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保密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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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保密制度保密制度(精编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保密制度保密制度(精编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保密规章制度1为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市社在原《保密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制定了《青岛市供销社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的制作(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以下简称秘密文件)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或委机关涉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光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二)制作秘密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送范围及制作数量。(三)纸介质秘密文件的制作应当在机关文秘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四)制作秘密文件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包括纸质、微机及软盘内存应当及时销毁。二、秘密文件的收发与传递(一)机关收发秘密文件,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文秘室、档案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守纪律,恪守职责,做到秘密文件不丢失、不泄密。(二)传递秘密文件,由办公室文秘人员和处室指定的专人负责,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规定,严守国家秘密,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三)领导阅处秘密文件应当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机关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阅毕应及时退交文秘室及处室指定的专门人员。(四)领导及涉密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把秘密文件锁入文件柜内,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携带回家,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文件外出时,应到文秘室登记备案,并由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五)领导及涉密人员不得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及委机关秘密,不得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和私人信函中涉及国家及委机关秘密。(六)领导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应及时交文秘室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参考资料,少熬夜!三、秘密文件的使用(一)机关收到秘密文件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文件的密级和制发机关的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知悉人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知悉范围。(二)阅读和使用秘密文件,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文件的去向。(三)传达国家或机关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说明。(四)复制秘密文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严禁复制国家、省、市秘密级以上文件,以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内部资料。上级业务部门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审查同意,方可复制。凡复制秘密级以上文件、内部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控制复制数量,并按原件要求管理。严禁将各种秘密文件带到营业性复制场所复制。(五)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印、携带、隐瞒和私自外借,对秘密文件在保密期内尚未公开的保密事项,不得泄露。(六)确因工作需要摘录、引用国家或机关秘密内容,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四、秘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一)秘密文件必须放在铁皮专用文件橱或铁皮密码保险柜内。(二)秘密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处长(主任)报告,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严禁私自处理、销毁秘密文件,需要销毁时应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三)办公室负责市社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各处室负责本处室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工作。(四)禁止将秘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五、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一)采用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输入联网计算机。(三)存储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媒体,如硬盘、软盘、光盘及磁带等,应按所存储信息标明密级,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四)存储、处理、传递、发布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局域网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在互联网发布。(五)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安装不明软件,尤其是盗版软件。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清查计算机病毒,以免病毒破坏涉密计算机媒体。参考资料,少熬夜!(六)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经过委保密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七)禁止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六、加强机关保密工作的领导(一)机关保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由市社党委书记任组长,监事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机关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二)各处室处长为本处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监督本处室的保密工作;各处室要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日常保密工作。(三)新增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或保密培训。(四)严格保密工作奖惩制度,对于机关保密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机关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的机关人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保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规范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上下所有人员,包括兼职人员。第三条基本原则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接受保密教育,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遵守保密规定。第二章保密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保密管理机构设置公司设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其中保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保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保密工作委员会主任直接领导保密工作委员会和保密工作办公室。保密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各、经理之一担任。保密工作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行政部,由财务部、业务部、行政部部分人员担任。第五条保密工作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制定公司保密相关制度。(二)负责对全公司涉密项目及成果、涉密产品、涉密经营商务活动,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下发涉密及密级通知。(三)负责对全公司已到保密期限的涉密内容,确定延长保密期或解密,并下发有关通知书。(四)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参考资料,少熬夜!负责组织全公司保密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调查与处理泄密事件。(五)负责与涉密部门和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第六条保密工作委员会委员职责(一)保密委员会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公司的保密工作。(二)保密委员会各委员分别是所属部门的保密工作责任人,各委员有权指定部门内部的分级保密工作责任人,提交到保密主任办公室备案。(三)保密委员会各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保密宣传与教育工作。根据公司保密制度,制定本部门内部的具体实施办案。(四)保密委员会各委员负责指导、审核本部门的涉密文件和保密内容。第七条保密工作办公室职责(一)积极配合保密工作委员会推行保密工作,负责全公司范围的保密检查工作。(二)对公司内部各分级部门保密工作负责人进行登记备案。(三)负责修订公司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四)组织召开保密会议,总结汇报上一阶段保密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五)组织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第八条保密工作委员会组成与职责各个部门部长、经理之一担任保密委员会委员。保密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保密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调查与处理泄密事件。第九条保密工作办公室组成与职责业务部、财务部、行政部部分人员专职负责保密工作。负责协调和配合保密工作委员会执行保密工作,全公司范围推行和检查与实际执行保密工作。第十条公司各个部门职责(一)主要负责人或保密委员会委员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全责。(二)应根据保密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相应保密措施,并负责落实。(三)涉及各类涉密活动时应主动向保密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并确定保密责任内容。(四)应当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检查落实保密措施,使员工熟知工作中涉秘的范围和密级,熟知各项保密法规和制度以及相应的保密责任。第三章涉密事项的范围、定密、变更和解密第十一条秘密事项的范围是指我公司科研、生产、销售、服务等活动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等。第十二条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参照《公参考资料,少熬夜!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参照《密级划分标准》。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在销售、服务等活动开始时提出事项密级建议,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密级进行管理。第十四条销售、服务等活动结束后。保密工作委员会应当对涉密事项的密级进行最终审查和核定。第十五条秘密事项密级的变更,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保密工作委员会审批。第十六条需要在保密期限内解密的秘密事项,由各部门提出建议,保密工作委员会审定。第四章涉密人员和场地管理第十七条对涉密人员实行分级管理:(一)负责公司核心秘密的人员定为核心涉密人员。(二)负责公司机要秘密的人员定为重要涉密人员。(三)负责公司普通秘密的人员定为一般涉密人员。各部门根据涉密岗位性质,确定各级涉密人员,经保密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登记备案。第十八条实行员工离职离岗按照涉密级别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方式依照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执行。第十九条实行涉密外出报告制度。涉密人员在职期间因公外出的,应向公司保密工作办公室报告,公司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保密提醒和要求保密承诺。涉密人员在职期间因私外出的,应向公司保密工作办公室书面报告,注明外出的事由、时间和去向、并进行保密责任承诺。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不得打听过问与本人无关的涉密内容。第二十一条不得随意进入其他涉密场所。公司员工辞职、离职前,必须经由保密办公室进行审查;必须将各类涉密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软件程序、代码数据等全部上缴。不得擅自复制、发表、使用、转让涉及本公司秘密的技术资料和物品。公司员工离职后,不得泄露有关秘密,在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利用掌握的本公司机密为他人服务或谋取利益。各部门根据涉密工作需要,必须明确划定保密工作区域,张贴明显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保密工作区域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明确保密责任。张贴注意事项和保密纪律条款。进入保密区域工作的。人员应建立登记制度。第五章涉密载体管理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U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公司内部的涉密文件、资料、图纸、方案、实验记录、软件程序、代码和数据等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应建立严格的登记、编号、传递、传阅、分发、保管、存档、销毁等相关记录。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其去向。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参考资料,少熬夜!非工作时间,应存入保密柜,不得随意存放,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所有涉密文件、资料等,不得任意翻看、查阅、复制。如因工作需要跨部门借阅时,应由双方部门领导同意,经保密办公室登记,方可查阅、复制。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删除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3致各员工:保守公司秘密是各位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鉴于你们已受聘于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请各位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如下:第一条公司秘密的定义本协议所指的公司秘密包括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事项,以及公司拥有知识产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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