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合同(通用4篇)如今有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接触到合同,我们不能忽略掉签合同这一步骤,它很重要。对您们谈好的合同进行一个详细的签订,可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既然如此,您知道我们的合同有哪些内容啊?为此,网友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分享的“医疗服务合同(通用4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医疗服务合同篇【第一篇】出租方: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联系电话:为了服务好地区的居民,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租赁房屋概况1、房屋结构:框架结构2、楼层及房屋面积:一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见房产附图一)3、房屋用途:乙方承租该房屋将作为医疗服务中心,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改作其他用途,且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让、转租、抵押该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对于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予以赔偿。4、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方同意以房屋现状交付,甲方不承担该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加设施的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交接验收依据。二、租赁期限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租赁价格及缴纳方式1、租金标准:租金每年为一个计租年度(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依此类推),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的装修期,装修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第至第个计租年度,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以实际建筑面积计,下同)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第一个计租年度,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第至第计租年度,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2、租金以个月为计租单位缴纳,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个计租单位开始的前10天内一次性支付一个计租单位的房屋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可以暂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3、乙方逾期未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暂停乙方对出租房屋的使用,并按年租金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四、双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责任及义务:合同签订后,在乙方缴纳第一个计租单位的租金后,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自来水、电、天然气的接入条件,乙方进场后直接到小区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水、电、天然气等使用的费用乙方装修期间,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依法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督促乙方施工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依法协助乙方处理突发事件,但由乙方承担处理事件的相应费用乙方进场前,甲方协助乙方在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乙方正常施工。2、乙方责任及义务: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房屋租金乙方因办公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不危害房屋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将房屋和场地进行装修,但必须符合安全施工标准。若需改造房屋必须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若需调整的内容,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书面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装修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避免噪音扰民。增设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影响周边楼栋的住户,并须征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因施工给他人造成损失或引发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造成甲方受到牵连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对房屋的装修布局必须达到消防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将该房屋或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乙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该房屋和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因发生地震、台风、雪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骚乱、战争、法律政策的调整、政府禁令的实施等社会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场前,须向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人员及车辆出入必须服从物业公司管理,且向物业公司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按租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五、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拖欠租金外,并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其逾期未付租金万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而造成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需支付该计租年度的年租金的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及政府规定的费用等),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其应付其他费用万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中途擅自退租或转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约定的该计租年度的年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装修、装饰添置的物品和设施等无偿归属于甲方。、甲、乙双方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后,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移交约定的出租房屋及设施的,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该计租年度的年租金的万分之二作为滞纳金逾期交付房屋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不能按时提供租赁房屋而造成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该计租年度的年租金的5%的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该计租年度的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装修、装饰添置的物品和设施由甲方按照收回房屋时的现值予以赔偿。六、不可抗力和征收、征用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发生地震、台风、雪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骚乱、战争、法律政策的调整、政府禁令的实施等社会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相应措施,因不可抗力引起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不构成违约但因通知不及时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予以终止,乙方未使用的期限内的租金予以退还乙方装修装饰物添置物中不可移动的部分无偿转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处理。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相关部门对上述出租房屋进行征收或征用,乙方应服从征收或征用之决定,并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若对于房屋承租人有经济补偿的,甲方将把上述补偿及时交付给乙方若无补偿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补偿。七、其他事项1、本合同订立时,作为乙方规划经营的医疗服务中心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尚未取得,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办理并取得医疗服务中心取得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并自行完善开业前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视同乙方违约进行处理,并收回本租赁房屋。2、合同中的甲、乙双方仅为房屋租赁关系。如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若因上述安全事故造成甲方遭受任何第三人的索赔或行政处罚,甲方有权就自己因此而发生的赔偿或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3、因甲方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须经政府职能部门鉴定,经相关审计部门评估核实损失金额后,由甲方承担。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租赁情况正常,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和租赁期限等均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乙方须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完成续约手续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5、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若乙方没有续租,则双方租赁合同终止。乙方装修装饰添置的不可分离、不可移动之物在合同终止后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可分离、可移动之物由乙方自行取回。6、甲方出租的上述房屋属于拆迁还建楼,房屋及土地权属证书尚未取得,乙方已经了解上述房屋状况并愿意在此基础上承租该房屋和场地,乙方不得以房屋及土地权属证书尚未取得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九、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共十条,以下无正文,为签字栏)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医疗服务合同篇【第二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障所有五保老人均能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其相关规定。第二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规定为甲方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制定执行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应内容及措施,为甲方老人就医提供便利;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甲方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并成立协调小组,配备2名以上有临床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做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档案及健康追踪等相关工作。第三条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相关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合作。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负责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政策规定、门诊和住院流程、主要服务收费项目、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老人个人信息等相关工作。第二章就诊第五条老人须持甲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在乙方就诊,乙方收治甲方患者住院必须严格入院准入标准,认真核对身份,甲方经核实乙方有收治冒名顶替行为者,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第六条甲方老人在就诊、就医期间在住院及治疗方面应给予适当优惠、优待。第七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者推诿甲方老人前来就诊,由此造成病人病情加重、致残、致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乙方应依病开药,不得开具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开具药品必须符合规定。第九条甲方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时,乙方应及时登记,从登记之日起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登记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第十条乙方对住院甲方老人的医疗费用,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并由患者、家属或护理员每天签字认可。一日清单作为乙方结算的必备依据,甲方应按规定存档,无一日清单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第十一条乙方不得诱导甲方老人接受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外的服务。如病情确实需要,须征得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第十二条乙方要按甲方规定按时、准确交接有关业务数据,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因乙方未按规定及时有效交接数据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甲方老人有急性病或其他病症引起行动不便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派专人出诊,对老人的情况进行紧急处理。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超范围及费用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第十五条乙方业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必须向甲方提供其项目清单和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遇有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乙方要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向甲方提供资料。第四章药品管理第十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宁夏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并向甲方提供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第十七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第十八条乙方要主动控制甲方老人用药量。第十九条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办理。第二十条乙方为甲方老人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第五章费用给付第二十一条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据实给予结算。第二十二条乙方每月向甲方申请结算。乙方应提前15日前将上一次老人就医统计表及医疗费用凭据(包括必须经患者签名的费用一日清单)报送甲方审核后,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节假日顺延。第二十三条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歧视甲方老人,凡乙方向社会承诺的服务和收费标准,甲方老人均应享受。如有违反,甲方可视为不合理费用扣减。第二十四条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各种费用,乙方必须在医疗收费收据及电脑数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