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XX公安消防大队信访工作制度范文材料机关各部门、各消防大队、基层中队:现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开展“争做阳光卫士、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精心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主题词:印发阳光卫士方案通知抄送:支队首长(存档2份共印5份)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2010年12月16日印西山公安消防大队开展“争做阳光卫士、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引深“三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把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成全市公安机关优秀警种,全市消防工作在全省当排头兵,在全国创一流”的目标,根据省消防总队、市公安局开展“阳光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西山公安消防大队认真研究,科学部署,结合辖区实际进行剖析,在西山公安消防大队深入开展“争做阳光卫士、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活动(简称“阳光行动”)。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巩固和深化“三争优”活动成果为载体,在西山公安消防大队开展“争做阳光卫士、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活动,以此激发大队队伍活力,鼓舞队伍士气,凝聚官兵警心,营造拼搏奋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切实履行好“监督执法、灭火救援、服务社会、构建和谐”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推动打造消防铁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等中心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西山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创新发展,为全市、西山矿区转型跨越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目标和重点(一)深入践行“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总要求,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和“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官兵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在信息化建设、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等具体业务工作中创先争优,争做阳光卫士。(二)切实加强大队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标准和要求,切实提高“五个能力”(总揽全局、改革创新、抓现实斗争、带队伍、抓落实);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规范、纪律严明的消防部队,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构建和谐警营,大力开展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争创阳光警队。(三)加强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勤执法公信力是阳光警务的核心内容,既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勤执法,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勤执法,完善执勤执法制度,加强执勤执法管理;积极探索以信息化引领警务勤务机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推动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活动,全面提升消防部队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打造阳光警务。三、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大队决定成立西山公安消防大队“阳光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王子禄姜海良副组长:张岩成员:柳垚姜红耀辛建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西山大队副大队长张岩担任,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四、标准阳光卫士的标准:忠诚务实、爱岗敬业、文明规范、群众(官兵)满意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大局,勤奋务实,积极上进,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工作成绩显著;2、依法办事,文明规范,廉洁自律,无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问题;3、倾心服务群众(官兵),与群众(官兵)关系融洽亲和,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强,主动、热情为官兵和社会单位服务,部队官兵、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高;4、积极投入打造消防铁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等中心工作,成绩显著。5、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确保西山矿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6、业务优异,技能突出,在单位或部门发挥岗位专业带头人和行家里手的作用,在业务考核中成绩优异,名列前茅。7、原则上在灭火救援岗位和监督执法岗位,侧重基层一线。阳光警队的标准:坚强有力、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安全稳定、形象良好1、领导班子讲政治、讲责任、讲道德、讲纪律,有号召力和凝聚力;2、队伍有活力、执行力,认真履行职责,执法规范,在灭火救援、执勤执法中成绩显著,整体战斗力强;3、管理机制创新,政务警务公开,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和接受社会监督上有新思路、新举措,队伍未发生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问题,队伍安全稳定;4、大排查大整改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成绩突出;5、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形象良好。阳光警务的标准:执法严格、管理规范、公开公正、服务热情1、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统一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各项制度机制完善,执行严格。执法行为、执法过程、执法结果接受公开监督,执法和管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2、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及网上政务等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公开透明,高效公道,便民利民,群众满意度高;3、建立健全由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特约监督员组成的监督体系;4、建立完善的警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政风行风评议排名靠前,社会公信力强。五、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1月)1、要在全体官兵中组织开展“争做阳光卫士、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支队下发的《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立足本职,突出“阳光”特色和注重实际工作效果,掀起活动高潮;2、积极通过各种媒介,大造声势,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全市消防系统开展的“阳光行动”,争取群众广泛参与,扩大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2月-2011年7月)1、结合“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深入人民群众,开展“阳光卫士阳光行”行动,扩大“阳光行动”的社会效应;2、组织成立督导组,对大队、中队开展“阳光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保证活动健康顺利开展。3、组织推荐表现突出的首批“阳光卫士”、“阳光警队”,向社会和部队公示,积极征询官兵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评议;对确定的典型,大力开展宣传学习推广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4、结合创先争优和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典型选树、经验推广、表彰奖励,促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三)制度建设阶段(2011年8月-2011年11月)这一阶段要紧密结合打造消防铁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以及“三项建设”,积极探索理念创新和工作创新,要对照阳光标准,整改不足。要把活动创新性经验总结提升,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阳光行动”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四)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2月)要以“阳光行动”作为队伍建设创新的重要举措,不断创新、总结完善,在年内确保大队全体官兵达到“阳光警队”和“阳光卫士”的标准,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西山公安消防部队的警队和官兵成为“阳光警队”和“阳光卫士”。同时,大队将从中选拔优秀的官兵进行表彰,并按照市支队要求推荐上报参加表彰。六、有关要求(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阳光行动”在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重要意义,参照支队、大队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和配套实施办法。大队上下,步调一致,真正营造出全警争创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受理群众对“阳光行动”开展情况的反映,依法查处,严格落实信访回告制度。也要积极主动向当地西山分局汇报“阳光行动”活动的开展情况,努力争取西山分局的重视、关注和支持,确保此项活动走在全市公安机关各警种前列。(二)抓住重点,注重结合。“阳光行动”活动的目的是激发部队活力,提升部队战斗力,促进工作。大队上下要围绕制约部队长远建设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创新工作思路。要把“阳光行动”与“三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党总支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打造消防铁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和大排查大整改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动辖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面发展。(三)严密程序,严格把关。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命名表彰活动,并举行典型事迹报告会。大队将按照支队的具体要求切实选树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典型,确保评选出的“阳光卫士”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实践检验,确保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队将根据“阳光行动”总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内部阵地、门户网站和社会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阶段性特点,把握重要节点,不断掀起活动高潮,扩大社会效应,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