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景区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范例精编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景区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范例精编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景区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xx版)》精神,按照《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安排,为确保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xx打造“五个之城”,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和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提供坚实的食品安全保障。二、基本原则2/64(一)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坚持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落实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创建目标要求,从严从细分解任务,充分调动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资源力量,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二)创新引领,突出亮点。立足xx实际,突出中心城区特色,创新制度机制、监管理念、监管方式,探索利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风险分级监管等手段,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提升效能,稳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全员参与,共治共享。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凝聚各方智慧,广泛参与创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多措并举,多元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四)植根民生,群众满意。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功与否的标准。通过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增强民生福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三、创建目标通过创建工作,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标准,3/64形成一批可感知、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成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2023年6月底前,通过省、市级初评;2023年底前,通过国家验收。创建成功后,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四、创建范围xx区所辖四镇四街道。五、主要任务(一)完善管理责任体系。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推行食品安全“十个纳入”(即纳入党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巡察、重点督查考核、党校主体班教学计划、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依法治市、全域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全域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区委党校、区委巡察办,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下均有各镇街,不再4/64列出)2.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对各镇(街道)和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人社局)3.完善统筹协调工作体系。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大力推进各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有效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4.完善制度保障体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套出台本地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工作措施,切实规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行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5/64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二)强化监管能力保障。5.强化投入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不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食品抽样检验经费应基本满足4批次/千人·年的要求(不含快速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满足2批次/千人·年的要求和已建成的基层农产品快检室的运营、维护经费,由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区财政局)6.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xx省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要求,规范设置市场监管所、配备工作人员,加大财政对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检验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设备按要求配备,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xx年底前,全区达标市场监管所不低于总数的70%;2023年国家验收前,全区市场监管所全部达标。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不断推进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区农业农村局要强化组织实施,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施行“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6/64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7.强化检验监测技术支撑。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使检验机构具备常见指标的检验能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得到稳定加强。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粮食质量监测覆盖率。本级行政区域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8.提升快速检测能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民生工程,以完善快速检测手段为重点,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含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建设,并给予一定的财政经费补贴,其中民生工程快速检测室检测经费保障不少于7万元/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9.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强化办案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管业务等培训活动,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xx7/64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10.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区、镇街两级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织,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构建统一协调、高效运转的应急处置体系。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救治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完善跨镇街、跨部门应急协作与信息通报机制,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每两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xx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等有关部门)11.强化科技创新。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创新主体引培,将食品安全纳入本地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深度利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开展追溯演练,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闭环管控和快速精准追溯。引导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加强新技术成果在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等有关部门)8/6412.推进智慧监管。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实施智慧监管。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食堂“互联网+视频厨房”覆盖率达100%,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供需对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和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推进各镇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与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全面对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数据资源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13.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建立分类清单和耕地分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持续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14.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健康养殖模式。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依法将高毒农药禁9/64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按照要求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追溯管理等制度。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抓好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资源化利用。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全面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及无害化处理行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15.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深入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逐步减少水产养殖用药。组织开展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动物产品残留检测,规范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使用。推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模式,减少使用抗菌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加快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16.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深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