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总河长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区总河长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省总河长会议,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河长制工作。总体来讲,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标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对标全区人民群众的期望,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我们继续对准靶心,持续发力,举全区之力抓好各类河湖问题的整改和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河湖管理做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举措,是保护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兰州黄河治理兰铁泵站项目点时指出,黄河、长江都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母亲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要首先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重要指示,从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精辟阐述了保护好黄河母亲河的重大意义,强调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近年来,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河(湖)长制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完善,河湖面貌及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比中位列第二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全区水生态环境问题还十分突出。一是个别乡镇思想上不重视,推动落实还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落实不力,河湖管理措施乏力,“四乱”问题仍未得到全面整治,并且时有发生,省、市发现我区问题23个,近期水利部暗访反馈8个问题,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剩余6个正在整改。二是河长制成员单位协同作战的合力不足。部分成员单位大局意识不强,只是挂挂名,敷衍了事,被动应付,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协同意识,对提升水质量、改善水环境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致使河(湖)长制工作实际上成了河长办和水务部门一家的工作。各级河湖长、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省、市总河长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打好新时代河(湖)保卫战,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区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精准施策,全面落实推行河长制重点任务各级河长要切实把河湖长制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一要着力加强问题整改。要深刻认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完成对全区河湖流域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各相关单位要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推动问题的解决。区河长办要联合检察机关加大对全区河道河湖“四乱”整治力度,坚持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河湖“四乱”,用法治的力量保卫河湖的绿水蓝天,确保河湖生态环境保持健康良好状态,要扎实开展好河湖保洁工作,凝聚全社会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及时清理河湖及沿岸的垃圾,保持生态环境整洁。二要切实抓好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深刻汲取祁连山水电站问题及*水电站生态水断流事件教训,切实抓好全区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水电站的清理整治工作。区生态环境、发展改革、水务、工信、林草等部门要协调联动,严格按照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完善建管制度和监管体系,有效解决我区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可持续发展。三要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及利用规划工作。这项工作是今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想方设法积极落实资金,尽快开展此项工作,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利用规划招投标工作。四要加强生态修复工作。持续开展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坚持生态优先、河湖长主导、因河施策的原则,组织实施好河湖水域岸线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清理整治河道内排污、设障、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努力打造水质良好、水面清洁的水环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加快水源涵养和护岸林建设,确保河道通畅、水流清洁。五要加快水投公司的组建和运营。河湖采砂是河湖“四乱”问题产生的重要诱因,也是河湖管理的重点难点。为了有效解决河湖采砂管理难和群众用砂难的矛盾与问题,要认真落实《**市河道砂石资源统一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加快区水投公司生产经营步伐。区水投公司要与市龙嘉水投公司密切协作,超前谋划、科学选址,争取在年底前建成2—3个能够满足县域需求的中大型采砂产业园。区水务局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依法行政,加快向水投公司办理河道采砂许可手续;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河道砂石资源国有化、规范化、规模化统一经营。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河(湖)长制本质就是一种“责任制”,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性治水。推进河(湖)长制,核心是责任,关键是落实。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围绕目标,靠实责任,切实在常态长效上持续用力。(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从巡河、组织“清河”等各项基本工作入手,经常性深入河道进行巡查,了解所管河段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查严。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问题,加快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全力推动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互联互动,通过责任落实,真正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二)强化督查督办。区河长办要发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任务,多开展几次有针对性、有实际效果的督查,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曝光的要曝光,该整改的坚决督促整改,该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真正把压力传导下去、传导到位。(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提高公众对河(湖)“清四乱”的认知度,及时提炼总结宣传打好新时代河湖保卫战、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同志们,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既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打好新时代河湖保卫战、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新**,共园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