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事故管理制度【优秀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事故管理制度【优秀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篇】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一、事故档案的移交1、每年10月20日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应把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2、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在把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之前,应把每一事故档案整理,编好目录,注明多少件,每件多少负,共有多少页,并按目录顺序装订好。3、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时,办理移交手续。拟制档案交接表,列出所交接的'档案名称、每个档案的页数,以及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由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清点档案并签名,完成交接。4、事故档案一般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局领导作证明人。5、接收人接收事故档案后,负责档案存放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送交档案局工作。二、事故档案的查阅使用l、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后,如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材料、提调档案,由申请人先填好《事故档案查阅审批登记表》,送局长审批。2、提调事故档案,要在登记表中注明提调时间和退还时间,完善管理。3、事故档案未移交办公守之前,由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管理,档案材料的查阅或复印,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报局领导审批。事故管理制度【第二篇】1目的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3定义轻伤:指员工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参考资料,少熬夜!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伤害。不是负伤休息工作日而是指损失工作日?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十人及以上的`事故。4职责安全环境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在征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政府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执行本标准,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5事故分类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死亡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6事故报告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参考资料,少熬夜!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外派出差人员发生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环部、行政人事部,安环部上报公司。7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如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相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7)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格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9)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10)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8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认定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的后果,除按照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及处理要求外,仍需依照公司《奖惩制度》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事故调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由安环部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班组必须根据期限进行整改。9其它要求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参考资料,少熬夜!10相关记录事故管理制度【第三篇】1、目的为提高全员质量、成本意识,并能够积极参与质量事故改善,确保质量事故责任得到落实,促进公司产品品质、工作质量等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理。3、定义质量事故:造成重大客户投诉与抱怨、索赔,退货、产品批量报废、材料批量报废、批量返工的事件、生产安全等,均属于质量事故。赔偿:公司员工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造成公司直接在经济上蒙受诸如财产损失、材料损耗、滞运费、客户索赔等费用时,该员工应承担40%比例的赔偿责任(上限1万元,下限10元),严重者将扣除个人本月全部工资,赔偿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处罚:员工违反公司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造成各类经济损失,依照相关作业流程及制度进行处罚,处罚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4、职责质检员:负责主导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对责任人及其应承担份额的认定;赔偿或处罚要求的提出;销售部:负责客户投诉信息的反馈、处理跟进;财务部:负责收缴各类损失的赔偿金额;办公室:负责稽核赔偿金额的复核;厂长:负责赔偿报告的批准;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内部原因的调查,改善措施的制订和执行。5、内容质量事故原因分类指令错误下单错误技术资料错误采购错误发货错误检验错误生产错误其他导致质量异常的错误赔偿、处罚比例各相关部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的比例: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造成,而其他部门难以监控的,由造成损失的部门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造成,其他部门能够监控而没有纠错的,由过错部门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未实施有效监控和进行纠错的部门承担30%的次要赔偿责任。参考资料,少熬夜!工作过错由多部门造成,则由多个工作过错部门酌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过错责任难以认定和处罚的,由行政人事部联合生产部调查讨论后报总经理决定处罚。部门内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比例:直接责任人违规造成的错误,其上司无法监控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90%,上司承担10%;责任人造成的错误其上司可以监控或应该设置管控手段而没有设置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60%,上司承担40%;如管理人员对本部门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除赔偿外,该管理人员承担所有赔偿同等金额作为加重处罚。责任人当月所受的处罚总金额以本人当月实发工资的30%为限;当月的30%工资不足赔偿全额时,则分月扣除(按月收入的30%,直至赔偿完为止);凡主观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本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6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质量事故反馈对于客户提出索赔、退换货等质量事故,由销售部或办公室人员按相关客户投诉处理流程进行登记,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反馈到生产部;由于延误发货则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费用的50%。对于各工序或各车间的制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部门开相关异常单,通知质检员。质量事故责任认定质检员、生产部等按相关作业流程要求对质量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时,应同时找出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上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赔偿或处罚提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的,由追查部门对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用表格的形式(用质量事故报告/普通报告格式)给相关部门确认,必要时召集财务部、行政人事部、稽核部等相关人员,查明直接损失金额。品质部、物流部等根据责任认定和损失金额,参照本制度条条条的要求,将须赔偿部分金额分摊到各相关责任人,并予以在相关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上记录。已经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若影响到公司声誉的,可并处行政处罚。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审批:总经理(总经理授权个案除外)处理结果通告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质量事故调查判定发起部门将经批准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自留一份存档,另交一份给行政人事部。必要时行政人事部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参考资料,少熬夜!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质量事故调查判定发起部门收款交财务部或在工资中扣款处理。责任人对处罚、赔偿或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先向发起部提出申诉,其次向行政人事部申诉。资料归档行政人事部将处罚公告归入责任人的人事挡案资料,作为以后绩效考核、评估依据。7、管理办法处罚规定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部门或人员处罚责任人10元/次。奖励及时发现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职责范围内除外),并通过相关联络单反馈给品管部、生产部门,从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生产部、质检员提报。办公室将给与20员至50不等的奖金,间接效益200元奖励20员一次,大于200以上奖励50员至100一次)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过程中各部门积极提建议,以便下一次修订时完善,解释权归口行政人事部。事故管理制度【第四篇】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意见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五、每月2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六、每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