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医务人员参与中医药科研工作制度为了鼓励我院医务人员积极参与中医药科研工作,开发新技术,切实提高我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增强我院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中医药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法:一、选题原则。1、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选题,2、遵循“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发展中医学术力求解决中医药实践和理论中存在的问题,注重选择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课题。3、中医中药并重,中西医结合。发挥中医药优势将继承和发扬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强应用开发研究,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开展中医基础研究。4、注重对我院已应用多年临床疗效肯定的中医经验和中医经验方的发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开发研究。5、选题经信息中心文献检索宜切合实际,目标应明确,技术路线和实验方法科学、先进并具有可行性。6、经费预算合理。二、课题申报。1、申报条件:凡我院中医药、中西医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学科人员具有从事中医药科研工作的能力和基础者均可申报。2、申报时间:以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课题申报时间为准。3、申报程序:首先应由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课题申报书、合同书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学术委员会论证分管院长批准择优向上推荐申报。三、课题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列入正式科研计划者按规定签定合同并提交相应的实施计划,未被上级各部门列入计划经院学术委员会论证符合资助条件者列入院级科研计划。四、课题实施与管理1列入科研计划的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向项目下达部门及所在单位负责,主持课题研究制定计划,的大小事务及按规定使用科研经费,并承担相应责任。3、在科研项目进行期间,如要对项目内容及进度进行调整,需先报医院科教科,经同意后向上级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后,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五、有关参与中医药科研工作的奖励及支持措施详见端州区华佗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与中医药科研工作的方法。肇庆市端州区华佗医院二O一O年一月四日肇庆市端州区华佗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与中医药科研工作方法为调动我院各类技术人员从事中医药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中医药学术,提高我院科研水平和医疗水平,培养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人才,特制定本方法。1、凡科室或个人撰写的中医药科研或中医技术革新项目论文,交各科主任或各科教管理小组审核后,由医务科登记审核后优先寄交有关刊物或学术会议。2、三年内申报过中医药科研课题者,优先考虑个人到上级医院进修或参加各级学习班学习申请。3、晋升高中级卫技人员三年内参与中医药科研项目,医院在职称、职务晋升,科研工作等方面予以重点培养、优先安排。4、提供科研场所、设施支持。医院在医疗环境、科研人员工作调配上给予优先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全方位为中医药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为科研活动创造便利。5、给予经费等支持。医院在资金支持及分配方案上给予优先安排。科研经费来源于医院的预算拨款(医院年总收入的0.5%)及上级核划的科技专项费。通过审核并适宜将科研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项目确有重大价值者,医院为其申请政府政策及资金支持,以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有效地保障。医院对中医科技成果课题组完成人员和中医课题立项主持人参照关于科教报销、奖励的暂行规定(华医字[2012]005号)文给予奖励。对从事中医药科研课题过程中产生的科研业务费(如立项、成果查询费,专家指导劳务费,论文发表费,参加学术会议经费,成果鉴定费等)、实验材料费、协作费(邀请其它单位参与或指导产生的费用)、管理费(办公耗材及产生水电等费用),经医务科核实后,医院给予100%报销。肇庆市端州区华佗医院二O一O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