预见的支出,必须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上半年财政原则上不受理部门的预算追加申请。经批准追加的预算经费如有结余,年终应全额上缴市财政。3、加强对支出进度的监管。督促部门按序时进度支出,对预算支出进度慢的单位由财政局予以通报。支出进度低于规定进度10%以上的单位,不予受理预算追加申请。实行专项资金结余扣减制度,对专项支出年底未完成进度的,2004年按结余额扣减3%用于全市统筹,2005年扣减比例提高到20%,2006年起则全部收回财政。4、推行决算审签。制定了《厦门市部门决算草案审签暂行办法》,推行部门决算要经过审计,审计结果必须经审计局局长签字认可的制度。每年对年初人大初审的几个部门的决算进行审签,审签的重点是部门年终清理结算的情况、部门决算编制情况、收支效益情况、部门决算与预算的差异情况等,解决预算与决算“两张皮”的问题。5、加快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除一般预算外,基金也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建立财政资金在线监控系统,推行公务卡结算,加快了拨款进度和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三、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突出三个亮点:1、先审部门预算、后审总预算。在审查政府总预算前,要求先完成对部门预算的实质性审查,并以此作为审查总预算的依据和基础。大会期间所有部门的预算作为参阅件发给全体代表,部门预算的审查意见也作为总预算审查报告的附件印发大会。每年重点抽取几个部门的预算,在“二上”前组织集中审查,五年内对政府成员单位轮审一遍。审查中,成立以财经委为主的预算审查组,邀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审计局、人大相关委员会的人员参加,分工审查部门预算。2、建立对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的全程监督。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对预算审查中重点抽查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部门年中追加经费的报告要求抄报财经委。同时,切实发挥部门决算审签的作用,决算审查中要求审计局结合市人大年初提出的部门预算审查意见书,对这些部门的决算进行审计,提出决算审签报告,在人大审查决算时一并提交常委会,为审查决算提供参考。3、严格控制预算变更。制订《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对预算收支增、减总额超过原批准预算总额3%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资金需要调减的,类级科目预算支出资金增、减额超过年初预算10%的,均要求政府编制预算变更草案报人大审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一、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1、加强政府对预算编制的领导。部门预算编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政府要重视和加强预算工作,牵头组织部署预算编制。要提早研究年度工作计划,督促部门加强前期论证,解决工作计划滞后于预算编制的问题,立足计划、编实预算。要规范编制程序,部门预算“一上”前要经过各部门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部门一把手签字;“二上”前,部门预算经财政会稿后要报政府分管副市长,经分管副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二上”,“二上”后的部门预算要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改进预算编制工作,促进科学理财。一要建章立制,规范预算编制。要完善现行的预算编制办法,合理制定公用经费标准,规范事业编制和临时人员的经费支出预算。建立预算项目的“准入机制”,强化项目支出的事前评审论证,未经充分论证的项目不能列入预算。建立部门、财政两级项目库,对项目分轻重缓急、择优遴选,实行滚动管理。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加强财政与部门的沟通交流,使预算得到充分论证。二要细化预算编制。财政专项资金要尽可能细化到部门预算,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资金要列入牵头单位的预算,逐年提高专项资金细化到部门的比率,2009年细化率要达到70%,2010年细化率要达到80%。目前无法细化到部门的土地支出要细化到具体项目。部门的预算要细化到用款单位和具体项目,预算编制中细化比率要达到70%,剩余30%要在预算年度的上半年细化,没有细化的要收回财政。三要统筹结余资金。要认真研究解决当前结转数额大的问题,加大对历年结转的清理,合理控制财政结转规模。加强对部门结余资金的管理,部门结余要编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