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选】担保合同汇集【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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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担保合同汇集【范例5篇】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推选】担保合同汇集【范例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担保合同【第一篇】担保合同担保期限的规定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是依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作的分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第三十五条: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六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担保方式来确定担保期限。对于债权人来说,了解担保期限的规定至关重要,只有在担保期限以内才能主张自己的担保债权,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与保障。担保合同【第二篇】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本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天(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第七条:担保费用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1.担保费:(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计收。(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2.其它费用: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3.履约保证金: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的责任(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2.乙方的责任(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第十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担保合同【第三篇】甲方(质权人):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出质人):地址:身份证号码:因(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金额)(详见借款合同:)。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的合计%份额的股权(以下称质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出质的股权1.出质股份名称及所代表的出资额:名下的的%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元;名下的的%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元;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第二条出质记载及登记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股权出质情况记载于公司章程及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第四条担保期间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第五条质权的实现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新担保;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第六条质权实现的方式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2)变更公司形式;(3)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4)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5)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乙方陈述与保证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权或存在权属争议等情形)。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款金额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2.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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