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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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4篇)笔者花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为您呈现这篇“定金合同(4篇)”。通过签署符合要求的协议来解决与资金和设备等方面相关的问题,在我们的正常经济活动中,签订合同具备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合同中应明确合作的具体细节。供您参考阅读这篇文章,让更多人了解这个话题!定金合同【第一篇】今收到用现金购买栋单元楼号住房套()平方米装交来定金,其中购房总款为(付清)其双方协议如下:1、卖方总价为整为净收以后在办理房产证所须费用由买方全部承担。2、在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证时,卖方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若不配合造成一切损失后果由卖方承担。3、卖方用做为以后配合办理房产证时得保证金,待办完房产证后买方将付给卖方。4、买方于年月日付清购房款,若超期或卖方不卖,则按《合同法》违约解决,卖方违约按定金双倍退还买方,若买方违约定金不退,中介费从定金中扣除。5、在购房款全部付清的当天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将住房和原购房所有手续全部移交给买方。6、因卖方为净收买方应付中介费为2%,计。今收到买受人____________交来购买本人位于_________市______房屋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收款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今收到乙方________交来房屋定金_________元整。双方协商约定于____年__月__日前签订租房合同,否则定金不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收到用现金购买栋单元楼号住房套()平方米装交来定金,其中购房总款为(付清)其双方协议如下:一、卖方总价为整为净收以后在办理房产证所须费用由买方全部承担。二、在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证时,卖方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若不配合造成一切损失后果由卖方承担。三、卖方用做为以后配合办理房产证时得保证金,待办完房产证后买方将付给卖方。四、买方于年月日付清购房款,若超期或卖方不卖,则按《合同法》违约解决,卖方违约按定金双倍退还买方,若买方违约定金不退,中介费从定金中扣除。五、在购房款全部付清的当天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将住房和原购房所有手续全部移交给买方。六、因卖方为净收买方应付中介费为2%,计。今收到交来房款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该房坐落于,房产证号,剩余房款办理过户手续时付清。定金合同【第二篇】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但是,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这就需要在具体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法律、行政法规对该类合同的生效是否规定有相应的程序性条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进一步的法律约束力,是在合同成立的前提下来考察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意志,从而给予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价。可见,合同成立体现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属事实判断问题,而合同生效体现国家的意志,属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不仅在立法中而且在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一直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相混淆,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合同法理论界较偏重于合同生效的研究,而忽视对合同成立的研究,有的民法著作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混为一谈,不少论著则干脆将合同的生效要件等同于合同成立的要件。与此相联系,在合同司法实践中,宣告合同无效的案例比比皆是,而判决合同不成立的例子却是凤毛麟角。直到新《合同法》生效才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作出明晰规定,第一次从立法上将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开来,这主要体现在《合同法》第25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定金合同【第三篇】买卖定金合同合同编号:买方(受让方)身份证号:有效地址:卖方(出让方)身份证号:有效地址:居间代理方:地址:房产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就居间方接受买卖双方的委托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本合同的机会,促成双方订立本合同的行为,规定以下条款供各方遵守。转让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买卖合同》记载为准,卖方将位于乌鲁木齐市区路号小区栋单元号之房产出售予买方,房产证编号(合同号)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买方愿意认购此房屋并自愿支付定金,以确立买卖关系及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该房屋所有相关资料买方已阅并已现场实地勘察完毕,确认无误,予以认可。1、卖方所出售的房屋已经过其他财产所有权方的同意,如因为卖方的行为导致其他所有权人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对买方的赔偿。2、如因买方的任何行为导致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则买方也应当按合同总价的20%对卖方进行赔偿。二、房屋总成交价格及成交方式。1、该房屋的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2、买卖双方协商须在日内办理完授权委托公证手续。A选项:产权状况□产证房、□产证办理中付款方式:一次性,合同签订之日起买方向卖方支付人民币元为定金,首付款万元整,于年月日支付。(如该房产尚未解押,由卖方向银行自行办理解押手续,支付银行剩余贷款本金元后,并承担银行提前解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剩余转让款元,于年月日付清。备注:B选项:□产权状况,原产权为抵押贷款状态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买方向卖方支付人民币元为定金。首付款元于年月日支付,剩余房款元(剩余本金以当日银行对帐单为准)于年月日付清。备注1:(该房产的银行款剩余本金元由买方自行到银行按月交纳或自行解押);备注2:C选项:□商业按揭、□公积金按揭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买方向卖方支付人民币元为定金。首付款元,剩余房款元于银行下贷后付清。备注1:备注2:卖方同意剩余房款由买方贷款方式、下贷后支付。双方同意委托居间方办理该房产贷款手续,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办理贷款所需的全部证件资料交付给居间方,居间方收齐贷款资料后协助双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贷款的相关手续。备注3:a贷款额以银行下贷额度为准,最终审批放贷额度不足买方计划贷款申请额度时,买方需将差额补足。b买方办理商业贷款时缴纳的评估、抵押、公证、工本、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C居间方在办理商业贷款手续时,买卖双方应积极配合,如因任何一方不配合造成逾期的,居间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买方卖方一方原因逾期的,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千分之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d买方须认可如因买方个人资信出现不良记录或没有正常配合办理贷款手续,造成延期或无法下贷的,每逾期一日,买方须按按总房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因该房屋尚未交接,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卖方自愿将该笔定金托管至双方均认可的居间方,待该房屋交接完毕后,买卖双方均确认无误,该笔定金由居间方直接支付给卖方或转入卖方指定的银行帐号。若截止到交楼前一天,该房屋尚欠物业、水、电、暖气等费用,且卖方拒绝支付,居间方可从定金款中扣除所欠费用。四、本合同是居间方根据买卖双方的委托,利用自身的房源信息、客户资源以及市场行业资源、人力资源给买卖双方提供订立本合同的机会,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居间方即已完成居间义务,有权向买卖双方收取相应的佣金,卖方按照房屋合同协议价的%支付佣金,即人民币元(小写:元)买方按照房屋合同协议价的%支付佣金,即人民币元(小写元),该费用应于办理手续前支付给居间方。1、委托居间方办理手续前,买方应向居间方支付按揭代办费元,房产过户服务费元,土地证过户服务费元。2、经双方协商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产生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由买方承担。五、房屋交接事项1、该房屋办理完转让手续后,交钥匙之前所发生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交钥匙之后所发生相关费用均由买方承担。2、卖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房屋及钥匙(如卖方逾期交付房屋,均视为违约)。3、卖方应当日内向转让房产所在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户口迁出手续,如逾期迁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2%的违约金。4、该房屋固定装修及室内指定物品包含在总成交价内,装修属配套设施,具体为:六、本《买卖定金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认可后,如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已付全部定金不再退还,归卖方所有,如因卖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卖方需双倍返还买方所付定金,同时买卖双方需将违约所得的50%付给金桥房产公司作为违约赔偿,同时金桥房产公司保留对买卖双方追讨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的权利。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金桥房产公司留档一份,自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A、因本合同履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先由各方依法友好协商解决,若各方因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事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买卖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若因支付佣金及居间服务合同发生争议或协商不成的,由居间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法院起诉管辖。买方:卖方:签署日期:签署日期:居间方:金桥房产公司店(签订本合同必须加盖店面公章)经办人:店长:年月日兹收到买方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人民币元整,卖方签收。注:该定金由居间方托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卖方承担,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居间方有权从中扣除总房款的2%作为服务佣金。定金合同【第四篇】遵义众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定金合同着重声明:凡我公司员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及费用,须开具我司正规收据方为有效,其余我公司一律不负责任卖方/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现住地址经纪方:遵义市众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遵义市中华南路257号1栋9号楼电话:0852——8266955/8871688传真:0852——8266955买方/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现住地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经纪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经纪方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提供相关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传递的形式邮寄买卖双方以上确认之地址,即视为送达。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制)元整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所产生税费由方承担。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作为购房订金。第三条付款方式:第四条卖方签署本合同对上述款项以定金名义签收后,买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该定金须先托管于经纪方(待查实该物业产权合法有效情况下,由经济方支付给卖方)若卖方不能签署本合同,则经纪方原数退还买方已付保证金。买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备注卖方(代理人):代表人:电话:经纪方:遵义市众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买方签署(代理人):签约分行: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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