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证明性标志。环境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及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环境标志工作一般由政府授权给环保机构。环境标志能证明产品符合要求,故具证明性质;标志由商会、实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并对使用该证明的商品具有鉴定能力和保证责任,因此具有权威性;因其只对贴标产品具有证明性故有专证性;考虑环境标准的提高,标志每3~5年需重新认定,又具时效性;有标志的产品在市场中的比例不能太高,故还有比例限制性。中国III型环境标志该标志由体现中国生态环境的银杏叶、天鹅有机组合而成,展翅高飞的银杏叶、天鹅,具有向人们传递环境保护信息的内涵。•III型环境标志•ISO14025标准则以生命周期为基点,规定了颁布环境信息的数据收集、检测准则,与I型相比,III型环境标志同样具有不易形成国际贸易壁垒的优势,因为产品的环境信息是客观的,可以直接进行国与国的比较。最早由瑞典在1997年创始,现在已形成加拿大、丹麦、德国、意大利、日本、德国、挪威等国参加的GEDnet非赢利性组织。像聚氨酯涂料只要公布TVOC、苯系物、TDI指标限值,家具只要公布放射性、吸水率、防火性能限值,都是抽出产品最主要的环境信息予以公告等等有近千种国际标准限值可供借鉴。••III型环境标志则是企业可根据公众最感兴趣内容,公布产品的一项或多项环境信息,并须经第三方检测,如企业称自己产品的甲醛含量低,必须要公布具体的数据。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间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标识辨认•绿色食品标志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这种政府授权专门机构管理绿色食品标志,是一种将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行为,而不是一种自发的民间自我保护行为。•概念•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①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绿色蔬菜•④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的标志为绿色正圆形图案,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与蓓蕾,标志的寓意为保护。•在许多国家,绿色食品又有着许多相似的名称和叫法,诸如“生态食品”、“自然食品”、“蓝色天使食品”、“健康食品”、“有机农业食品”等。由于在国际上,对于保护环境和与之相关的事业已经习惯冠以“绿色”的字样,所以,为了突出这类食品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严格的加工程序,在中国,统一被称作“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指在无污染的条件下种植、养殖,施有机肥料,不用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在标准环境、生产技术、卫生标准下加工生产,经权威机构认定并使用专门标识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申请范畴•由于绿色食品已经国家工商局批准注册,按商标法有关规定,具备条件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以下5类。绿色食品•一是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胶、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二是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叶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食品、糕点、代乳制品等五谷杂粮、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食用淀粉及其制品、饮用冰、冰制品、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家用嫩肉剂等;三是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籽),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鲜蔬菜,种籽,动物饲料(包括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及催肥剂),麦芽,动物栖息用品;四是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固体饮料,糖浆及其他饮料用的制剂;五是含酒精的饮料(除啤酒外)。绿色食品•具备条件•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3、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4、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使用标准•请参考中国绿色食品《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食品辨别•绿色食品等级•选购绿色食品要注意“五看”•绿色食品成为大部分消费者首选,说明我国消费者健康和环保意识正不断增强。但绿色食品实际上是一个特定的概念。2003年1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对于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制订了非常严格的认证过程。•一些商家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首先会误导消费者,如果它本身的价格等于或低于其他没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消费者肯定会选择有标志的产品,物非所值,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如果产品没达到绿色食品的标准要求,就有可能危害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此,有关专家介绍,消费者购买绿色食品时要做到“五看”。•一看级标•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绿色食品定为A级和AA级两个标准。A级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而AA级则禁止使用。A级和AA级同属绿色食品,除这两个级别的标识外,其他均为冒牌货。•二看标志•绿色食品的标志和标袋上印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字样。•三看颜色•三看标志上标准字体的颜色,A级绿色食品的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防伪标签底色也是绿色,标志编号以单数结尾;AA级使用的绿色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防伪标签底色为蓝色,标志编号的结尾是双数。•四看防伪•部分绿色食品有防伪标志,在荧光下能显现该产品的标准文号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人的签名。若没有该标志便可能为假冒伪劣产品。•五看标签•除上述绿色食品标志外,绿色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如食品名称、厂名、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检验绿色食品标志是否有效,除了看标志自身是否在有效期,还可以进入绿色食品网查询标志的真伪。[4]•等级分类•绿色食品标准分为两个技术等级,即AA级绿色食品标准和A级绿色食品标准。•AA标准•AA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兽药及有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生产资料,而是通过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肥、作物轮作、生物或物理方法等技术,培肥土壤、控制病虫草害、保护或提高产品品质,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要求。•A级标准•A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并积极采用生物学技术和物理方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要求。•注意事项•消费者怎样识别绿色食品•凡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必须做到:(1)“绿色食品的四位一体”,即标志图形、“绿色食品”文字、编号及防伪标签。(2〕AA级绿色食品标志底色为白色,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绿色;而A级绿色食品的标志底色为绿色,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白色。(3〕“产品编号”正后或正下方写上“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文字,其英文规范为“CertifiedChineseGreenFoodProduct”。(4〕绿色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标准中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销售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由energy的第一个字母e构成一个圆形图案,中间包含了一个变形的汉字节,寓意为节能。缺口的外圆又构成CHINA的第一字母C,节的上半部简化成一段古长城的形状,与下半部构成一个烽火台的图案,一起象征着中国。节的下半部又是能的汉语拼音第一字母N。整个图案中包含了中英文,以利于国际接轨。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使用权归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凡盗用、冒用和未经许可制作本标志,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节能产品认证是依据我国相关的认证用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产品认证制定与程序,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属于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范畴。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特制定《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04年7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和8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