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农牧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农牧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农牧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篇】根据县水务局党委关于印发《水务局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着力于培养宗旨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和引导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增强党性意识。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健时候站得出来,危险时刻豁得出来。2、提高综合素质。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3、牢记党的宗旨。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2/11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4、转变工作作风。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5、促进社会和谐。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__水库管理所在职在岗党员。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3: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1、日常行为积分(75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同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15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上述五带头的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表:《__水库管理所党员量化积分标准表》。2、年度评议积分(25分)。支部在每年的“七一”之前和党员年终总结时各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23-253/11分;“合格”等次的,得15-22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14分以下;“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分。3、贡献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局党委以上表彰的加1分,受到县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10分。其他发挥先锋模式作用的,由本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报局党委批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1、组织领导。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支部书记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和监督,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帐,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2、强化检查。支部书记对本支部落实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农牧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篇】各镇党委,沙洋经济开发区党委,滨江新区党委,新港区党工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根据《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沙发〔20-〕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现将《沙洋县党员积分制管理积4/11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一是要细化积分细则。本细则所列积分内容为原则性指导意见。各基层党(总)支部在保持总体框架和项目不变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实际适当细化相关内容和分值,形成具有特色、务求实效的积分体系。其中,每一个积分单项每季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二是要迅速组织实施。各基层党(总)支部务必从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党员积分制管理。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实施意见和积分细则,全面了解积分的内容原则;要迅速组建专班,采取随时申报与月末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积分记录;要将积分细则制成展牌于1月5日前上墙,“党员积分榜”制成展牌每月公示,接受全体党员群众监督。三要抓好积分兑现。要依据(沙发〔20-〕2号)文件要求用好奖励资金,及时抓好季度兑现。其中,50%用于四个季度奖励,50%用于年终总评奖励。要综合运用物质奖励、政治荣誉、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多种方式用好积分结果,提高党员参与积极性。四要及时总结创新。本细则试行期为一年。试行过程中,各镇(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探索完善积分体系;要广泛宣传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在全县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县委组织部对工作推进情况将适时进行检查督办。5/11农牧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篇】为切实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员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有效化水平,根据市直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试行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党员积分管理是指对党员参加党内教育培训、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志愿服务以及遵纪守法、创先争优等情况的分值化记录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的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机关党组织中的离退休党员不实行积分制管理;长期在外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暂不实行积分管理。第三条党员的年度基准积分为7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计分。第四条记分、扣分项目:(一)参加党的活动(40分)1、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每次记1分。2、党员参加年度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次记2分。3、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包括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xx大讲堂各分讲堂、党内各种教育培训等),每次记1分;参加1周至1个月调学的,记3分;参加2个月以上调学的,记6/1110分。4、党员在党内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每次记1分。5、党员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每次记1分。6、党员参加党组织统一组织的演讲、征文、竞赛等活动,每次加1分,在活动中获部门奖励的加2分、市级的加3分、省级以上的加5分。7、党员在本单位内部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2分。8、党员受邀外出作党建方面的讲课、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3分(如到省级以上单位作报告,可视情加5-10分)。(二)岗位现实表现(35分)1、党员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称职”的记20分、“优秀”的记30分。2、党员被评为“月度之星”的,一次加3分(一年内最多加15分);3、党员受市部门性表彰的加5分,受市级(省部门性)表彰的加10分,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加20-30分;4、党员全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行为的,记5分。(三)参加社会实践(25分)1、党员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每次记1分。2、党员参加结对共建、服务企业、文明创建以及党组织7/11统一组织的有关活动,每次记1分。3、党员参加其他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活动,每次记1分。(四)负面扣分1、党员未经同意,缺席应当参加的活动,每次扣1分。2、党员受效能追究或组织处理的,扣5分。3、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记10分;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全年无积分。4、党员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全年无积分。5、党员有其他不良行为的,视情形扣1-5分。农牧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第四篇】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解决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的“党员活动组织难、带头作用发挥难、现实表现评价难、服务群众量化难、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等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强我乡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莫法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我乡积极探索“一单一事”管理方式,明确党员不能触碰的“雷区”和“红线”,建立党员作用发挥的“记录卡”,落实“三个一”制度,即“一季一打分”,每个季度召开评议小组会议,对照《乡党员“负面清单”积分制管理分值表》进8/11行量化打分;“半年一谈话”,半年由党总支或支部书记对积分制较低的党员进行提醒谈话;“年终一汇总”,年终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一汇总。对党员进行量化积分考核。一、积分内容党员积分有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一)基础分。各支部每年度基础分为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二)履职分。各支部每年度履职分为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各支部工作实际,结合“八大组织”等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三)加分。在工作中、学习中作出突出奉献、团结同事、起到带头群众致富的同志加2分。荣获本年度在乡、县级组织授予表彰的同志和支部加4分,在省、州授予表彰的支部和同志加8分,在开展“党员义工日”活动中表现突出,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表扬的由所在支部向党建办保送相关影视资料,通过审核后可加2分每次。(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9/11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工作失职、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有乡党委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二、积分流程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12月2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乡党委党建办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开展:(一)各村支部初评。每季度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各村党员履职情况,依据我乡《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二)党员大会评定。各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乡全体党员通报支部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村文书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三)公示积分。各村党支部把每季度党员积分情况上墙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极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乡党建办申诉,乡党支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5日前,各村支部相应计算所属党员的年度积分(就算公式: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统计表》并各村本支部党员承诺墙进行公式,把每村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送至乡党建办,各支部存一份。10/11三、积分运行(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议前,各村党支部应当乡全体党员公布本村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90分—80(含80)的党员,原则上被评定“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80的党员,原则上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二)作为评选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选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积分靠后的党员,取消所有评先评优的资格,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四、有关要求(一)做到统筹兼顾。各村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我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制度的重要措施,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