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局机关用水用电管理制度(讨论稿第二版)为加强水电管理,保障局机关大院及出租铺面的用水用电需要,节约水电资源,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有关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总则(一)办公室是局机关水电日常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供水供电线路的维护及各种故障的紧急处理。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办公室内的照明、空调、电脑使用管理。(二)财务科是水电费的结算部门,负责按办公室核定的水电费金额收取水电费,水电收费价格按平南县相关文件执行。(三)工作人员应养成随手关灯、关闭水龙头,每天下班后及时关闭电脑、空调和其他用电电源的良好习惯,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四)局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加强巡查,发现水电设施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无法自行处理,应及时拨打办公室人员电话。(五)表计管理1.凡属于计费的用户均应安装计量表,每个水、电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2.计量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监督更换过程。3.用户对水电计量表应负责管理,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计量表损坏,应由用户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的,工料费由用户负担。5.由于计量表装置有误。倍率不符合等原因,造成计量不准,需要退补水电费的,可按照用水用电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双方协商解决,用户须按正常使用月份缴纳水电费。二、节约用水、用电(一)各科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私自更换和乱接电源、插座、照明工具,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备等违章用电行为,冬天严禁使用取暖器。(二)空调使用应科学合理。天气凉爽时不应使用空调,确需使用的(预报气温30°C以上或5度以下时),温度应分别设置在26°C以上、20度以下。非工作时间不开空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或下班应关闭空调等设施。(三)办公电脑用电情况,待机时应关闭显示器,长时间不使用时(超过30分钟)应关闭电脑,下班时应关闭电脑及电源。(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定时开关灯,各办公室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闭电源,电器在不使用的时候都要关掉电源,长期不用应断开电源,减少待机状态的耗能。(五)每位职工应尽量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控制水流量,发现滴、冒、漏等现象应及时报修。(六)卫生保洁用水,不允许阀门处于长时间打开状态,卫生洁具、地面用水尽可能不用自来水直接冲洗。(七)绿化环境用水釆用喷灌,禁止漫灌。三、出租铺面和出租屋用水用电管理租户应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每个月22号办公室人员抄水电表后,计算出该租户应缴纳的水电费,发出水电费催缴通知单,要求其在当月30号前到局财务科缴纳当月相关费用。水电费逾期(超过规定期限5天)不交的,办公室人员将采取停电措施。四、监督检查(一)各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水电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水电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非工作时间办公室有长明灯、不关闭空调、电脑的,对该科室给予通报批评。(二)办公室不定期对水电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浪费用水,下班不关灯或空调、电脑等情况及时上报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三)值班人员加强对电、水设备设施巡查的责任心,发现不必要水电设备开启时,及时关闭;发现相关设备破损时及时釆取措施避免浪费并上报维修。(四)禁止外部人员未经允许,随意使用局的电源水源。(五)发现个人或部门存在浪费现象的,将向局领导汇报,并进行通报。考核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评优评先及晋升、提拔任用依据。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