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稿精选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稿精选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第一篇】尊敬的各位领导: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我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汇报如下。一、系统治理工作开展及成效遵照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纪发〔2020〕5号)、市八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市发改招标〔2020〕235号)等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实际,汇同县级相关部门扎实开展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一)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帅进行安排部署。我局统筹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运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等行业部门,会商制定了《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并以县政府办公2/24室名义印发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同时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县融媒体等网络媒体进行了公示公告。方案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细化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及时完成系统治理工作。(二)健全机制,扎实推进。建立了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系统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运输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系统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县发改局多次会同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会商,研究部署系统治理工作,查处违规违纪事宜,效果明显,达到了系统治理的目的。(三)宣传到位,不留死角。由各乡镇、各部门在加强宣传力度的同时,在显眼的地方张贴投诉举报、线索征集电话和电子邮箱,同时通过县融媒体等宣传媒介进行公示,让更多的单位和个人了解系统治理工作,提供更多问题线索。组织学习招标投标法律法规3次,印发《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等宣传资料200多份,加大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明确项目业主主体责任,强化项目业主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四)治理彻底、监管到位。联合住建、综合执法、交运、水务等部门,对我县2019年1月1日以来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核查。截至11月,共核查项目46个,发现违规3/24问题8个,整改问题8个,通报曝光项目1个,移交问题线索1个。同时,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发展改革系统工程招投标廉洁从政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改变监管方式的同时,转变由不再对招标文件进行事前备案,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二、存在的问题(一)政策修改导致部分项目监管存在问题。《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修订,4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导致监管及治理不全面,不利于核查治理。近两年我县政府投资项目个数不多,就施工项目而言,2019年仅实施31个项目,2020年截止目前仅实施18个项目,因此,排查项目数量不多。(二)个别招标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依然存在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在此次系统治理过程中发现并整改的8个问题,均存在招标文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整治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治理效果。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系统治理工作。完善巩固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系统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二)强化政策宣传,落实治理措施。全面落实招投标法律4/24法规,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为我县招投标市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核查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对系统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系统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长期治理机制。四、请求指导和解决事项(一)代理机构比选问题。目前代理机构比选的相关业务需项目业主亲自到省城办理证书和密钥,部分业主属边远乡镇,距离成都较远,办理很不方便,请求市级部门与省级部门对接,争取能能够在市辖区就近办理。(二)监管方式的问题。因省固定价比选办法废除,我县估算投资在4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发改部门审批立项,但全部实行政府采购,不利于监管。请求市级部门统筹制定监管措施,方便县区执行。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第二篇】同志们:为持续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推动工作落地落实,4月28日,市发改委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5/24了系统安排。刚才,夕谦同志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总体来看,工作成效明显,但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提出的工作建议我都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一、端正思想认识,确保系统治理紧起来自2018年首次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今年已经是第四个年头连续开展这项工作,关于重要意义,以前讲过很多,我就不再赘述。但需要强调的是,一项工作开展的时间越长,大家就会越来越放松,不放在心上,深化系统治理,当前首先要解决思想松懈的问题,重点要克服“两种情绪”:一要克服厌战情绪。2018年,省纪委王雁飞书记到巴中调研,指出巴中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要求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持续跟进,2020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开系统治理,今年要求进一步深化。大家应当反思,为何一项治理工作反复开展?一方面说明这个领域的确问题多、情况复杂;另一方面说明治理成效远没有达到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要求,这一点从省纪委监委仍然对巴中招投标领域问题持续紧盯督办可以得到佐证。所以,大家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二要克服畏难情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由来已久、错综复杂,治理难度较大是客观事实。大家开展工作都会有先易后难的惯性思维,通过前几年的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的势头虽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客观来看,一些突出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清理排查走过场、案件查处散浮拖、问题处理宽6/24松软等问题客观存在。今年,省、市两级纪委监委机关均将“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作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重要内容,并分别在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上做了安排部署,市委何平书记也做出了重要批示。所以大家一定要看到省委、市委的坚定决心,深刻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坚决杜绝松劲歇脚、敷衍过关等错误心态,正真在思想上紧起来,把系统治理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通过深化系统治理,进一步扛实“两个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力建设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市。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系统治理实起来深化系统治理项目清理排查是基础,对问题项目的清理排查不设定时间范围,从工作通知文件印发之日起向前追溯,并贯穿整个治理过程。各项目审批部门要对审批(备案、核准)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实施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将问题整改贯穿治理工作全过程,正真达到以治理促规范、以治理促提升的目的。(一)聚焦过程管控,深化系统治理。一要加强投标人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核查,借助大数据分析、电子招标评标系统自动筛查功能,严防借牌挂靠投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加强代理机构监管。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全7/24面摸排,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推动上线运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系统,加大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三要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由市发改委牵头,按照修订的《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制管理机制。四要加强中标人履约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项目现场,对中标人合同履约、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程变更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招标投标和标后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严防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聚焦问题处置,深化系统治理。一要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要依托各类媒介资源,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宣传动员,提高知晓度和关注度,引导市场主体共同参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持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将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二要严查严办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该移交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交。对于在系统治理过程中发现的招标人规避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评标专家徇私舞弊、代理机构弄虚作假以及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查严办,决不允许缩杆走尺、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要依法办理上级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三要扎实开展“回头看”。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对2020年系统治理开展以来的问题项目清理排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线索移送情况、追责问责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要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8/24要求,扎实开展“四查四看”工作,对标职责看责任是否压实,对标措施看推进是否扎实,对标成效看工作是否真实,对标问题看整改是否务实,并于5月底前将“回头看”和“四查四看”自查报告报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纪委监委。(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系统治理。一是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对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全面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目前,全市只有住建、交通、水利三个部门上线了招标文件电子模板,可以实施异地远程评标,未能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10月底前完成电子招标标准文件制定并上线运行。今后,在受理项目交易申请时,要将符合条件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作为强制性要求。三是加强对招标投标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根据信用情况,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性监管措施,在本行业电子招标文件模板中,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设置公平合理的激励或限制措施,营造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氛围。(四)聚焦制度建设,深化系统治理。一是由市发改委牵头,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现有招投标制度规则清理,做出保留、修订、废止等处理,11月底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市级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者网址链接)。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则审核把关机制,新出9/24台的制度规则要征求本级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意见,并实行总量控制、增减挂钩。二是由市发改委牵头,在6月底前,梳理制定全市统一的招投标监管信息公开机制,对公开的范围、载体、时限等做出具体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6月底前制定并公开本部门(单位)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办事指南,做到条件清楚、要件清楚、流程清楚,办理结果可预期,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获取信息的便捷度。三是大力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招标人通过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候选人,进一步减少招投标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干扰。三、全面推动落实,确保系统治理严起来(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市发改委要履行招投标指导和协调职责,牵头做好系统治理的统筹、督导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辖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深化系统治理工作的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招投标”,全面负责本行业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担起“第一责任”,对深化系统治理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把关,要按照“专起来抓、一抓到底”的要求,及时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