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机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背景随着大连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规模和城市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的重心和建设热点也逐步向西偏移,为适宜这种变化,大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加快西部建设,推进大连周边区域城市化进程的号召,以实现“大大连”的宏伟建设目标。此次石门新区规划设计,意在将机场门户地区建设纳入有序轨道,初步构筑城市副中心的框架,使之成为充满活力的生态社区和大大连的新地标。现状概述规划范围大连石门新区位于大连市周水子国际机场南侧地区,北以旅顺北路为界,东到锦绣居住区,西南以山体为界,总用地约14.22km2。用地现状大连石门新区内包括了部分城市建成区和相当部分的非建设用地。目前建成区及已规划用地主要集中在60m等高线以下范围,多集中在旅顺北路附近,用地性质以居住用地为主。区内有几处小型水库,分布在山体以北,几条排水明渠自由分布在规划区内。在张前路以东有66KV变电所一座。已建设用地2.38km2已批用地78.2hm2发展限制机场净空限制噪音影响旅顺北路和张前路发展机会旅顺北路和张前路周围地形城市副中心周水子国际机场规划原则落实《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对新区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现状利用现状超前性与操作性之间的关系严格控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规划贯彻生态原则文化原则与效益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进行规划建设提高石门新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规划理念建构多元功能复合的城市中心区——重叠、互补、共生新城区从老城中辐射而生,随着工业和经济的发展,新城又向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老城辐射。城市规划把目标局限于城市体形环境的塑造显然是不够全面的,它应当有助于增强城市活力,使中心区人气旺盛,商业繁荣,文化气息浓郁,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市景观轴线缘起大连港口规划(1901)规划理念营造产品质宜人的城市空间环境——回忆的空间整个机场周围地区南北高,中间低,考虑机场跑道区不可逾越,自然形成“C”型环环扩散的路网系统,同时山体景观以楔型绿地的形式引入规划区。这种环形放射的空间形象在民用机场搬迁后依然会带给人们机场的回忆。规划理念寻找石门新区的形象个性特色——生态网络城市形象的个性特色是城市形象的灵魂,在众多城市的面貌日趋需同的世界性趋势中,通过规划重新将城市的个性特色再现出来是城市规划的重要任务。石门新区的现状地貌及机场净空要求决定了这个中心区不同于大连市其它的中心区,它应该是一个与自然高度结合的生态型中心区。本规划中提出生态网络的概念,即现划的生发点是先营造一个环境,使建筑在环境中生长,整体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命系统。功能定位石门新区是集办公、商贸、商业金融、生活居住、文化、体育、产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的城市片区,是大连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西北部的城市副中心,是青泥洼桥商业中心职能延伸的重要承接地,是带动大连西部发展的龙头,是大连城市空港门户形象区。规划结构在总体布局上,分为四大功能区公共设施区产业区居住区生态旅游区张前路东北地区——公共设施区张前路以东地区,按分区规划要求在现机场候机楼以南形成商务区,集商业、金融、会展、商办等功能于一身。在张前路以东确定甘井子区政府的选址,并将在近期实施。随着区政府办公楼和政府广场的建成,体现出石门新区的崭新形象,也将有效地带动新区的发展。在行政中心东西两侧规划文体中心,建设美术馆、图书馆等公益设施,以提升机场新区的文化层次。公共设施规划石门新区是市级副中心。规划区内公共设施的规划是要不仅仅满足区内居民的需要,更要满足整个大连西北部地区乃至整个大连市的需要。并为全市提供商办、金融业、贸易咨询业发展空间。为此区内的公共设施用地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市级公共设施用地和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用地。商业、金融、会展、商务在现机场候机楼以南形成商务区,用地面积约70公顷行政办公行政办公用地及政府广场用地面积共10公顷教育设施小学每处用地1.5公顷左右,每1.5-2万居民设一处,共需9处中学每处用地2.0-2.5公顷,每3万居民设一所,共需5所医疗卫生在启动区设置一所综合医院,用地面积3.66公顷文化体育用地在区政府广场东西两侧规划区级图书馆和美术馆,在商务区中设展览馆,用地面积13.25公顷居住区级中心设置内容有商业服务和金融邮电设施文化活动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公共设施区启动区平面意向区政府办公楼意向沿路景观带意向公建意向公建意向张前路西北地区——产业区张前路西、沿旅顺北路一带有部分现已批复的居住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其余为闲置地,这部分用地受机场噪音及端净空限高的影响较大,因此规划为产业用地,产业用地以无污染的一类工业用地为主,如电子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服装业、软件产业等,并结合临港优势考虑适当的物流用地,结合东面的商务中心形成商贸流通区域。产业区靠南侧山体地区——居住区这一区域南靠山体、北临公共设施,规划本区作为重要的居住区建设。张前路以西除规划管理部门已经批出的部分建设用地以外,现状基本为非建设用地;张前路以东现状住宅较多,但区政府周围用地基本为闲置地,可考虑在区政府新选址的带动下,将周围地块开发成精品居住小区。居住用地的分类和布局低层住宅为主体设施完好的一类居住用地一类居住用地集中设置在山体附近多层居住为主体的二类居住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是整个规划区内的居住用地主体。在二类居住用地中,规划考虑城市建筑景观因素允许建设小高层住宅商住用地商住用地主要设在东面景观轴线两侧,与中心商务区相呼应。居住区道路系统规划本区承接分区规划所确定的交通网络,布局以环形加放射为主。一级道路(主干道)本次规划重点在南侧靠山麓修建一条交通性干道(30m),向西通往营城子镇,东与锦绣路相接,这条道路既能解决对外交通问题,又在南侧形成一道天然屏障,避免破坏山体。向西通往营城子镇。与张前路(30m)旅顺北路(50m)二级道路(主干道)主干道40米宽,呈环形加放射的形态,均匀分布于新区内,间距约800m-1000m。三级道路(次干道)和四级道路(支路)轻轨停车场规划规划停车场包括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各类其它建筑附设停车场,在商贸区内设一处大型停车场,此外采用在各地块设单位配建停车场的方法解决未来城市中心区的停车问题。各专业用地配建停车场一览表机动车位序号类别单位(个)1高、中档旅馆车位/客房0.22普通旅馆、招待所车位/客房0.23饭店、酒家、茶楼车位/100m2营业面积1.74办公楼车位/100m2建筑面积0.75商业大楼车位/100m2建筑面积0.36菜市场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7体育场、馆车位/100m2座位1.08影剧院车位/100m2座位2.09展览馆车位/100m2建筑面积0.710医院车位/100m2建筑面积0.211中学车位/100学生0.112小学、幼儿园车位/100学生0.313二类居住用地车位/户0.214一类居住用地车位/户1.215城市公园车位/公顷用地0.3绿化系统规划石门新区的绿化系统可概括为“两轴”“四带”“五点”“一面”结合的布局模式。两轴百米宽的景观轴线,60米林荫大道。四带保护山体的自然形态以及从山脉穿过区内的视觉轴线非常重要,为营造富于魅力的自然特色并保护山体,通过一系列的绿色“根系”将山体背景的绿化空间延伸到区内,这些绿带30米到近百米宽不等,成锲形绵延分布于规划区中。五点其中公园三处,结合三个居住区级中心设置,另外在行政中心及商务中心建设两处大型开放式广场绿地景观。一面南侧山体75米等高线以上区域不适宜作为城市建设的山地都按生态林地的标准植物造林,作为城区的郊野公园,以改善整个片区的生态环境。地块开发控制体系对各个地块的开发控制提出法定要求,作为地块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的引导和指导。*用地性质*开发强度规定(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道路交通规定(建筑后退红线、基地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容积率规划对容积率作以下规定:中高层住宅1.2,多层住宅0.9~1.2,低层住宅0.5,中小学、幼儿园0.4~0.9一般商业金融1.0中心地区商业金融1.5行政办公0.5文化娱乐0.6医疗卫生0.4体育场馆0.3教育科研设计0.6工业0.8。建筑密度多层住宅20~25%,低层住宅20%,中小学、幼儿园15~20%。商贸金融、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25~35%工业30%。建筑高度多层住宅一般不超过15m,低层住宅不超过9m,小高层住宅一般不超过40米。中小学、幼儿园建筑高度通过建筑层数进行控制(建筑层数是指地块内建筑最高层数的限制),作以下规定:中小学不超过5层,幼儿园不超过3层。工业建筑不超过4层。绿地率集中绿地与沿街带状绿化率要求不低于85%(包括水体),并可以在其中设置开放式的体育活动设施。组团绿地包括住宅小区、住宅组团中的公共绿地,其中的绿地率要求不低于70%;同时也包括公共建筑中的专用绿地,其中的绿地率要求不低于90%。规划对各类用地的绿地率作以下规定:多层住宅≥30%,低层住宅≥40%,中小学、幼儿园≥40%。商贸金融≥25%,行政办公、医疗卫生≥30%。文化娱乐≥35%,体育场馆≥40%,教育科研设计≥35%,工业25%。公园、小游园≥70%。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要求:后退40米道路红线10米,后退20-30米道路红线8米,后退15-20米道路红线5米。后退相邻地块分界线距离多层建筑后退距离,主要朝向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75倍,最小11米。侧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3倍,最小4米。高层建筑后退距离,主要朝向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5倍,最小20米。侧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15倍,最小6.5米。后退其它用地距离沿排洪渠两侧建筑物后退排洪渠规划蓝线最小距离不小于6米;支线、专用线不小于15米;后退架空电力线每侧距离:66KV后退15米。(附表二)规划用地平衡表规划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名称代号用地面积(公顷)用地比例(%)建设用地1091.37100居住用地R455.7841.76一类居住用地R1195.768.77二类居住用地R21334.2630.631其中中小学用地25.772.36公共设施用地C113.0410.36行政办公用地C12.580.24商业金融用地C263.145.79商住用地C2/R219.670.89文化娱乐用地C313.251.21体育用地C47.850.72医疗卫生用地C53.660.342其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12.891.183工业用地M173.4315.89道路广场用地S219.6620.13道路用地S1200.8118.40广场用地S217.611.614其中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1.240.115市政设施用地U3.270.306公共绿地G126.1811.56林地E4330.92合计1422.29经济技术指标表项目单位数值比例(%)备注总建筑面积M26941550100居住建筑面积M2438930058.72包含中小学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M2116481018.31工业建筑面积M2138744022.97居住户数户43416一类住宅200M2/户二类住宅90M2/户居住人数人1302503人/户(不含工业区人口)容积率0.64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