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心得体会范文简短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心得体会范文简短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通用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研究【第一篇】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研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才能风清气正,这是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标准和抓手”。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用人上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只有深入整治才能廓清用人风气,创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想干事、能干事、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为经济社会兴盛腾飞、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一、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义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央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也是高度重视,早在1994年,中组部就下发了《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2001年又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召开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2002年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2014年新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因此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广大干部的迫切愿望,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二、用人上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分析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存在,有受开启卖官先河的秦皇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影响的历史原因;有受经济发展、体制改革影响的现实社会原因;有用人主体(组织和领导者)及客体素质的内在原因,也有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外在因素。因此,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个综合症,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民主化程度不够。一是运作程序公开、透明、规范的要求落实还不到位。特别是动议、民主推荐、发动酝酿等环节还相对比较封闭,导致民主推荐票的民主性失真。二是部分代表能力素质与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还不够适应。有的代表主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参与民主推荐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代表民主意识、权力意识不强,片面理解要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敢或不想讲真话,民主氛围不浓;有的代表党性意识、法制意识不强,容易受到家族意识或小团体利益影响,参与拉票贿选,不负责任的随意投票,甚至诽谤、诋毁他人,导致民主推荐结果失真、失实,对用人上不正之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用人主体素质不高。一是政策水平低,不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忽视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用人时不懂得如何按程序办事,偏听偏信,失察失误,对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也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二是思想道德滑坡。面对权力的诱惑,少数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倾斜,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错位,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慢慢滋生,用人权成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或任人唯亲,或任人唯钱,或兼而有之,致使用人工作产生了大量违法乱纪行为;三是用人标准失衡。一些领导干部在用人上重才轻德,有的人金玉其外,甚至是德才均不具备,但由于善于奉迎,与领导靠得近,就比那些一心扎实工作的人受赏识,升迁快得多。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搞好班子间的关系,搞一些平衡照顾,用了一些德才平庸的干部。3、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监督体制不顺畅。目前的监督机构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同为一体,监督主体职责重大,而实际拥有的权力相对于强大的监督客体来说显得比较弱小,权威性大打折扣,监督者拥有的制约权不足以与被监督者的权力相制衡,这种权力不对等的监督制约,难以从行使监督职能上防止用人权的滥用,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监督运作不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质量评价和责任追究方面缺乏科学而规范的标准和实施办法。在对用人主体失察失误的责任追究上,笼统的、原则性的规定较多,缺乏刚性规定,使一些素质不高的人有机可乘,在对用人质量及用人效果优劣的评价上无法确定参数,很难对用人工作实施有效监督。4、用人规则不完善。一是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制度和运作规则不配套。虽然理论上的研究不少,但实践上的探索不够,致使干部管理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至今没有大的突破,不但影响了干部制度改革进程,也为一些干部认同和参与不正之风奠定了心理基础。二是用人主体权责不对称。权力和责任本应是一对统一体。但实际上,相对于用人主体的用人权力,其责任显得要小得多。出现了用人方面的问题,往往是把责任记到集体的账上,很少追究领导者个人的责任。即使追究到个人头上,也大都是把“板子”高高举起,而后轻轻落下,致使一些人滥用人权有恃无恐。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由于价值观念的不断变化,竞争意识的不断强化,致使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任务也就越来越重,情况也越来越复杂,人民群众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从整体上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势头较好,但也存在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一是少数干部对抓经济、学经济的意识比较强,而对干部人事政策、法规的学习重视不够,主动学习、深入钻研的热情不高。二是极个别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一肩挑”的领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的意识不强,执行法规不严格。三是现行的法规政策还有一些空白点,给用人上不正之风还留有一些空间。一些监督工作制度不完善、健全,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些制度过于笼统,往往要求很多,但实际操作性不强,给实际执行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1、加强教育,夯实思想基础。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用正确的用人导向影响和教育干部,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科学、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神实质,全面掌握相关实施细则。二是加强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经常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擅权弄权、腐败落马的案例警示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使其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三是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要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鞠躬尽瘁,自觉奉献社会。2、拓宽渠道,强化监督力度。一是要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建立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和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建设,建立受理、查核、反馈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用。二是要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机构初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任前公示等制度,切实提高干部任前监督的质量。三是要强化上级监督。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的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使各级党组织及党政主要领导审慎对待、正确行使权力,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进一步树立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导向,形成抓工作、争一流的浓厚氛围。四是要积极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上级监督下级、同级监督同级、下级监督上级、民众监督干部,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网络,把干部选拔工作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都置于体系的监督之下。3、强化查处,严格责任追究。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决定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效果,因此深入治理用人上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不正之风,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要动真的、来实的,加大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的,以及在用人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受贿卖官、行贿买官的,必须彻底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经群众举报、组织查实,在用人上存在一定问题的,要认真受理,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予以严厉惩处,决不姑息迁就,加大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成本,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敢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以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4、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完善动议和民主推荐。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了解掌握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向主要领导提供初步建议后,在一定范围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积极探索空缺领导职位预告、领导干部署名推荐、提名情况公开和推荐提名全过程记实、全过程监督的工作制度。二是改进考察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考察内容和考察指标体系,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考察评价标准,实行分类量化考察,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既要按照条例规定的人员范围进行谈话,又要注意到与考察对象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考察对象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了解其表现;既要认真考察干部的工作表现,又要深入了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既要听取多数人的意见,又要重视“少数人”的意见;要积极探索经常性考察与任前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做到以经常性考察为主,把任前考察作为经常性考察的印证;要积极推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结果反馈等制度,不断改进方法,细化措施,真正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三是完善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等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规划和举措【第二篇】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规划和举措选人用人监督,是部队党委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监督的一个难点和乏力点。当前,在中国这种“人治的法制社会”而非“法治的法制社会”中,选拔和任用领导干部的“任人唯贤”原则很难把握,而“任人唯亲”、“任人唯派”、“任人唯顺”、“任人唯奴”等现象的普遍存在,使选人用人过程笼罩在一种与政治、经济权力共生的庞大“关系网”之下,变得更加错综复杂,难以监督。那么,选人用人究竟为什么难以监督呢?本文拟就此谈点浅见。一、“人治”大于“法治”,缺乏衡量人才优劣的准确尺度在领导班子建设中,选用什么人,不选用什么人,关系极大。军队是一个特殊群体,在人才资源配置上不可能完全由市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去完成,更多的还是由政府这只经常“严重变形的手”去运作。此种配置方式,在我国尚处在“模拟市场经济”时期,在各种法规制度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若要达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标准,其成立前提在于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必须都是思想境界高尚、一心为公的“伯乐”。但从近年来军内外出现的大规模腐败现象我们可以得到反证,这一假设显然过于理想化。既然主体素质并未达到“理想境界”,依靠“人治”就不可能达到最终的和谐与公正。第一,“人治”社会的公权主要通过个人行为来表达,常常带有强烈的个人恩怨和性格好恶,因此,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由少数人感情用事去操纵,在少数人中选拔于己有利者也就司空见惯。第二,人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又是理性的经济人。在非“法治”社会,必然通过各种手段包括选拔任用自己的“意中人”来编织“关系网”,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在关系网的笼罩下,人情不但渗入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社会惩罚变得软弱无力,而且也渗透到意识形态领域,只经过短短二十几年,便使集体主义沦丧,监督观念淡薄,社会道德空前败坏。第三,“人治”社会的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