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全本)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项目名称)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采购文件采购人:(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说明61.1定义61.2PPP项目采购须具备条件71.3采购当事人71.4合格的投标人71.5项目概况81.6采购需求81.7费用承担81.8保密91.9现场考察及答疑会92.采购文件92.1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及组成9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3.投标文件103.1投标的语言与计量103.2投标文件的组成103.3投标价格113.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3.5投标人提供服务项目中涉及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113.6投标文件有效期113.7投标保证金123.8投标文件的编制124.投标文件的递交13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4.2投标文件的提交1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5.开标145.1开标时间和地点145.2开标146.评审146.1评审小组146.2评审原则156.3评审157.合同授予157.1定标方式157.2中标通知167.3履约担保167.4签订合同168.重新招标169.纪律和监督179.1纪律要求179.2质疑、投诉处理1710.政府采购政策17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PPP项目合同(草案)19合同协议书20合同通用条款(建议内容)23说明:23第一节总则23第二节项目合同主体25第三节合作关系27第四节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29第五节项目前期工作30第六节工程建设31第七节政府移交资产33第八节运营和服务34第九节社会资本主体移交项目36第十节收入和回报38第十一节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39第十二节项目合同的解除40第十三节违约处理41第十四节争议解决42第十五节其他约定42合同专用条款45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51一、项目概况52二、风险分配基本框架52三、项目运作方式52四、交易结构52五、合同体系53六、监管架构53七、附件53第五章评审方法54评审方法前附表551.评审方法562.评审程序563.投标文件初审564.澄清有关问题575.比较与评价576评审结果5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8一、投标函59二、开标一览表53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4四、授权委托书55五、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6六、投标保证金57七、项目总投资58八、偏离表59九、项目公司设立方案60(一)拟组建项目组织机构组成表60(二)主要人员简历表61十、资格文件6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2(二)近年财务状况表63(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PPP项目)情况表64(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64十一、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65一、融资方案及融资能力证明65二、建设方案及建设能力证明65三、运营方案及运营能力证明65四、投资回报(收益)分析66五、风险责任划分66六、移交方案66七、其他,如保险、审计、安全、劳务等法律规定的实施方案66十二、声明67十三、其他材料68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邀请书致:(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项目名称)投标。1.采购文件的获取1.1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本采购邀请书及授权委托书购买采购文件。1.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2.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2.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采购当事人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5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否□是,按资格预审要求进行资格后审。1.5项目概况1.6采购需求1.9.1现场考察及答疑会□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考察地点:□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2.2.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2.2.2投标人提出疑义的截止时间3.3.2报价方式及控制价(或其他控制条件)报价方式:控制价(或其他控制条件):3.5.5采购人特殊要求3.6.1投标有效期3.7.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8.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份,其他。3.8.6装订要求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的地址: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6.1.1评审小组的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数量:。其中,财务专家:名;法律专家:名。6.3.3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投标人排名的人数人7.1.3项目合同可变的细节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及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说明1.1定义1.1.1PPP项目采购是指政府为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物有所值的PPP项目合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PPP项目识别和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的过程。1.1.2社会资本方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1.1.3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1.1.4全生命周期(WholeLifeCycle)是指项目从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1.1.5产出说明(OutputSpecification),是指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所应达到的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交付范围、标准和绩效水平等。1.1.6物有所值(ValueForMoney)是指一个组织(多指政府)运用其可利用资源所能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1.1.7公共部门比较值(PublicSectorComparator,PSC),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政府采用传统采购模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成本的现值,主要包括建设运营净成本、可转移风险承担成本、自留风险承担成本和竞争性中立调整成本等。1.1.8使用者付费(UserCharge),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1.1.9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Gap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1.1.10政府付费(GovernmentPayment),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可用性付费(AvailabilityPayment)、使用量付费(UsagePayment)和绩效付费(PerformancePayment)。政府付费的依据主要是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1.1.11PPP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Operations&Maintenance,O&M)、管理合同(ManagementContract,MC)、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BOO)、转让-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TOT)、改建-运营-移交(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等。1.2PPP项目采购须具备条件1.2.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1.2.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1.2.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1.2.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如为新建、改建项目)。1.2.5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产出说明(如为纳入地方性债务管理系统或2013年全国政府债务审计范围的存量项目)。1.2.6其它相关审批文件。1.3采购当事人1.3.1采购人是指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PPP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并按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社会资本方。1.3.3采购代理机构是受PPP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办理PPP项目采购事宜的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合格的投标人1.4.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以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4)被责令停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1.4.4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第1.4.2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1.4.5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项目概况1.5.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项目概况: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1.6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1.7费用承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9现场考察及答疑会1.9.1采购人应当组织社会资本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采购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组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和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