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三重一大心得体会范文【汇集4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三重一大心得体会范文【汇集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重一大决策制度【第一篇】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党工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我校在校长负责制下,坚持党组织政治核心,落实教代会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决策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务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认证。凡涉及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三)规范程序原则学校校务会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确保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先由校务会议按照议事规则形成初步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二、决策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学校发展规划制定与调整,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学校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总结。3、学校内部机构调整与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制订、修订和废除。4、有关评选先进班组、优秀工作者等评优推优工作。5、学校党政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教职工聘用、解聘、奖励和处分。6、学校收费、招生计划与工作、学生评优推荐名单确定工作。7、学校绩效考核。8、其它有关学校的重大、急难特工作(二)重要项目安排1、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项目;精编资料,供您参考2、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项目。(三)重要干部任免、奖惩1、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人事安排;2、学校校级、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和使用;3、学校年度考核小组、职称评聘小组、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的任免;4、学校干部担任区教育系统各类代表的推荐;5、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2、学校人员收入分配方案、奖励经费制订和调整;3、未列入预算、大额度的特殊支出;4、校务班子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三、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三重一大”事项一般由学校支委会、行政会、相关组室提出,经校长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议题(视工作需要,校长、书记可直接提出议题)。议题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征询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门机构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处室提出,经行政会讨论或支委会酝酿通过后,提交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校长室提前1—2天将相关材料送达各校务会成员以及其他规定的列席人员(重大突发事件除外)。(二)会议表决校务会成员为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扩大会议,并作好记录。研究讨论议题时,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要认真、全面、真实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要逐项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校务会成员应表明意见,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定多个事项时,必须逐项表决,表决时一般坚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可以暂缓进行表决的,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遇有特别紧急情况,经请示校长或书记后可当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按规定召开有关会议。校务会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进行,表决有效。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策事项,校务会议通过后需及时提交教代会通过。在讨论本人与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三)决策执行校务会讨论通过的决策事项应及时做好校务公开。学校党政领导和处室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组织落实,认真实施“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反映,但在上级或本级校务会议没有改变决定以前,除了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的非常紧急的情况外,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来的决定。凡前次校务会作出的决定,如需再次上会复议或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决定的,必须经校长同意后,提交校务会议进行复议,在做出新的决定后执行。校务会认为需要上报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教育局分管领导。若未获上级领导部门批准,则需要再由校务会讨论,重新作出决定。获得批准后再由学校党政领导和分管处室领导组织落实执行。(四)决策监督学校党支部和工会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校长室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将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向校务会、支委会或行政会议汇报,确保决策落实;对于不按决策执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校务办公室主任负责向未参加会议的校务会成员通报、传达会议内容和决策情况。(五)决策备案要将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以会议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存档备查。重一大决策制度【第二篇】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机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三重一大”的范围“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一)重大决策包括:1、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2、行政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区级以上荣誉人选推荐、对干部职工的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3、机关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2、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精编资料,供您参考3、后备干部人选推荐;4、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包括:1、局机关房屋基本建设、修缮、改造在二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2、国有资产出租出借;3、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4、各项普查及专项调查资金使用项目。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一)重大决策。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党组书记、局长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二)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科级干部的任免,应通过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公示等必要程序后,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1、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科室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或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局办公会或党组会讨论决定。2、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科室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局办公会或党组会讨论决定。3、机关经费开支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共同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由局长办公会或党组会讨论决定,形成决议后实施。4、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通过局采购领导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统一进行采购。三、“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1、局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科室和局属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2、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3、对于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的,局办公室拒绝加盖公章,涉及资金支出的财务部门拒绝拨款报帐。4、对于未按规定程序选拔的干部,局人事科不予办理任免手续,并必须纠正。5、严格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干部任免、奖惩及财务支出等事项,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6、纪检组组织相关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对“三重一大”所规定的事项的进行监督,并将检查监督结果向党组会汇报,必要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四、“三重一大”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精编资料,供您参考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2、擅自改变领导集体决定或不按领导集体做出的决定办事的;3、擅自泄露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4、弄虚作假,骗取领导集体做出决定的。属于个人责任的,在单位职权范围内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不属单位职权范围内的,报上级组织处理。属于领导集体责任的,在单位职权范围内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主要领导代表班子要做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报请上级组织做出处理。“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篇】(一)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干部报酬、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方案等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二)村支两委成员分工。(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讨论向上级报批年度重大项目计划事项。2、本地5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事项。3、讨论2万元以上的单笔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等事项。(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讨论5千元以上的单笔非日常性支出事项。2、讨论5千元以上资产、资源购置和处置事项,含产权变更、资产评估、招投标、合同等。重一大决策制度【第四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办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2、机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廉政建设等工作;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置;精编资料,供您参考4、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5、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调整;6、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7、工资待遇、医疗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8、领导班子成员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二)重要人事任免1干部的任免;2、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3、干部的轮岗交流。(三)重要项目安排1、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活动的支出;3、重大项目的安排和调整;4、年度计划任务的分解下达。(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应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实行主任负责制,对重大问题通过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根据工作的需要,在召开主任办公会时,可以邀请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三)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主任办公会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干部的任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在主任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