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材料:创新思路引入保险高质量探索区农田建后管护新机制一、基本情况我区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这个战略中心任务不动摇,聚焦“田成方、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目标,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总投资14.9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51.38万亩,覆盖14个乡镇(街道)124个村,建设农田井1061眼、有效灌溉面积5.3万亩,修筑输排水沟渠953.86千米、有效防洪排涝面积15.46万亩,修筑田间作业道路3575公里、桥涵9916个、修筑沟道77.31千米,修建高(低)输电线路60.38千米、变压器89台,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4处等工程。二、主要做法*区始终坚持藏粮于地战略,突出问题导向,勇于创新突破,通过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解决制约农田宜机化、规模化的瓶颈问题,实现农田的宜机化、规模化经营,有效带动机械化种植、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让农田成为农民的“稳产田”“高产田”“致富田”的同时,引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支公司,有效的解决了项目建设后期管护的问题。(一)抓专班筹资源。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专班,每个项目区所在乡镇和有关承保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厘清相关各方工作职责,共同推动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工作落地落细,出台了《*区管护办法》。2022年引入中国太平洋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管护进行参保,签订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协议》,2021年保险金额达1.092亿元、保险费达273万元,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险金额达1.454亿元,保险费达363.54万元。保险期限为6年。通过保险举措有效解决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难”的难题,充分发挥了新模式集聚效应,实现政府、中标单位、保险公司三方共赢,最终受益的是农民受益。(二)抓措施建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制度,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强化保障措施。项目建成后,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商签订管护协议,委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护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项目建成后,*政府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后续管护工作负总责,每年给予运行管护经费50000万元。三是强化商业保险。通过整合水利专项资金、扶贫衔接资金、地方债券资金等涉农资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农田建设的多元化投入,逐步建成农田建设后期保障机制。(三)抓模式重管护。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三大管护模式。一是专业组织管护模式。由村两委会牵头,组织受益农户成立管护协会,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并接受乡镇、村和群众的三方监督。二是专兼职管护模式。由村委会将建成后项目区域管护的范围、内容、管护期等内容,聘用管护员,签订管护合同。三是流转主体管护模式。对土地已经规模流转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由流转经营主体进行管护。负责农田工程设施和管理使用、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三、取得成效一是提高了农民人均收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实现“小田变大田”,亩均土地耕作成本至少减少14000元。提高了机械化率,使用无人机飞防等,减少了农药、化肥使用量。同时,也提高了粮食产量,至少亩均增产50公斤,增收至少12500元/亩。二是发挥了数字化管护。我区创新“第三方+保险”模式,通过引进第三方管护单位,通过搭建第三方+保险管理平台,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上了“双保险”;利用中农阳光智慧“数视化”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实时巡护、监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畅通,实现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数字化,提升管理效率。实现“耕、种、防、收”全程机械化、扎实推进高效高智农业,助推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充实了监管力量。认真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明确遴选的保险机构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施工企业和监理履职的巡查,督促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履职尽责。四是完善了建后管护机制。明确了乡镇政府、行政村、各类受益主体的管护直接责任。探索推广业主负责制、承包租赁、政府购买服务、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管护等模式。引入高标准农田保险,编制了《高标准农田“保险+建设+管护”全环节综合服务方案》,形成“投、建、保、管”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实现了“有损就有修”的闭环管理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