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委编办“三举措”保障长护险制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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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委编办“三举措”保障长护险制度落地7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长护险制度。为更好满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护理和生活照料需求,提高医保机构经办效率,连云港市委编办多措并举,扎实稳妥推进长护险制度落地。一是强化机构保障。《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长护险的经办服务管理部门,但市医保中心没有与长护险相关职能对应的内设机构,长护险制度落地前期准备工作,也由多科室共同承担。市委编办根据市医保中心实际需求,设置内设机构“商业保险合作科”,强化商业保险管理机构力量。二是理顺体制机制。市医保中心3项商业保险城镇职工大病、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办理一直分散在医保中心各业务科室,涉及政府采购、保费及赔付款审核结算等多个环节。市委编办认真分析各业务科室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商业保险管理均由新设立的“商业保险合作科”扎口统一管理。三是明确主要职责。商业保险经办模式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经办模式不同,多出保险公司承办的环节。因此,进一步明确了医保中心对商业保险机构、照护机构、评估机构等进行管理,主要负责参保登记,基金划转归集,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基金结算支付,对商保机构承办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继续关注百姓“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提高百姓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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