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例精编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例精编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审计在先、整改在先、完善机制在先,做到既“治已病”,更“防未病”。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作重要指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整改“有力度”。一是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将区人大常委的决议和意见、政府常务会议的意见以及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专报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政府督查工作事项。二是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三是区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评价内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并认真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扣分。(二)强化整改意识,即知即改“有速度”。各部门单位整2/25改意识不断增强,与去年相比,整改方案更细、整改措施更实,整改效率和效果也有明显提高。区财政局、林业局、民政局、区农商银行等单位认真贯彻边审边改的要求,大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就完成整改,本次报告的123个问题中,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的就有37个,占总问题数的30%,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9个百分点。区财政局等单位还举一反三,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开展全面自查整治行动,从体制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果。(三)坚持实事求是,容错免责“有温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区审计局强化担当意识,探索实践容错免责机制,如高家镇划船塘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区审计局从政策法律、决策程序、实际效果和利益输送等方面审查,认为划船塘村的做法是符合政策导向的创新举措,按照“容错免责”要求未作为问题反映,该案例也得到省审计厅充分认可。在今年扶贫审计中,对于市审计局提出的部分家庭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问题,区审计局也充分运用“容错免责”的相关政策,有效解决问题,切实避免了一批信访、保护了一批干部。(四)确保有效整改,长效管理“有制度”。坚持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本次报告的问题中,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共出台或完善制度36项,对“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管理、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部门经费支出、乡镇债务、村级民主决策等2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真正3/25体现了审计整改效果。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8月13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2017年度衢江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反映的123个问题均列入审计问题清单并下发至各责任单位。从整改结果看,各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审计查明的123个问题,完成整改117个,整改率%。其中:54个资金管理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追回被套取、挪用资金万元,盘活存量资金万元,11人被问责;69个非金额计量问题,已有68个问题通过完善机制、补办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完善制度36项。此外,区政府对2017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尚未整改的6个问题进行了跟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下步工作安排(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厘清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责任范围,明确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责任、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具体情形和界定标准,规范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4/25(二)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各有关部门将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落实到位;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继续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三)进一步健全各领域管理长效机制。在扩大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推动治理能力提升。一是结合扶贫审计整改,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信息化管理,实现扶贫信息及时更新、真实可用;二是逐步完善财权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开源节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赤字问题;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按照打造“信用示范之城”的相关要求,将审计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五是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以及整改中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难度较大的整改事项,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并落实到位。5/25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根据市委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采取了各种措施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我局整改工作自20xx年8月全面启动以来,所确定的近期、中期整改问题目前已基本落实,长期整改任务目前也正逐步实行、循序推进。(一)近期、中期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按照局党委制定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近期、中期整改任务涉及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生工程和自身建设四大领域,共包括12个问题。一是城乡建设方面,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制定城乡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20xx年年底已制定出台关于20xx年和未来三年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项目计划,涉及十大类别,共计投资220亿元,县(市)、园区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包含在内。目前这一城乡建设三年规划即将逐步启动。第二,关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截至20xx年10月底,湘潭县、湘乡、韶山、河东污水处理设施和九华管网等纳入省三年行动计划的5个项目提前竣工,通过省环保厅环评验收,共计投资亿元,该项工作进度全省并且获得通报表扬。二是市场监管方面,涉及五个问题。第一,关于联动执法工作的落实情况:局系统联动执法文件已经出台初稿,定稿后6/25将以局党委名义下发。根据该办法,我局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市本级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全部纳入联动范围。局绩考办将对联动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作为对部门和负责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二,关于营造建筑市场健康秩序的落实情况:为建立健全集中统一交易平台,招标办拟定了《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规定》,将九华示范区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进场交易范围。开发市场方面,建立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加强了商品房销(预)售环节监管,采取了网上电子合同备案制度,新起草了《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和《开发企业黑名单制度》。规费收缴方面,各类综合规费应收尽收、按章收缴,没有发生任何乱收费、乱摊派、乱开口子现象。第三,关于乡镇建筑市场监管的落实情况:该项工作的行政执法主体是三个县(市)建设局,我局履行业务指导职责。三个县(市)建设局开展市场监管需要我局提供指导协助时,我们做到了全力而为。我局还代政府起草了《居民建房管理办法》,拟由政府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第四,关于建筑节能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从工程设计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整个环节。全年建筑节能施工率达到94%(不含安置房和廉租房),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率和执行率达到100%。20xx年度还开展了两次大规模建筑节能宣传活动,有省建设厅、市政府、建设管理部门以及设计、建设、开发、施工和节能材料生产厂家等各单位参与其中。第五,关于小区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我局代表政府起草了《湘7/25潭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小区移交验收办法》,法制科已召集相关市直单位集体讨论该办法,目前已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三是民生工程方面,涉及三个问题。第一,关于帮助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落实情况:全年完成了经济适用房万M2的建设任务,超过省考指标万M2。11月下旬,对611户购买经济适用房人员进行公示,解决了一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对房产局、民政局的廉租房、农村困难户住房保障等给予了密切配合,在报建手续、质量监管等方面提供了协助支持。第二,关于为改制企业困难职工提供帮助的落实情况:已将市属建安企业的20多名改制退休职工纳入医疗保险,9名军转干部按政策购买了医疗保险。投入410多万元对最后一家市属改制企业进行职工安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困难补助等民生开销。第三,关于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创园工作为契机,两个月内共完成道路提质改造22条。全年完成背街小巷提质改造79条。城区主次干道完好率达到95%,人行道完好率达到92%。四是自身建设方面,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局域网建设的落实情况:该项工作被列入局党委例会议定事项,并纳入局系统绩效考核指标范畴。原政务网站进行了升级,工作职责、实时动态、政策法规等重要版块得到充实。局党委还制定了信息工作责任制,局系统各部门均需在第一时间将自身工作动态、法规文件报办公室上传,且每月报送至少一条政务信息。第二,关于作风和效能建设的落实情况:局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8/25设责任制,共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102份、259人,全年未发生违反廉政规定的案例。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管,包括对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开展纪检监督,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廉洁运作。为推进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成立了局系统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本人担任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我局还制定了《关于实施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规范性文件保障效能建设的顺利开展。(二)长期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局系统有6项工作为长期整改任务,涉及到城乡建设、行业发展和自身建设三个方面。目前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一是城乡建设方面,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关于推进城乡协调与小城镇建设的落实情况:目前我局已按照中央、省、市三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定了统筹城乡建设的基本思路,下一步将把小城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分层次、有重点地扶持发展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建制镇,促进其发展成为区域内的经济强镇和特色小城市。第二,关于增强城市建设文化因素、生态意识的落实情况:我们已与规划、国土、两区等紧密合作,制定出台了未来三年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项目计划。该计划坚持“生态宜居型的现代工业新城和文化旅游名城”发展方向,将文化设施、历史街区、湘江风光带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和临街面改造纳入其中,较好体现了城市建设的文化品位、生态保护等“两型”理念。9/25二是行业发展方面,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关于提升建筑企业的规模和竞争力的落实情况:我们始终坚持“三大战略”,不断引导和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做优。特别是重视扶持壮大湘乡送变电、湘潭县防腐保温等特色品牌。这一战略在今后几年将坚持实施,并将以今年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调结构”为战略重点,争取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技术力量的吸收引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第二,关于建筑业需要长期性规划引导的落实情况:我们已进一步明确了建筑业的发展思路,提出了以企业发展促行业发展的理念,把调整产业结构、扶优扶强、扶持有特色的三级承包企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目标,把实施“三大战略”作为行业发展的工作重点。我们还将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在产业结构调整、劳务分包市场发展、外地入潭企业备案管理等方面争取新突破,实现湘潭建筑行业发展的新局面。三是自身建设方面,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加强人才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局党委对人才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将其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