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方案【通用8篇】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网友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第一篇】各地市要将省下达的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分解,逐级明确县(市、区)、镇(街)、村的改造户数,并落实到具体农户。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计划,明确保障计划实施的有效措施。(二)确定补助对象,落实补助资金1、补助对象。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唯一长期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包括列入2023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农户。补助对象的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街)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进行公示,村评议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乡(镇、街)审核结果要在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县(市、区)审批结果要在住房城乡建设局门2/72户网站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有关材料要存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经批准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要与乡镇政府(街道办)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有关工作。2、补助标准。省级以上财政按每户1.5万元的标准为128200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安排了补助资金,各有关市、县两级财政应按每户合计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地方配套补助资金。在此基础上,落实国家的要求,实行差异化补助。一是对扶贫“双到”帮扶对象,扶贫部门要切实协调对口帮扶单位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纳入帮扶工作范围,并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二是对列入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户按有关规定每户增加0.6万元的补助资金;三是经核实的受灾“全倒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户,省将按政策每户再安排1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各市、县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方案,并抄送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资金管理。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3〕88号)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级财政部门要牵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3/72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三)注重建设规划,节约土地资源加强村庄规划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逐步配套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危房改造规模大、建设活动多以及需要加强保护的村庄,应编制或修编村庄规划作为蓝图和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模式以分散分户改造和以农户自建为主,坚持就地就近建设,有条件的可统一连片改造。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集约节约用地,优先利用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用地和拆旧宅腾出的宅基地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确需使用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或农用地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四)加强质量管理,严格建设标准农房改造要符合抗震要求,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23〕115号),提高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完成好国家下达的8000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引导农房改造农户选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个人或有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推进农房改造农户选择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尽可能选择有相应施工经验的建筑工匠。镇(街)建设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农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主体结构施工的技术指导和检查,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开展农房改造现场质量巡查和指导,组织专业志愿者下乡为农房改造农户4/72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对镇(街)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县(市、区)、镇(街)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要加强宣传引导,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同时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五)保护传统村落,实施风貌管理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落实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积极吸纳当地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促进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的传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市、区)应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集和风貌管理要求,风貌管理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加强宣传和指导,营造推进建筑风貌管理的良好氛围。将风貌管理与村庄规划实施、危房改造验收结合起来,加大建筑风貌管理力度。(六)规范农户档案,加强数据抽验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结合我省实际,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入户调查表、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5/72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对农户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对档案数据信息的审核和抽验,提高档案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第二篇】各乡(镇)必须于2023年的2月30日前全面启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2、建设阶段(3月15日—11月15日)。完成施工任务,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各种档案资料,上报县危改办。3、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并做好迎接省、市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第三篇】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关于2023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建村﹝2023﹞84号文件精神,确保农村危房及时改造重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根据《鹤峰县农村6/72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以农村危房家庭自救为主,以政府救助、政策优惠、社会捐助、亲邻互助、村组帮工帮料为辅。政府补助资金突出重点,按照危房户自救能力和房屋危险程度分类救助。(二)坚持长远减灾与当前需要相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要科学选址,合理规划,确保质量。充分考虑危房改造户的承受能力,力求规划适度、实用、经济、安全,避免困难户因建房新增债务。号式管理模式。三、目标任务年内,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166户。四、资金来源按照县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关意见,将乡村镇建设、民政、扶贫开发、残联等4个部门的危房改造、福彩安居工程、搬迁扶贫、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建立专户、捆-绑使用,合力推进危房改造。其中县建设部门捆-绑危房改7/72造资金600万元、县民政部门捆-绑福彩安居工程资金100万元、县扶贫开发部门捆-绑搬迁扶贫资金191万元、县残联捆-绑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16万元,共907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五、资金核拨各乡镇(开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过检查验收后,按照乡镇申请,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危改办”)审核,县危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审批,财政核拨的程序拨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资金。六、具体政策(一)对象的确定凡正在居住使用,符合国家一基一宅原则,并属于因灾倒塌、3损坏、地质灾害危及点和年久失修且无自救能力的农村危房均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农村户口的无房困难户也属于危房改造的对象。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的原则,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困难户应为重点补助对象。危房的认定以《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为准。今年我乡全部实施d级危房改造对象。(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改造对象的改造能力和资金渠道等因素严格控制面积和工8/72程造价。按照危房等级政府补助标准d级危房5000元/户发放到农户。(三)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和分散改造为主。房屋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且被纳入当年村庄环境整治的村庄,可将实施村庄整治、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体化推进。七、实施步骤制落实情况上报乡人民政府。(二)危房核查(7月20日前)。由包村行政干部,村书记、主任牵头,会同村镇建设、财经、民政等部门及村组干部对照今年的危房改造指标在原上报花名册基础上再次进行核实,并上报重建花名册。(三)张榜公示(7月30日以前)。各村按程序对拟进行危房改造的家庭及改造救助标准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分别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台帐。(四)组织实施(8月1日-----12月20日)。乡、村、组三级联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并完善各种档案材料,准备迎接省、州、县全面检查。(五)检查验收(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月20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镇建设、财经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9/72合工作组,对全乡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八、工作措施与政策组,片区农村工作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并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二)严格工作程序。各村要采用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统一审批的程序,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方法,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和补助金额。审批结果必须分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凡由于因政策落实不到位,确系应该改造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困难户没有改造的,而将非困难户实施改造而引起上访的,乡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取消其非贫困户所占用的改造指标,追究片区、村主要领导和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扣减乡拨该村的相关补助资金,并在全乡予以通报。(三)强化资金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有关规定通过“一卡-通”直接足额发放到补助对象,不得从中提取任何工作费用和管理费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施工进度分期发放到户。乡纪委、财经所等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村镇建设、财政、民政、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广播电视、电力等部门可将资源进行整合,并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合力推进危房改造。民建房涉及到的收费项目,有关部门要尽量予以减免或实行零收费。10/72放到农户手中。(六)加强督办检查。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专班对各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并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到计时督导、消号式管理,确保施工进度。12月10日起,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联合检查组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州、县全面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七)强化资料整理。乡扶贫开发、民政、残联和乡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等单位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分别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2023年,全省改造任务视情况分批下达,首批下达10万户。各地要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