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内外校园欺凌研究综述:概念、成因与对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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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关于国内外校园欺凌研究综述:概念、成因与对策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国内外校园欺凌研究综述:概念、成因与对策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国内外校园欺凌研究综述:概念、成因与对策1【摘要】屡见媒体报道因校园暴力而产生的学生跳楼、卧轨、服毒等恶性事件,校园暴力已经成为影响家庭和谐、校园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本研究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对校园暴力的概念界定、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干预策略等方面的一些主要成果和最新进展,分析了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关键词】国内;校园暴力研究;最新进展;问题思考近年来,屡见媒体报道我国因校园暴力而产生的学生跳楼、卧轨、服毒等恶性事件,校园暴力已经成为影响家庭和谐、校园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大量的事实表明,屡教不改、肆无忌惮、不计后果的青少年引发的性质恶劣校园暴力,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了身心伤害,而且对同龄伙伴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消极影响,也给相关家庭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和精神等方面无法挽回的损失。针对各国校园暴力发生率日益上升的趋势,这一现象引起了各国政府、教育机构、专家、媒体的广泛关注,也在校园暴力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方面取得一些新2/25进展。为此,笔者在广泛地参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归纳国内在校园暴力的概念界定、研究内容、干预策略等方面的最新进展,分析了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希望对研究和有效预防校园暴力有所裨益。一、校园暴力的概念界定校园暴力是一种发生在校园内外较为普遍的特殊社会现象。但什么是校园暴力?至今尚未形成一个学术界普遍认同的概念。第49届世界卫生大会(1996)首次将暴力作为严重危害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提出,定义为:“暴力是指蓄意滥用权力或躯体力量,对自身、他人、群体或社会进行威胁或伤害,导致身心损伤、死亡、发育障碍或权利剥夺的一类行为。”[1]我国学者张旺认为“校园暴力是发生在校园内外、施加于学校成员(既包括老师又包括学生)的能导致身体和心理伤害的行为。”[2]杨宏飞等人的研究发现,“中小学师生普遍认可比较严重的身体攻击和性骚扰为校园暴力,不太认可言语攻击为校园暴力。教师比学生更认可身体攻击为校园暴力,而学生比教师更认可言语攻击、财产破坏和一般性的体罚为校园暴力。”[3]说明教师和学生对校园暴力概念的认识本身还存在一定的分歧。姚建龙认为,“目前对校园暴力界定的各种观点,大体可分为以‘校园’为中心的界定模式和以‘师生’为中心的界定模式两种。校园暴力宜界定为发生在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合理辐射地域,学生、教师或校外侵入人员故意侵害师生人身以及学校和师生财产,破坏学校教学管理秩序的行为。”[4]3/25综上所述,校园暴力可以界定为发生在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内外的,导致师生身体和心理伤害、造成师生财产和名誉受损、破坏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言语和行为。二、校园暴力的研究对象近年来,我国学者、专家对校园暴力的研究视角从关注国外研究,逐步发展到更多地关注国内特殊群体的具体行动研究,特别是关注中学、中专、中职、大专院校等的青少年群体。1.关注中小学生。荆春霞等[5]对广州市某中学1890名学生校园暴力发生情况及原因分析的研究;刘霞等[6]对某市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抽取875名中学生校园暴力行为及相关因素分析的研究;陈海珍等[7]对广州市1064名中学生校园暴力发生现状及危险因素分析的研究;薛玲等[8]对唐山市中小学校园暴力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的研究,特别关注发生在中小学的校园暴力。2.关注中专(中职)生和大学生。孙静等[9]护理女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和干预效果评价的研究;陈大光等[10]中专女生童年期目睹校园暴力经历及其与心理问题的关联研究;庞淑兰等[11]唐山市某职业高中校园暴力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的研究;王畅等[12]人对广州市大学生校园暴力发生情况与危险因素的研究,特别关注中专、中职、高校的校园暴力。三、校园暴力的研究内容1.校园暴力的现状研究。刘霞等对中学生校园暴力的研究4/25发现,精神暴力的检出率为%,躯体暴力的检出率为%。[6]薛玲等在对河北省唐山市中小学校园暴力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校园暴力发生率为%,其中躯体暴力发生率为%,心理暴力发生率为%,性暴力发生率为%;%的学生曾遭受过暴力,%的学生有过施暴行为;男女生施暴行为分别为%和%。[8]庞淑兰等对唐山市某职业学校的研究发现,校园暴力发生率为%,其中男生为%,女生为%,暴力形式以心理暴力发生率最高,为%,其次是躯体暴力,为%,性暴力发生率最低,为%。[11]陈海珍等对广州市中学生在近1年里校园暴力的研究发现,校园暴力的发生率为%,其中遭受暴力和施暴他人发生率分别为%、%;在受暴类型中,心理暴力发生率最高(%),其次是被人故意破坏物品(%),身体暴力(%)和性暴力(%);在施暴类型中,身体暴力发生率最高(%),其次是心理暴力(%),故意破坏他人物品(%)和性暴力(%)。[7]王畅等人对广州市大学生校园暴力发生率为%,男、女生校园暴力发生率分别为%、%。校园暴力施暴和受暴发生率分别为%、%,男生施暴和受暴发生率分别为%、%,女生施暴和受暴发生率分别为%、%。精神暴力发生率最高为%,其次为性暴力为%,躯体暴力最低为%。[12]四所学校校园暴力发生率对比表如上表所示,同样是中学,校园暴力的总体发生率在不同地域存在一定的差别;在同一地区,如唐山市普通高中心理暴力的发生率明显低于职中,躯体暴力的发生率却略高于职中。广州市中学生校园暴力的总体发生率明显低于大学生,性暴力5/25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大学生。由此可见,校园暴力的类型在中学阶段与大学阶段存在差异,中学阶段的心理(精神)暴力要得到学者和校方的关注,大学阶段的心理(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要得到学者和校方的足够重视。2.校园暴力的成因研究。石艳等人在分析“第二反抗期”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矛盾和迷茫的心理状态的基础上,指出“第二反抗期”青少年的校园暴力呈现暴力方式多样化、转移责任、实施过程中有“从众”现象等特征。他们认为“‘第二反抗期’内的‘攻击性倾向’、心理支撑系统缺乏、来自媒体的“暴力”模仿以及学校教育功能的缺失等”[13]是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罗建河等人针对女生校园暴力频发的新表象,研究指出女生校园暴力行为有着一些独特的表现,如群体性、戏谑性、常常包含着性凌辱或者性侵犯的成分等,认为“暴力文化的不良影响、性别教育的缺失、个体心理的失调以及社会家庭关爱的缺乏”[14]是导致女生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傅涛从校园暴力的社会心理背景的视角出发,认为校园暴力是“家庭结构或功能不健全、学校管理理念落后、教师管教失当、接受大众传媒负面影响、结交不良同伴等相互作用的混合产物。”[15]由此可见,校园暴力产生的有个性心理倾向、个性心理失调、心理支撑系统缺失等个体方面的内因原因,也有暴力文化影响、媒体宣传过度、学校管教适当、管理理念落后、家庭结构不健全、结交不良同伴等方面的外在原因。3.校园暴力的危险因素研究。刘霞等人采用非条件6/25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各种可能影响校园暴力行为的影响因素发现:男性、独生子女、父母关系不好、父亲饮酒等是校园暴力行为的危险因素。[6]陈海珍等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暴力发生的危险因素发现:吸烟、游荡、流涟娱乐场所、零用钱少和曾受家庭暴力均是遭受暴力和施暴他人的危险因素,此外,认为欺凌行为属正常行为也是施暴他人的危险因素。[7]薛玲等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中小学生施暴行为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分析发现:有过暴力经历、目睹过暴力事件、支持暴力观点、有不良行为、家庭高收入的学生及男生对他人施暴的危险性更大。[8]庞淑兰等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暴力发生的危险因素发现:性别、年级、户口、逃学、看暴力电影、父母经常打骂、玩暴力游戏均是发生校园暴力的可能影响因素。[11]王畅等采用卡方检验分析校园暴力的性别、年级、专业分布情况。对可能影响大学校园暴力中施暴和受暴的因素进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男生、文科专业、非独生子女、生活费不足、玩电脑游戏、玩滑板等特技、喜欢暴力节目、母亲有赌博行为、父亲放纵型教养方式、高中之前有时遭他人欺负、对学校现行环境和制度不满、小学老师对自己有不良行为是校园暴力施暴的危险因素。男生、少数民族、非独生子女、自身有不良行为习惯、家庭经济困难、母亲有赌博行为、父亲放纵型教养方式、偶尔被母亲体罚、高中之前曾遭他人欺负、7/25上学期间压力大、对学校现行环境和制度不满、小学老师对自己有不良行为是校园暴力受暴的危险因素。[12]4.校园暴力的干预策略研究。石艳等[13]提出要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维的预防和干预系统;罗建河等[14]提出女生校园暴力的防治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三方面的通力合作,从宏观层面强调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干预策略;陈大光等[10]提出要在学校开展预防暴力规划,为受害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张福[16]提出通过开设选修课、系列讲座等加强对优秀传统思想道德文化的学习、吸收和实践,从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增强学生抵御校园暴力的免疫力,从课程层面强调学校预防校园暴力的干预策略;李婧[17]提出应加强防治校园暴力的专项立法,健全教育法律法规的人格权保护制度,完善校园暴力的行政法律救济途径,强调立法层面预防校园暴力的干预策略。董新良等[18]指出政府应确立“校园暴力危机意识”,将校园暴力危机防控纳入其公共危机管理的范围,学校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做好校园暴力危机防控工作,强调从政府层面构建校园暴力危机的防控策略。四、校园暴力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思考1.研究内容不够系统。研究内容不够系统是指对校园暴力的内容认识不够系统,或者说仍然存在分歧。较全面的校园暴力研究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1沉默性暴力。也可以理解为“冷战”式暴力,如小群体8/25的成员团结起来突然孤立某人、长时间不与某人说话交流,使其内心失去群体内的归属感,体验孤独感,造成心理的郁闷烦躁。这种方式常常表现在幼儿园大班和小学中低年级。2语言性暴力。群体内成员因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相互之间谩骂、诋毁、诅咒等,有些甚至通过传纸条、手机短信、QQ留言等方式进行语言攻击,影响他人的声誉。这种方式常常表现在小学、中学和大学的学生群体之间。3肢体性暴力。一般在语言冲突中,当一方情绪激怒后,往往上升到相互(一般是当事双方两人之间)当场撕头发、扇耳光、脚踢拳打,造成躯体伤害。这种方式常常表现在小学高年级、中学和大学低年级的学生群体之间,往往导致一些治安案件的发生。4器械性暴力。在冲突发生后,如果相互不服气,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或者其他曾经的同学,通过以强欺弱、以多欺少、以大欺小等手段,有预谋、有准备地使用器械(如管制铁棒、双节棍、钢管、刀具等钝器)群斗群殴;也可能在盘问过程中用烟头烫伤对方,迫使某人喝脏水,实施报复,造成人身伤害。这种方式常常表现在中学和大学低年级的学生群体、社会闲散人员之间,往往造成刑事犯罪。5强迫性暴力。这种暴力往往是在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另一方强迫某人做自己不愿意的事情。比如,强迫他人经常性为自己写作业、跑腿买东西和望风,强迫他人经常性为小团体过集体生日、赠送礼物(类似于“强捐”、“强9/25卖”)、请客吃饭、唱歌跳舞、上缴安全保护费等,最严重者引诱强迫他人参加淫秽、色情表演或者是性交易。这种方式常常表现在中学(中职)和高校(高职)的学生群体、社会闲散人员之间,往往造成刑事犯罪。2.研究方法不够合理。研究的方法不够合理是指绝大多数的研究主要采取单一的问卷调查法。这种方法本身的缺陷是被调查者可能采取对敏感问题回避的、或者是折中的回答方式。如前表所示,在比较两所高中学校的“施暴发生率”和“受暴发生率”时发现,“受暴发生率”明显高于“施暴发生率”,其实,大多数有“施暴”经历的被调查者不一定如实回答问卷中的选项。假如能对被调查者对应的学校老师、学生家长进行深入地访谈或调查,也许会得到不尽相同的结果。同时,在对干预机制构建方面,大多数研究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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