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总结报告为认真执行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修改%26lt;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6%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和《决定》),贯彻落实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庆会议精神和省编办《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皖编办[]117号),实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登记到管理的转变,促进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于10月12日——11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在省编办领导的有力指导下,在各市及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市编办及登记局的积极配合下,通过三个检查组全体同志的努力工作,现已顺利完成了对全省17个市、30个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的检查。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促进工作,现将此次检查总结如下:一、执法检查工作基本情况(一)领导高度重视,给予了积极指导和大力支持此次执法检查是《条例》和《决定》颁布以来的第一次。省编办领导十分重视,编办主任张耀文、常务副主任罗昌平不仅听取汇报,还要求一定要认真搞好检查。副主任陈运才分别对全省三片检查作了动员,并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情况,研究问题,推动工作,陈主任还实地检查了蚌埠、阜阳、宿州三市及6个县(区),积极向三市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及工作人员宣讲《条例》,对所查市、县(区)编办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编办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布置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如宣城市编办领导十分重视,在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了三次全面检查。正在省里参加学习的该市人事局长、编办主任郑在霞同志,也提前一天赶回宣城向检查组汇报并自始至终陪同检查组接受检查,虚心听取检查组的意见。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为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二)覆盖范围广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改进提高此次执法检查除省局组织的检查外,大部分市均开展了自查和互查,检查的范围涉及了全省17个市和大部分的县(市、区)。检查内容包括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执行《条例》和《决定》的情况,实施登记管理,开展社会服务,宣传《条例》规定,加强内部建设,进行理论创新,以及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18项内容,是登记管理工作的衡量标准。通过检查,我们量化并实践了工作标准。各地接到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后,能在认真开展自查、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积极进行整改,有的明确了机构编制,有的选配了工作人员,有的突击分享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总结报告”,有的购置了现代化办公设备。黄山市认真组织县(区)自查互查,就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并进行了复查;对以往登记管理过程中缺失的档案材料,按内容登记在册,并督促各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补齐,真正促进了工作。检查过程中,检查组的同志都能够认真负责,仔细检查,对被检查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都能够及时指出,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也都能虚心听取批评和建议,决心按照《条例》和有关要求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促上去。(三)组织工作严谨,保证了执法检查的客观公正为确保检查工作的客观公正,我们在全省三片之间进行“推磨式”检查,省局同志只负责组织实施,不参加具体评分,由参加检查组的市局同志评分。检查组的同志克服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不辞劳累,不怕烦琐,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步骤,认真开展检查。检查前召开准备会,明确任务,提出要求,随机抽取要检查的县(市、区);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项目,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勘查办公地点,查阅登记资料,抽查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检查信息系统,对照18项工作标准逐项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后各检查组进行民主评议,并广泛交流意见,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独立打分。这些措施的科学制定和认真执行,有力保证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客观公正。(四)增进交流了解,锻炼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队伍检查的目的在于总结成绩、发现问题、促进工作,检查的过程也是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每到一地,检查组的同志都能够积极复印搜集材料,虚心学习兄弟市、县(市、区)的先进做法与宝贵经验;评议时,也能就共性的问题开展讨论,深入探讨业务工作。同志们在检查过程中,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从而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沟通了信息,增进了友谊。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现状(一)地方领导重视登记管理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大部分市、县领导都能够正确认识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机构编制、人员选配、软硬件建设、财政、宣传等方面提供了大力支持,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如霍山县委、县政府让县财政拨出专项经费,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购置了专用档案柜和档案盒,更新了电脑和打印机。县委、县政府表示将继续积极支持,力求做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公。怀远县委、县政府与县法院一起专题研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发挥登记工作作用,解决乡财上划有关债务问题。宿州市埇桥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以证书使用相关部门领导为组员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政府名义发文加强登记管理工作。各地领导还十分重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宣传工作,支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成效显著。如宿州市埇桥区于《条例》颁布5周年之际,在区委、区政府大门口拉起宣传横幅,扩大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影响。凤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长、编办主任纪延波还在电视上宣传《条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池州等市专门举办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宣传了《条例》精神,提高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促进了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基础性工作质量普遍提高自实施全国统一登记以来,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克服困难,大胆创新,扎实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普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从检查结果来看,除极个别市以外,初始登记已经顺利完成,监督管理初步展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完善,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全省事业单位的登记率、年检率都比较高,且大部分都能做到依法登记,严格把关,及时公告,热情服务。如宿松、潜山两县各登记了200个左右事业单位,登记率很高;铜陵、淮南两市档案材料齐全,登记工作较为规范,登记质量过硬。滁州市在办理事业单位初始登记时,统一要求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商定验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500元,既做到了依法登记,也维护了事业单位的切身利益。淮南市对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年检的事业单位予以公告,并限定开办资金上下浮动超过20%即要办理变更登记。此外,在规范档案管理、遵守财务纪律、开展社会服务等方面也都逐渐趋于规范,走向科学。(三)办公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编办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投入,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从而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如合肥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一次性为所属县(区)配齐了电脑,蚌埠市统一为所属县(区)配齐了档案盒。在检查过程中,各级登记管理局采取多种形式汇报工作情况,如六安市播放了录像,合肥、蚌埠、黄山、淮南等市和凤台县都演示了多媒体,芜湖市将多媒体与录像结合录制播放。蚌埠、淮南市还专门建立了自己的登记网站。这些措施,充分展示了我省登记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扩大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影响,为下一步实行网上登记打下了基础。(四)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取得突破除阜阳外,全省市、县(市、区)大都成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并明确了机构编制,选配了工作人员,基本保证了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目前,全省市级以下登记管理机构共103个,其中单设的49个(行政21个,事业28个),合署(挂牌)的54个(行政39个,事业15个)。设区的市登记局16个,其中副县级6个(单设5个,合署1个),正科级10个(单设4个,合署6个)。县(市、区)级登记局87个,其中单设的39个(行政17个,事业22个),合署(挂牌)的48个(行政35个,事业13个)。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共有工作人员196名,201人参加了省编办和省法制办联合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82人参加了国家登记局举办的《行政许可法》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培训。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从而使登记管理工作有了可靠的人员保证。三、存在问题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今年还被国家局评为登记管理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和先进省份相比还有一些差距,集中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部分地区组织机构不够健全由于种种原因,个别市和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机构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没有设立;有的尚未独立设置,只是编办的一个科室;有的虽然独立设置,但人员编制未能明确;有的虽然独立设置了,人员编制也已明确,但人员配备不到位,有的甚至只有兼职人员,且不是主要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事情归根结底还要人做,组织机构的不健全既造成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不明确、法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也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登记管理质量,致使部分登记管理机关出现了事情成堆,却无人做的落后局面。(二)一些登记管理机关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的齐备、规范与否,直接体现了登记管理工作的质量。我们在检查中发现,许多登记管理机关的档案材料不够全面,审核手续不健全。有的材料虽然基本全面,但还有档案没有整理入盒,管理不规范的情况。这些情况,很容易导致档案的缺失、损毁,给实施登记管理、提供社会服务造成许多不便,还可能导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我们发现,在登记管理过程中,一些极其重要的制度未能得到全面彻底的贯彻执行。一是部分地区办理事业单位初始登记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验资,或验资不规范,材料不全面。二是法定代表人变更时,没有按规定对前任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三是公告制度未能严格执行,有的只在网上或内部报刊予以公告,个别甚至在办公楼门口宣传栏张贴。四是“零报告”制度执行普遍不力,影响了诚信安徽建设的进程。五是监管措施不力,没能对事业单位实施有效的规范管理,仅仅只是停留在登记的层面上。(四)全省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从横向上看,我省中、南片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展相对较好,而北片则相对落后,极个别市、县(市、区)甚至没有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有的地区各方面条件基本具备,但由于领导思想不够重视、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原因,各项工作仍然进步缓慢,登记率、年检率都很低,大大影响了全省整体水平的提高。(五)县级登记管理机关理论研究与制度创新普遍不够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制度是工作的规范。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创新务实的制度建设,是登记管理工作走向规范、走向发展的可靠保证和不竭动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很有必要,延展拓深的空间也很大。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区)仅仅停留在埋头做事上,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没有什么进展。县(市、区)一级是贯彻执行政策的基础力量,可以说是微观之首、宏观之末。从长远来看,这种情况甚堪忧虑。(六)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普遍薄弱二类事业单位既是宝贵的社会资源,又属《条例》规定的登记范围。由于历史和经济的原因,我省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普遍薄弱,远远落后于发达省份,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地区现有的符合条件的二类事业单位也没有进行登记,这势必会影响社会力量办事业的积极性,影响登记工作的拓展。四、整改措施(一)督促贯彻落实好省编办《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6lt;关于施行国务院第411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26%》精神,确保市、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能独立设置、有相应规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