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工作方案范例【最新4篇】从严治党工作方案篇【第一篇】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计划。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体系(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做出积极的部署安排;分别在年中、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二)健全责任机制。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向党组汇报上级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重点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报告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强化思想建设,打造政治生态(一)加强廉政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课的必修课,丰富党风廉政学习形式,通过“学习强国”APP、微党课、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活动、以及“一把手”讲党课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双固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推动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三、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加强党内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落实谈心提醒制度,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做到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月分层开展至少3次廉政谈话,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要求,做到谈深谈透。(二)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践行“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为民惠民形象。四、强化队伍管理,夯实执政根基(一)加强监督管理。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二)规范选拔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酝酿、集体决策”的规定程序,落实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五、狠抓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__市委、__区委办法要求,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每月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对查处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开展集中督查活动,着力整治推进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问题。(二)严抓效能建设。坚决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大力治懒、治散、治庸,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杜绝执法不公,接受宴请,收受财物等违规违纪行为。从严治党工作方案篇【第二篇】为认直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xx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一、工作任务(一)从严抓管党治党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二)从严抓思想建设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三)从严抓纪律作风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从严抓作风建设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从严治党工作方案篇【第三篇】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成为常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市相关文件以及《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提醒谈话工作的通知》(三党廉办发〔2019〕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谈话对象提醒谈话主体:镇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常务副职、单位负责人。提醒谈话对象: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以及村民小组长。二、责任划分(一)镇委书记、镇长对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村(居)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对所分管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二)镇委书记、镇纪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反映较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重点约谈,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必要时可委托镇纪委副书记进行。(三)机关各部门常务副职、村(居)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两委干部、村居工作人员及村民小组长开展提醒谈话。(四)镇委组工办负责对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换届、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开展提醒谈话。新任职、即将退休、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工作原则上由镇委组工办实施。(五)镇纪委负责对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现的有轻微违纪问题的镇管党员干部进行约谈。三、重点约谈对象提醒谈话重点对象包括如下七类党员干部:(一)“六大纪律”方面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二)新任职(新提拔、转岗位)的党员干部。(三)即将退休的党员干部。(四)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党员干部。(五)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六)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七)需要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的党员干部,主要是问题反映较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廉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党员干部。四、提醒谈话方式提醒谈话分为“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两种类型,可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等组织方式实施。“咬耳扯袖”类谈话为一般性谈话,以提醒、提示为主;“红脸出汗”类谈话涉及到违反规矩、有关规定或者具有轻微违纪情形的问题,具有批评教育性质。五、提醒谈话程序及步骤(一)提醒谈话准备阶段明确谈话对象、方式、时间、地点、内容、谈话领导、记录人。谈话前要深入了解谈话对象的相关情况,准备好谈话相关资料,提高谈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及时通知谈话对象。(二)提醒谈话实施阶段一般由一名主谈领导和一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指定一名记录人。谈话时记录人要如实做好谈话记录,认真填写《提醒谈话登记表》(附件1),主谈领导、谈话人、记录人及谈话对象均要在《提醒谈话登记表》中签名确认。(三)提醒谈话后续阶段认真整理审核《提醒谈话登记表》等谈话资料,一式三份归档保管(实施部门、镇党委办、镇纪委)。六、结果运用镇委组工办将被谈话提醒情况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被谈话提醒后仍然不予整改的,由镇纪委从重或加重处理。提醒谈话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七、工作要求约谈工作需做好谈话笔录和约谈登记表。党政一把手随时约谈班子成员,谈话笔录等材料由党廉办负责;分管领导和部门常务副职、负责人每季度约谈人数不少于2人。各部门负责把本部门的约谈情况材料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号前报党廉办。报送材料包括:提醒谈话登记表、提醒谈话表、提醒谈话统计表。党廉办负责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