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租赁合同通用版【5篇】在大家法制观念大部分提升的今日,合同的出现频率次数也越来越高了。有法律的约束力,在不执行的情况下,可依据合同进行起诉,要求执行或者赔偿损失。那么站在不同立场上的双方应该如何写合同呢?相信您应该喜欢我们分享的“林地租赁合同通用版【5篇】”,欢迎您参考下载与收藏。林地租赁合同通用版篇【第一篇】甲方:乙方:为了发展油茶产业,发展地方经济,根据乙方与团风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发展油茶产业协议,双方就租赁林地、建设油茶基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租赁林地的位置、面积、条件总面积为亩,小班位置及林地四至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以地形图勾绘为准,具体见本合同所附图示,面积为地形图的平面面积,最终以栽植面积为准。林地为荒山荒地、马尾松低产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层40公分以上,连片面积100亩以上。二、林地租用期限:租赁时间五十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油茶园进行资产评估,其资产由甲乙双方各得一半,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三、林地租赁费标准及支付办法1.林地租赁期50年,租金第1-5年为每亩每年16元,以后每5年增加元,一年一付。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其他类别土地租赁价格另议。四、甲方责任和权利:1.甲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需经2/3以上代表同意,提供签字记录。农户自留山委托村委会办理,提供委托书。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保证出租土地权属清楚,转让后如有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3.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但乙方不得改变现存林地的山貌;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4.出租林地上的现有林木,甲方在取得采伐手续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5.租赁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林地时,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归乙方。6.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擅自收回林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租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林地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7.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8.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9.对现有道路及乙方以后修建的道路,不得故意毁坏,发生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要求,支持和协助乙方修建需要的道路,途经非租赁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五、乙方责任和权利1.乙方在经营期间合法经营,并处理好与村民之间的关系。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争取了营林及营造林设施的资金,由乙方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于营林及营造林,按国家政策规定属甲方所有的部分按规定归甲方所有。3.在租赁期内,可依法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和阻扰。4.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租期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5.乙方因生产需要架设供电设施,其费用以国家标准为依据,甲方负责做好群众的配合工作,不得从中阻挠或另外索要补偿。6、乙方在整地、造林工作中,按科学设计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7、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采伐证(“两金”按销售收入的10%收取)、运输证、检疫证费用由甲方承担。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七、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林业站一份。甲方代表(签名、盖章):乙方代表(签名、盖章):鉴证方(乡镇政府)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林地租赁合同通用版篇【第二篇】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元,分年交清,每年交纳元。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限定在年内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督检查。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不改变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3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4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在年月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5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达到85%以上。6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7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8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四、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二)乙方在年月前未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时更新或未达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三)在承包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毁坏(盗伐)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六、其它事项:(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约定林木采伐时收益按比例分成的,按约定执行),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有全程监控权、行政执法权,并负有法律责任。(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七、附件(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鉴证机关(盖章):经办人(签字):林地租赁合同通用版篇【第三篇】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更好地搞活经济,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为预防日后争议无依据,特订立此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坡约____________亩的适宜种植速生丰产林地(租赁地界址按《关于__________________山界协议书第一、二款或两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所示的四至范围》)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乙方依据协议书取得基地租赁权后,自行投资造林。第二条:租赁年限为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金额为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方能进入场地施工活动。第三条:甲方出租的地块用途为林业商业用地,非属生态林,水源林等社会公益性区划用地类。第四条:甲乙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协议书的决定向乙方收取足额租金。但在租赁期不能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将租赁地再次出租给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响干扰协议的执行。2、在租赁期间,没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将租赁地块转租或者变卖给第三者,否则协议失效。3、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的共同认可足额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满后,若乙方有意续租,经双方妥善协商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第五条:乙方全面造林后,可将活立木抵押贷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须能在承租期内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当理由延期占地,否则甲方重新收取租金。第六条:林地内现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如防火带等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因生产,经营所需可在承租地范围内重新开设林道、防火道、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