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创新调研报告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管理创新调研报告”,供您参考阅读。管理创新调研报告【第一篇】市委宣传部等同志承担的“十二五”发展省市协作研究专项计划“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对社会管理进行了调查研究,分析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近年来,市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开展“领导大接访、部门大下访、矛盾大调处”三大活动,“千村万户大走访”活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双排查”,举行信访维稳联席会议等;二是落实社会管理创新措施,市县乡村定期开展排查梳理活动,组织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全面推行领导包案制度,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三是搭建社会管理创新载体,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建设,深入开展“五星级”村(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强化村(社区)“两室一办”建设,全面落实治安中心户长制度,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通过上述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了全市社会稳定,近几年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实现了进京集访、进京非访、进京重复访三个“零登记”,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刑事犯罪率有效降低,公众安全感提高。市社会管理创新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和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问题,主要是三方面问题:一是社会管理创新理念落后。少数干部思想认识滞后,认为管理就是“官”管“民”,把人民群众看成是管理的对象,忽视了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仍较普遍,少数部门单位制订出台措施,重点考虑如何有利于管控,而较少考虑如何提高服务效能、维护群众权益,“为民作主”、“替民作主”多于“让民作主”,由此出现与社会管理创新要求不符的“强制型管理”、“高压型管理”。二是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僵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镇,对工作就业、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业园区、城中村、拆迁安置区规模不断增大,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社会快速发展,整个社会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但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没有建立,基层基础管理薄弱,出现许多管不住、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好的现象。三是社会管理创新手段陈旧。面对日益变化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少数干部不懂信息技术,不知科学管理,不善做群众工作,不会处置矛盾,满足于用老经验、老办法应付问题,遇事想当然,导致问题越来越多,矛盾越积越大。社会管理创新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1、树立正确的社会管理创新理念。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树立正确的理念,用正确的理念引领、指导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本管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社会公平有序、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心情自由舒畅,自觉去维护社会的稳定。要破除“官”管“民”陈旧观念,确保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不能单纯把人民群众看成是管理的对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制订出台措施,不是只考虑如何有利于管控,而是着重考虑如何提高服务效能、维护群众权益、多“让民作主”,少出现“为民作主”、“替民作主”、“强制型管理”、“高压型管理”等明显落后于时代的陈旧做法。2、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只有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方向清、任务明,才能有的放矢做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着眼于促进社会进步,提高社会文明水平,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良好局面;而不是要不惜一切代价、不计一切后果来维持社会稳定,更不是要把人管死,把社会管成一潭死水。明确了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我们在出台措施、开展实际工作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促进社会步入和谐发展良性循环的轨道。3、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与手段。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机制,要健全、完善、规范相关法规和制度,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良法善治、真诚服务,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发展。要突出抓好人的服务与管理,着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区(村)服务,强化居(村)民自治,营造宽容关爱的社会环境,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要管理好网络虚拟社会,主动善用网络、唱响主旋律,引导行业自律,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使网络虚拟社会沿着理智、建设性的轨道发展。要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服务和推动地区社会经济繁荣发展。4、创新处理矛盾纠纷工作的方式。妥然处理矛盾纠纷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主要工作,要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督促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要根据社会公平正义观念和法律原则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到息诉止争,化解矛盾,努力防止因矛盾激化引起各类事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要从源头上消除引起上访的因素,切实做到“上访不扩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下大气力解决上访老户问题,对于多年、多次申诉的上访老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属申诉有理的,要坚决依法解决,不能再拖;确属无理申诉的,要依照政策和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息访工作。管理创新调研报告【第二篇】在中央政法委第十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实化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为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也对人民法院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动力,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措施,对法院而言,如何解决依法受理的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法院的法律责任,也是法院的政治使命。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指出:“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应在能动司法中,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一、以定纷止争调和矛盾纠纷,为社会管理创新打牢基础司法自身的规律性决定了能动司法的必然性,司法的基本任务是充分运用其职能,明是非、断责任、解纠纷。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指出,“江苏作为经济发展快、改革力度大、开放程度高的东部沿海省份,社会管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来得早、来得多、来得快。”作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苏州,在经济快速转型升级,城镇化、市场化跨步发展,各类群体、人员流动不断加快,各种社会利益不断冲撞,由此引发的诉讼纠纷逐年上升,矛盾冲突愈发激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通过能动司法,以积极的姿态主动介入社会,解决、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去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为社会管理创新打牢根基,人民法院义不容辞。以能动司法打牢社会管理创新基础,一是要建立完善矛盾预警处置机制。对案件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对敏感案件、重点案件提前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二是要构建“三全”调解格局。围绕“以精心调解促案结事了,以案结事了促社会安宁”的矛盾化解目标,落实全程调解,将调解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中;落实全面调解,在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争端;落实全员调解,办案人员深入社区、乡镇、街道、工厂开展就地调解,邀请当地居委会、社区、乡镇基层调解干部一起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三是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立联动调解工作网络,注重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对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突发性、群体性案件,联合公安、消防、信访、劳保、城管、规划、工商、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组成联动,形成合力。二、以审判活动规范社会秩序,为社会管理创新司法护航诉讼是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审判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守护法律规范、调控社会秩序是人民法院通过法律的运用解决社会纠纷,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的司法目标,这也正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核心。当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及民商事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来调整和规范影响社会管理的行为。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引导与规范社会朝着正常、有序、和谐的方向发展,通过审判活动的成果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能动司法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司法保障,一是要充分运用司法审判手段。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从案件的审判、执行中,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开展和谐共建地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或联系点,对当地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司法效果。二是探索建立流动人员的案件审理机制。通过设立审判点的方式,灵活采取多种审判方式,优先审理,及时裁判,为流动人口提供诉讼便利;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城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有关社会管理行为的规范化。三是要加强工作监督。在开展审判活动的同时,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司法公开、改进审判作风、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畅通接受监督渠道等措施,不断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使法院的司法机制、审判方式、办案方法和工作作风更加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三、以司法创新服务经济发展,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平台在国际金融危机司法应对工作中,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切实担负起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省高院公丕祥院长认为,“坚持能动司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征,它不是人民法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时之需’,而是关系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长久之计’。”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也必然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的主攻方向之一。在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应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经济工作部署和特色经济,加强对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业、现代服务业、外贸金融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涉领域和企业为联系重点,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手段,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新平台。以能动司法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经济发展平台,一是要加强送法服务。针对本辖区重大经济项目,为地方政府部门、建设部门、招商部门把好诉讼风险关、法律服务关和司法保障关。二是搭建联系企业新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和商业组织的桥梁和辐射作用,及时了解企业在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大力开展法律培训、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寄送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等司法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分析研判的深度。及时归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共性法律问题,及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司法建议、风险提示、典型案件等,为社会管理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四、以职能延伸推动法治进程,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抓手“再完备的法律条文相比不断变化的司法实践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最高院王胜俊院长的这一席话给能动司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和舞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又滞后于社会建设,由此带来了很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如沿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